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民政局
标题: 沂源县民政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及明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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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11-1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民政局

沂源县民政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及明年工作打算

发布日期: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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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县先后4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农村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30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760元,截至目前,动态保障低保对象21780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76亿元;建立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对分散和集中特困人员生活补贴统一调整提高至每人每年7500元,分档新增照料护理补贴,动态保障特困人员1937人,累计发放各类补贴4872.5万元;分类分档实施临时救助2423例,累计发放救助金423万元。预计2020年底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加各类保障人口17519人,同比增加各类保障资金4720万元。

(二)养老服务体系逐渐完善。十三五期间,以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升级为重点,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中心投入运营,推进县社会福利中心规范整改,完成镇办敬老院整合优化提升,构建了两心四院公办养老体系,共设置床位525张,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80人,入住社会老人87人;同时,创新运营模式,引入4家社会专业养老机构,对6处公益性养老院实行公建民营,建立了公办养老机构长效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现已投入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3处,配备床位156张,入驻老人82人,在建民办养老机构2处,其中计划投资2450万元、设置床位230张的茂盛老年公寓,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内外装修;计划投资6000万元、新增床位280张的瑞泽园养和健康养老项目已开工建设。社区和农村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处,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处,社区长者食堂3处,完成了全县183处幸福院整改提升。加快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投资30万元,改造提升了12349养老服务平台,线上整合养老服务资源,线下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委托第三方养老机构运营,铺开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6类群体的居家照护服务,有力改善了4504名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的生活状况和家居环境。综合考虑县域内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推进开展长者食堂试点,筛选确定了明夷红心日间照料中心、骏翔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幸福树日间照料中心3处长者食堂,目前,2处正进行试运营,1处筹备运营

(三)城乡社区治理加速推进。通过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由45人增加到234人,建立健全了城市社区工作者318级薪酬待遇体系。对全县13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和53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进行了改造提升,制定规范了城乡社区协商目录,民主协商示范点建设有序推进,按照三个有利于原则,在全县625个行政村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依托政府服务平台和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向城市社区延伸,在13个城市社区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基层政权建设,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换届一次成功率100%。重新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开展了行政村(居)规模调整。计划将行政村数量减少25%左右,截止目前全县村(居)由625个减少到615个。

(四)社会组织管理成效显著。扎实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累计新审批社会组织118家,清理整顿僵尸社会组织127家,开展67家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稳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社会组织党委直管社会组织24个,实现实体化运行的党支部2个,党员7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功能凸显,参与社会服务、养老服务、教育卫生、文化惠民、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在志愿服务领域贡献突出。社会工作逐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入围齐鲁和谐使者”1人,实现零的突破,淄博和谐使者2015年的2名增长到6名,选拔县优秀社会工作人才9名,全县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人员从2015年的4人提高到51人,与山东理工大学建立社会工作教育和培训对口帮扶关系。

(五)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稳步提升。建立健全了县儿童关爱之家、镇办儿童关爱中心、村(居)儿童之家三级联动的关爱保护网络,配备配齐了652名责任心强、素质能力高的镇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关爱队伍,创新实施了四个一批工作法,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截至目前,累计为88名孤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245.7万余元,联合镇办、义工志愿者队伍,开展了19期以关爱留守儿童、携手展翅飞翔为主题的集中关爱活动;开展了关爱儿童 托起希望公投关爱行动,由10家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投入资金6万元,为全县孤困儿童送去了温暖和慰藉;利用节假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共投入资金50余万元。分级分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标准,社会化发放共计12199人、3458万元。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目前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0余人,共计投入救助款物80余万元。突出慈善在脱贫攻坚和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补充救助职能,通过实施善助家园慈善超市、传承文明关爱老人等项目化救助,受益贫困户3.7万人;同时加大善款募集力度,创新捐赠方式,累计募集善款3800余万元,发放爱心衣物2万余件,2015年相比,同比增加430%

