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历山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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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5936158275/2021-517265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 指标 |
五级 指标 |
维护内容及要求 |
责任主体 |
时限要求及方式 |
机构 职能 |
工作部门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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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机构职能。各单位机构职能信息(包括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单位职责,领导姓名及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所属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
街道各部门、单位 |
一次性公开并动态调整 |
工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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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职责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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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公文 |
街道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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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开街道部门、单位文件 |
街道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制作的文件,由牵头制作的部门负责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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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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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材料,需与对应政策文件双向关联 |
文件起草部门 |
与所解读文件同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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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修改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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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文件清理结果的文件 |
街道各部门、单位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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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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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公报电子版、各政务公开全区、档案馆、图书馆等地点公开政府公报纸质版 |
便民服务中心、文化旅游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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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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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社会热点、惠民政策等,整合梳理成的政策汇编、政策库等(如企业技术创新及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汇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扩能增效稳健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实用手册、推进“六稳六保”企业纾难解困政策汇编、新旧动能转换文件汇编、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汇编、社会救助政策文件汇编、沂源县产业政策汇编等) |
党政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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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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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事任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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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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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信息 |
党政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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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计划 |
街道部门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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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其他计划及完成情况等相关信息 |
党政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会议 公开 |
镇办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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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各类办公会议召开情况(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持人,会议研究的事项,若有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应一并公开)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
党政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法治 建设 |
法治建设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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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报告相关信息 |
街道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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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法治建设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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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法治建设动态相关信息 |
街道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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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
执行措施与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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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1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源政办字〔2021〕9号)任务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各季度目标、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信息 |
街道各部门、单位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进展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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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责任单位对完成全县2021年94个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采取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多个单位负责的由牵头单位负责公开 |
2021年4月、7月、10月和2022年1月10日前公开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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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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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标题名称统一为:对xx次会议第xx号建议/提案的答复(建议/提案主要内容),如“对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大农业政策扶持力度,及时兑付项目资金,促进农业产业快速发展的提案)” |
人大政协联络室 |
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1个月内 |
政协委员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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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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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人大政协联络室 |
部门单位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答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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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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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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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需在政府网站和财政预决算平台进行“双公开” |
财经管理中心 |
链接“县预决算公开平台 ”,政府预决算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通过此平台公开;各部门单位应自财政部门批复其预决算及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通过此平台主动公开 |
专项资金 |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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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专项资金分配公式和因素、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和其他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按因素法分配且无申报环节的,不需公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及申报环节的其他相关信息;按项目法分配的资金,不需公开专项资金分配公示和因素) |
各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公开,县财政局负责指导、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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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管理 |
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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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事故灾害类预案、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自然灾害类预案和公共卫生事件类预案等。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事故灾害类预案:安环办、综治中心;事故灾害类专项预案:安环办;公共卫生类专项预案:民政卫计办、南麻卫生院;社会安全类专项预案:城区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工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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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包括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提出申请的方式(即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说明);说明申请处理的情况并公开本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说明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说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说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监督与救济渠道(说明监督与救济渠道信息,包括监督与救济渠道的机构名称、电话、传真、邮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接待时间等信息)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
街道各部门、单位 |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工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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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街道各部门、单位 |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
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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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情况;2.年度依申请公开情况;3.年度政府信息管理情况;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5.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内容;6.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7.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8.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9.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并在年度报告中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相关数据、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相关数据进行分析,采用电子书、结构化展示、有声朗读等多种形式对年度报告进行展示,图文并茂,增强年度的可读性并提供年度报告下载 |
街道各部门、单位 |
每年3月31日前公开 |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