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民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关于严格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民政局
发文字号
源民〔2021〕44号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5006/2021-None
成文日期
2021-09-16
发文日期
2021-09-1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有效性
有效
各镇(街道)民政所:
现将《山东省民政厅关于严格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市局通知,各镇(街道)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村(居),并做好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并注重总结推广这方面的典型经验,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不断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附件:山东省民政厅关于严格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通知(鲁民函〔2021〕75号)
沂源县民政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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