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
标题: 做好在鄂人员返岗、返乡服务保障工作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235936158275/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3-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

做好在鄂人员返岗、返乡服务保障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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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馨 提 示

为全面做好在鄂人员返岗、返乡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离鄂入(返)沂源人员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维护全县疫情防控持续稳定的良好形势,现温馨提示:
一、做好行前准备。离鄂入(返)沂源人员本人、亲属和用人单位要于抵达前3天向所在村居(社区)申报人员姓名、抵达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了解抵达后的对接服务与流程。同时,按照湖北省当地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安排,做好行前健康教育和体温检测,申领湖北健康码。
二、加强途中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进行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途中出现异常健康情况及时向乘务人员报告。
三、配合接受健康检测。入(返)沂源人员抵达后立即到县集中服务点进行登记和健康检测,按程序申领山东健康通行卡(码)。县集中服务点设在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沂源疏散基地宾馆(南鲁山镇望峰路九天洞东临),为离鄂人员提供集散、休整和健康检测等服务。
四、关注交通指引信息。除“点对点”包车接送人员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抵达县长途汽车站后,经湖北省入(返)沂源人员专门通道核验信息后,由县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安排转运至县集中服务点。自驾人员请按提示信息到县集中服务点登记并检测。
五、履行临时住宿报告义务。近期自湖北省入(返)沂源人员住宿宾馆、出租房屋时,须主动向经营单位、接待单位申报登记,配合进行健康检测。对因工作、商务等原因临时来沂源的,由接待单位或留宿宾馆提前3天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备。
    六、从严追究违法责任。对谎报、漏报、迟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健康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危害情形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我们阻断的是病毒,连接的是浓浓的乡情和友情。请广大离鄂入(返)沂源人员理解、配合和支持,共同守护我们的健康家园!
   
 
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