(六)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一是持续推进登记规范化,落实一次办好成立了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开展婚姻家庭辅导911对,挽救纠纷家庭315对;累计办理结婚登记14370对,离婚登记4713对,收养登记102件,登记合格率100%2015年相比,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业务量下降明显,结婚率由6.16‰下降到4.72离婚率由1.38上升到1.82二是做好地名成果转换,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出版了《沂源县地名故事》《沂源县地名志》等地名文化著述,整理地名普查档案4049卷。动态更新国家地名信息数据库,出台了《沂源县地名管理办法》,对22条道路进行了命名、更名或调整起始点,命名小区 31个、大厦1处。注重加强地名文化保护,面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120处地名文化名录。开展了不规范地名专项整治行动,清理不规范地名5处。

三是殡葬改革稳步向前推进建设完成镇办、村(居)公益性公墓570处、67709个墓穴,完成了殡仪馆改扩建工程,新建殡仪服务楼、殡葬业务楼各一座,建成县级殡仪馆骨灰堂1处,提供骨灰存放格位1万个,殡葬综合服务能力有效提升;累计火化遗体20637具。十三五期间,逐步推动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均等化,把惠民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从202011日起,我县已全面落实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免费政策。开展散埋乱葬专项治理,共摸排出零散坟墓和历史存留的成片老墓地39处,并建立整改台账;建立健全625个村红白理事会,在12个镇办全面推行追悼会、追思会等殡葬礼仪模式简化丧葬活动程序,营造了文明殡葬的浓厚氛围。

(七)疫情防控坚决有力。牢固树立疫情一天不解除,防控一刻不放松思想,抓实防控工作。及时发放疫情防控物资,为各类民政救助对象发放口罩20000余只、消毒液1013公斤、酒精140公斤,蔬菜、大米、牛奶等各类生活物资1万余元;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即按即办,优化简化审批程序,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快速审批纳入对应保障范围;全面夯实各方照料护理责任,按照“2+1”模式,确定监护人、1名村两委干部或党员负责1名困难人员,每天至少巡访1次,帮助解决各种实际生活困难;严格养老机构管控,通过实施全封闭管理、严格内部消杀及老人卫生防护、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等方式,严防疫情输入;按照每天5元标准,率先在全市为在院老人和工作人员343人发放2个月关爱补贴10.29万元,并为机构发放疫情防控一次性运营补助9.7万元,全力保障各类民政救助对象安全、稳定度过疫情防控期。当前,全县9家养老院、福利中心、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殡仪馆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等民政服务机构实现零疫情,募集慈善资金837.99元,物资折价3.73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县抗疫大局。

二、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改革发展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时期,民政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也还面临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整体水平不高,尚处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层面;养老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社区服务功能发挥不够,城乡社区建设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民主管理、依法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工作不规范;社会组织队伍总体质量不高,参与社会治理能力不强;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民政信息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薄弱,影响了民政政策在基层的落实。

三、十四五时期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围绕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精准高效保障基本民生、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完善养老助残儿童等基本服务,以民政管理精细化、社会救助规范化、社会福利社会化、民政服务网络化、工作手段信息化为工作抓手,打造具有沂源特色的民政服务品牌,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体系,更好地为社会建设服务。

(一)织密以低保制度为核心,以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照护等专项制度互补充的牢固保障网

1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整合救助资源、提升服务能力,解决社会救助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细化统筹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加强救助能力建设、统筹完善救助信息平台、统筹管理使用救助资金、统筹加强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在全县构建功能完善、统筹衔接、务实管用、兜底有力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构建社会救助三级工作网络,推动县成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镇办建立综合服务平台,村(居)设立救助工作站,全面建立起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业务镇办审核、审批制度。

