标题: | 【文稿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沂源经济开发区道路进行命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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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5006/2021-5177678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2-0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民政局 |
一、文件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沂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初步搭建了较为完善的园区路网格局,入驻园区企业注册涉及到地址更新,亟需对园区道路进行命名,进一步规范企业注册地址。
二、工作要求、目标
根据《沂源县地名管理办法》第八条“东部现代新城体系命名以体现现代文明、时代发展为主”的命名原则,对该辖区内已命名、未命名和已规划未建设完成的道路进行重新梳理命名。
本次道路命名体现我县山水特色、历史人文、时代发展等主题,以河流、山体名称为主的要求,按照“东西走向道路以山命名、南北走向道路以‘×源’命名、饮马河两侧道路以河命名或沿用原历史文化名村张良、石臼、石龙官庄命名”的原则,结合现有城区道路名称和园区道路建设总体规划情况及经济开发区道路命名申请报告,形成本次开发区道路命名方案。
三、文件依据
根据省、市、县《地名管理办法》规定,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宗旨,结合全县道路建设总体规划和经济开发区地理和经济文化特点,科学规范我县道路名称。
四、文件执行范围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五、惠民利民举措
本次共命名开源路、庆源路等13条道路,其中南北走向10条,东西走向3条,纵横开发区辖域。科学命名了我县城区道路名称,规范了道路命名程序,符合城区道路和园区道路建设总体规划,同时体现了我县山水、人文和时代发展特色,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