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民政局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5006/2020-192062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16 发布机构: 沂源县民政局

【文稿解读】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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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和必要性

为加强对全县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生活兜底保障,进一步提升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使他们能够更体面更有尊严的生活,在城乡低保、扶贫开发、医疗救助、教育助学等各类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之后,日常生活仍然存在突出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人员给予救助。

二、制定依据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意见》(淄政办字[2020]21号)和淄博市民政局等9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21号)

三、主要内容

建立特殊或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长期兜底救助和主动发现长效机制,全方位落实各类社会救助政策之后,做好日常生活仍存在突出困难的失能人员、在校学生等五类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的兜底保障工作。通过采取基本生活照料、发放日常用品、给予生活补助、承担医疗费用、发放节日慰问金等措施,着力提升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四、征求意见和部门会签情况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416日在县政府网站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征集专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042324时,未收到反馈意见。

经过部门会签,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部门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部分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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