2、全面落实好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一是夯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规定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依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探索推广低保渐退制。每年动态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在目前城乡低保标准之比1.375:1的基础上,2021年达到1.3:120221.2:120231.1:1,到2024年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二是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将特困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让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愿进全进,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保持在60%以上。三是提升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人员长效救助机制。推行物质+服务+N”的救助服务模式,建立专门的救助台账和数据库,实行一户一案、一人一册建档立卡2022年前,建立救助对象数据库。

3、持续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力度。到十四五末,按照市局要求全县所有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2023年,银行存款、公积金、税收、证券等居民家庭主要经济、财产信息,全部纳入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实现一号拨通、一证办理,打造精准、便捷、高效的社会救助品牌。

(二)健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1、强化规划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坚持统筹发展,明确战略定位和总体发展目标,按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社区建设和行政村规模调整相契合的原则,加强科学设计,制定养老服务业专项规划,建立覆盖面广、功能互补、体系完善的养老服务架构。把握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方向,筛选确定一批养老服务项目,逐步推进实施。

2、提升机构养老能力。在发展巩固两心四院公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抓好4公建民营敬老院改造提升的基础上,根据群众养老需求,逐步将剩余7处镇办敬老院改造为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确保有入住意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前提下,向农村其他老年人开放。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推动民办养老项目建设,加快瑞泽园养和养老中心、茂盛老年公寓苑等中高端养老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探索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发展,满足老龄化发展的社区需求。落实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推动护理型床位建设,实现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床位总数的55%以上。

3、做好居家养老服务。联合相关部门、街道,解决9个未达标社区的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做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设施配套,争取实现19个城市社区全覆盖,有序引导其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探索推广社区长者食堂建设,建设城市社区+长者食堂”“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居家养老助餐配餐服务体系。加快智慧养老服务发展,依托12349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12349养老服务平台规范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为居家半失能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家政服务、助餐配餐、代办代购等服务,建设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4、推动医养结合发展。立足我县医疗、养老工作实际,重点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配合上积极探索创新。支持有建设意愿的养老机构在其内部设置医疗服务机构或者医疗服务网点,组建至少1家医养结合公办龙头养老服务机构,辐射带动全县康养服务业有序发展,为生活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

5、统筹养老服务人才梯队建设。积极协调县人社部门做好有意从事养老照护工作的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加强对在岗养老护理员和新聘任的护理员进行技能提升培训和岗前培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实施护理人员等级与人才奖补政策相结合,吸收更多年轻的新鲜力量,加强老中青养老服务人才梯队建设。

(三)积极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居民多样化需要求的新型社区服务格局

1设立一批新社区。以便于管理服务、便于居民自治、有利于促进社区融合为原则,以3000户左右为设置规模,加强新建住宅区的社区设立工作,新设3-5个社区,配套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因地制宜打造1-2个社区治理样板。

2推进居社合一工作。深入探索村改居集体经济资产股权改制模式,逐步实现集体经济组织与居民自治组织分离,规范完善村改居工作。积极推进居社合一工作。对条件成熟的村改居和城市社区进行合并,有效整合公共资源,提高城乡一体化和城镇化建设水平。

3加强社区工作者服务队伍建设。在城市社区按照每300户配备1人的标准,配齐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健全社区工作者长效管理机制,年初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定期开展培训,年末开展社区工作者考核评估,不断增强社区工作者履职服务能力,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4规范村级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程序,广泛动员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加民主选举,做好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及后续工作,力争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100%

(四)基本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

1、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和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从党建引领、规范组织发展、加强培育扶持、搭建孵化平台等层面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大力培育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创建社会组织平台,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社区志愿服务信息联通、队伍联建、服务联办制度,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打造以社区为平台,以购买服务为保障,政府扶持监督、社会组织承接、专业社工引领、项目化运作、志愿者参与的社区服务新模式,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社区志愿服务资源的共享、互补。

