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中共沂源县委办公室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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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5006/2019-183017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9-12-2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民政局 |
2019年11月18日,中共沂源县委办公室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贯彻落实《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在对《通知》进行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主要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建设,节约土地资源,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省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该《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1、明确任务目标。到2020年,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群众文明祭扫成为主流;到2022年,公益性公墓基本满足群众殡葬需求,散埋乱葬得到有效治理,绿色殡葬理念深入人心。
2、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公益性公墓改造提升和管理使用。结合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持续推进墓区环境提升,落实公墓专兼职管护人员,做好墓区日常管理和维护。严禁未经火化土葬(少数民族按规定执行)现象发生。有序推进村(居)老坟头搬迁进公墓,每个镇(街道)打造2-3处公益性公墓建设使用示范点。二是开展散埋乱葬治理行动。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农村散埋乱葬治理行动,2019年底前完成散葬坟墓调查统计工作,2020年前基本完成道路主干道两侧及景区、自然保护区、村庄内外等散葬坟墓的迁移改造绿化。严禁在公墓规划区外修建墓地,杜绝出现新坟头,严格控制增量,逐步减少存量。三是倡树移风易俗文明新风。要注重发挥红白理事会宣传教育引导作用,全面推行举办追悼会、追思会等殡葬礼仪,将绿色殡葬理念贯穿到殡葬活动全过程,不断提高群众对绿色殡葬的认同感。广泛开展移风易俗绿色殡葬宣传活动,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积极倡树厚养薄葬、文明节俭新风尚。四是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落实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免费政策,创造条件为群众免费提供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进一步优化殡仪馆服务流程,提供高效、便捷殡葬服务。
3、保障措施。强化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各镇(街道)把倡导移风易俗推进绿色殡葬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统筹谋划,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等14部门各自职责,抓好各项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
《通知》以坚持绿色发展为理念,以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了绿色殡葬的主要目标、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有利于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基本安葬需求,有利于移风易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对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建设美丽沂源,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文件链接:http://www.yiyuan.gov.cn#relevance_docu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