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民政局关于命名“虡盛文园”小区、“西下高庄村振华家园”小区的批复发文机关
沂源县民政局
发文字号
源民〔2021〕52号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5006/2021-None
成文日期
2021-12-17
发文日期
2021-12-2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淄博虡升置业有限公司、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关于对“虡盛文园”小区、“西下高庄村振华家园”小区命名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命名。
虡盛文园小区位于沂源县城虡盛博物馆北侧,人民路南侧,康源路东侧、沂源一中西侧路西侧。四至范围:东至沂源一中西路,西至富源路,南至虡盛博物馆,北至人民路。占地面积887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0162.64平方米,住宅1300套。同意命名“虡盛文园”为标准地名。
西下高庄村振华家园小区位于华源路东侧,沂源县人才公寓西侧,沂河西路北侧,沂源县城鼎投资开发公司在建项目南侧。四至范围:东至人才公寓,西至华源路,南至沂河西路,北至城鼎投资公司储备地。占地面积3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000平方米,住宅436套。同意命名“西下高庄村振华家园”为标准地名。
命名后,应于建设工程竣工时,在居民区的主要出、入口处设置标准地名标志。有关组织、团体和个人在办理相关事项时,都应使用命名后的标准名称。
沂源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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