2、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抓好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化提升,做好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储备和申报,推进落实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开发。推进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以现有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组织为基础,培养专业化志愿服务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五)健全完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1、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强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全面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县镇村三级关爱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行动。继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全覆盖。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能力培训,积极探索建立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津补贴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2、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充分利用微信等群众新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慈善法》等有关慈善法规和政策,增强全民慈善意识。完善慈善救助体系建设,夯实基层慈善网络,进一步规范募捐救助,提升慈善信息透明度,力争十四五期间,每年增加善款5%的募集额。扩大困难群众救助覆盖面,2025年救助困难群众人数和救助资金比2020年翻一番。

3、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县、镇办、村(居)三级救助网络,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救助行动,严防极端事件发生。探索建立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和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力度。做好未成年人救助和家暴受害人临时庇护工作。

4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残疾人补贴动态管理。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与低保数据、残疾人证数据和殡葬服务机构火化等数据进行全面比对,及时更新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镇办,由镇办直接受理补贴发放事项的申请、审核和审批工作,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六)健全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

1、提高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持续落实一次办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县婚姻电子证照库。推广颁证服务,完善婚姻家庭辅导,倡导文明婚俗,探索开展婚姻登记、婚前检查和婚姻辅导一站式服务。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婚姻登记员持证上岗。加强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工作坚持保护儿童合法权益,创造儿童幸福生活环境,有利儿童健康成长原则,坚持儿童优先,建全收养家庭评估机制。

2、强化区划地名管理。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事项。依法加强地名管理,稳妥实施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进一步规范住宅区和建筑物命名更名,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优秀地名文化宣传弘扬。全面完成界线联检任务,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科学推进殡葬改革十四五期间,以保障群众逝有所安为目标,全面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绿色殡葬,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葬式葬法,推动安葬活动进一步朝着节地生态的方向发展;完善公益性公墓审批手续,强化公墓日常监管,提升公益性公墓保障能力;开展重点区域散埋乱葬治理,逐步引导群众到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倡树厚养薄葬、文明节俭新风尚,进一步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四、2021年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2021年,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和市局工作重点,重点谋划开展十大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民政工作现代化管理水平。一是开展重要决策部署落实专项行动。成立局工作专班,建立专门台账,对照上级部门关于民政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将责任压实到人,定期调度、定期分析、扎实推进,确保落地落实落细。二是开展民政干部队伍提升专项行动。突出党建引领,通过开展培训、大讨论、根治庸懒散等活动,提高民政干部能力素质和工作作风,打造民政铁军。三是开展财务保障提升专项行动。主动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困难儿童保障等方面打造载体,积极做好对上对接,争取更多试点、更多项目在我县落地落实;主动与民政业务工作对接,超前做好资金预算,保障各项民政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行动,依托县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突出党建引领,积极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发展,推动社会组织与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慈善事业、提升城市形象相融合,搭建一流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平台。五是开展深化基层治理专项行动。积极服务全县城乡工作大局,确保民政部门承担的工作尽快进入程序;突出政权建设创新,在民主管理、村务公开等方面,创出模范样本;要强化路牌规范管理,与有关部门做好配合,细化责任,走出一条规范化、智能化的路子,为我县经济发展贡献力量。讲好地名故事,积极宣传我县悠久地名历史文化,着力提升城市形象。六是开展社会事务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儿童保障标准,优化孤困儿童服务,保障健康成长。抓好公墓整改提升,深入开展散埋乱葬专项整治,提升公益性公墓生态安葬率。积极倡树移风易俗文明新风。七是开展养老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尽快出台我县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把养老作为事业来抓,支持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培育有区域影响力的品牌连锁养老服务企业。八是开展兜底保障提升专项行动。参照市局尽快出台我县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牢牢守住困难群众的生命线、安全线、尊严线和最后一道防线。九是开展慈善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按照清底子建机制的要求,统筹抓好救助资金、救助项目、救助活动整合,探索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运营,对慈善项目、捐助企业资源、接收资金统一管理使用。十是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对流浪乞讨人员身份信息及时准确核对,高标准搭建流浪乞讨人员之家,提高城市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