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历山街道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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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5936158275/2018-1370197.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8-03-22 10:21:4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历山街道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深化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街道信息公开常态化,提高了街道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专门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政办主任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2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操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细化分解工作职能,落实人员保障,做到及时协调、检查、审核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在此基础上,立足历山街道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重新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在制度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依据,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历山街道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治与教育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原则、不公开为例”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对街道各责任区、各村(居)、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单位以及重点项目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历山街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科学地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程序,通过电子屏幕、公开栏、会议及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高效便捷地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及时获取政府工作的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进行时时监督。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及收费情况
2017年,历山街道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当面申请、信函申请各一份,均已按时办结,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为零。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历山街道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历山街道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开的内容日趋广泛,形式更加多样,群众的知情权得到了充分保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单位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二是信息公开有的栏目公开事项较少;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在按规定公布信息的基础上,选择若干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升级完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规范公开行为,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部门、村居延伸,使居民能时时刻刻了解政府工作的新动态。四是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社会上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2018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逐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突出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现信息公开规范化,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8年3月21日
附件1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5.其他形式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 人次 | |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