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民政局
标题: 《沂源县公墓专项规划(2023-2035年)》 批前公示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5006/2024-547921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民政局

《沂源县公墓专项规划(2023-2035年)》 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26
  • 字号:
  • |
  • 打印

为加强沂源县公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确定殡葬设施的布局及数量,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市场秩序,保护土地资源,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1、规划范围 
沂源县行政辖区,包含 2 个街道办和 10 个镇,总面积约 1636 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近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35 年。
3、规划对象 
沂源县行政辖区内的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
4、公墓建设标准预测
墓穴式建设按照单墓穴不超过 0.5 平方米,双墓穴不超过 0.8 平方米,墓穴间距不得大于60 厘米。 
5、沂源县死亡人口预测 
根据《山东省公墓建设规划指引》中的有关规定, 规划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区域内人口死亡率与死亡人口数量,以 20 年为一个使用周期测算,并预留一定发展空间。预测沂源县规划期末死亡人口数量为 69236人。
6、公墓近期容量预测 (2023-2025 年) 
规划公墓容量以 20 年死亡人口的 10%作为预留发展空间,对预测数据的基础上适当上浮取整数。规划县级公墓3处,镇级公墓 12处,村级公墓 455 处。
7、公墓远期容量预测  
结合《沂源县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布局规划》的合村并居,在规划期末共形成多个社区,社区级公墓的容量根据社区内各村到规划期末的总死亡人口来预测其容量。规划远期公墓 348 处。
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24日
联系方式
0533-2343317   沂源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