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2月修订)

时间:2023-02-18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查询。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是以本机关名义发布的适用于街道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重点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县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yiyuan.gov.cn。 

     2、“幸福鲁村”(微信号:lucunzhen3640016)、等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4、同时在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二楼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沂源县泰薛路62号,办公时间:工作日8:20-1150  13:30-17:00,联系电话:0533-3640016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鲁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鲁村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鲁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640016     传   真:0533-3642038

电子信箱:lucundzb@zb.shandong.cn(此邮箱仅用于沟通交流,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鲁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鲁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640016    传  真:0533-3642038

电子信箱:lucundzb@zb.shandong.cn(此邮箱仅用于沟通交流,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3241418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附件:

1、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信息公开指南

2、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

3、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鲁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

附件1: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被申请单位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可多选)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注: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

附件2:信息公开流程图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鲁村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鲁村镇泰薛路62号;邮编:256104;电话:0533-3640016;邮箱:lucundz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鲁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及“三提三争”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鲁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及时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在保证不泄密的情况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3条,公开信息内容涵盖乡村振兴、安全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等类别,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鲁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精准规范答复申请,建立规范答复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程序,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件同步办理、答复规范,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加强与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构业务交流,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复盘总结,及时整改短板和不足,切实提升答复质量。2023年鲁村镇人民政府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包括1件互联网政府信息平台和0件纸质版邮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鲁村镇规范政务信息发布程序,及时、准确、全面地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细化政务公开主体、内容、程序,确保格式规范、目录准确。严格按照“谁制作或获取、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涉密不上网 上网不涉密”的原则,对所发布的信息坚决做到先审后发,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各阶段责任,确保发布内容安全可靠。强化信息更新时效,定期对栏目进行监测,督促提醒责任部门及时发布信息,避免出现更新不及时、扎堆更新等现象,方便企业、群众查询获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为切实提高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网络信息建设,2023年,鲁村镇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的作用,统一集中公开信息;二是使用好“幸福鲁村”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公开党委政府工作动态、政务信息以及各种惠民政策等共计345篇,获得群众好评。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党政办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梳理完成《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全镇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抓好日常培训。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每季度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强化考核监督。发挥效能考核“指挥棒”功效,加大政务公开督查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高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镇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有所欠缺。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样化。二是信息公开覆盖范围不够广。同群众互动较少,没有积极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三是离规范化建设存在一定差距,人员力量配备不足。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细化政府信息栏目,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综合运用政策问答、图解、文字解读等方式对重大政策文件开展全面解读。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运用公众号等新媒体媒介作用,面对面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三是强化专人负责,落实人员培训。专人负责门户网站信息内容更新,同时提高政务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鲁村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鲁村镇未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

2023年,鲁村镇不断创新公开内容,通过二楼大厅公示屏、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信息推送订阅。镇政府开辟政务公开专区,设立政务公开栏和咨询电话,强化政务公开力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政府工作的进展和成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2023年度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鲁村镇严格按照2023年度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决策、政策解读回应、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梳理重点任务,明确公开责任,形成工作台账,确保落实到位,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巩固提升,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廉洁政府

(五)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由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号为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鲁村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鲁村泰薛62号;邮编:256104;电话:0533-3640016;邮箱:lucundz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鲁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实事求是地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鲁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及时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在保证不泄密的情况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其中,规章本年新制作数量0;规范性文件本年新制作数量5件,对外公开0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行政事业性收费0;政府集中采购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0。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鲁村镇人民政府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为1件纸质版邮件,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领域,与去年相比,今年数量减少2件。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程序,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件同步办理、答复规范,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加强与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构业务交流,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复盘总结,及时整改短板和不足,切实提升答复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内部科室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新确定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党政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各科室也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办公室,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2.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重要信息须分管负责人把关审签,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

3.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为切实提高信息公开,鲁村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网络信息建设,及时公布机构动态及相关信息,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新载体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考核监督。坚持提高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激发我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完善工作机制。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梳理完成《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明确规定各科室任务,压实各级责任。

3.抓好日常培训。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主动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4.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通过对微信公众号留言反馈,征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方面的建议、意见;责任追究,对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利的科室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表面内容,轻实质内容。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较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如在财务上,只公开几个大数据,不公开具体的收入和开支项目。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

(二)重简单公开,轻及时反馈。一是未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公开后没有及时听取群众意见。二是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和解释,或避重就轻。

(三)重临时应付,轻长期坚持。一是平时公开不够及时,应付检查现象偶有发生。二是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未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从而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制约功能。

改进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首先,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其次,要明确各中心、办公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克服认识上的障碍,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三)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政务公开工作受经济社会发展、人际关系环境、主体民主法治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存在着明显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因此,应实行分类指导,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及时推广。对政务公开困难大、问题多的地方,要深入剖析,找准问题,切实解决,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四)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政务公开的热点是人、财、物公开,必须及时公开,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保干部一个清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费用。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单位未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通过二楼大厅公示屏、微信公众号等信息推送订阅。镇政府开辟政务公开专区,设立政务公开栏和咨询电话,强化政务公开力度。

2022年度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按照2022年度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及时公开。

我镇利用“幸福鲁村”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每周主要工作、重要信息等共计245篇,由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审核之后进行公开,获得群众好评。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2-17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由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号为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鲁村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鲁村镇泰薛路62号;邮编:256104;电话:0533-3640016;邮箱:lucundz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鲁村镇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鲁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鲁村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沂源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版)》等文件要求,及时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在保证不泄密的情况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其中,规章本年新制作数量0;规范性文件本年新制作数量54件,对外公开31件;行政许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9;行政事业性收费0;政府集中采购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鲁村镇人民政府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包括2件互联网政府信息平台和1件纸质版邮件,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承包、补偿标准、会议记录等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工作的工作机制,明确了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时机、范围、方式和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的审查制度。另外,加强信息公开日常监测,定期对发布信息进行梳理,对政务栏目更新、信息质量等进行审核把关,保证信息发布严肃性,并通过网络安全测评等形式,加强新平台安全维护。

(四)平台建设情况

鲁村镇严格按照县大数据中心的要求,完成了平台完善补充等相关工作。镇领导班子成员在牵头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政务公开专职负责人员1名,时常关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保证政务公开有序运行,依托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执法结果等信息,并对发布文件进行相关解读工作,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

此外,我镇利用“幸福鲁村”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每周主要工作、重要信息等共计67篇,由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审核之后进行公开,获得群众好评。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抓好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本单位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公开范围分类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

2.完善工作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成质量、及时率等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指标。

3.落实责任追究。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截止2021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4

54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9

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镇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鲁村镇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对于《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提到的二十六项任务要点,我镇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予以落实按时上交任务清单本年度落实情况良好。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镇十六届人大十次会议闭会期间,镇人大转交镇政府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交办单共23件。十次会议以来,在镇人大的监督和镇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镇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努力,23件建议意见办理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对代表所提建议意见均已答复,建议意见涉及问题大部分得到解决。已经办理完成或正在办理的建议23件,占建议总数的100%。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我镇暂无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鲁村镇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鲁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或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鲁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鲁村镇泰薛路62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640016;传真:0533-3642038;电子邮箱:lucundz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鲁村镇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鲁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上级指示要求,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会议、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办理信息类别,将各类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局组织的部分活动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其中,规章本年新制作数量0;规范性文件本年新制作数量35件,对外公开16件;行政许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行政事业性收费0;政府集中采购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0。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公开日常监测,定期对发布信息进行梳理,对政务栏目更新、信息质量等进行审核把关,保证信息发布严肃性,并通过网络安全测评等形式,加强新平台安全维护。

(四)平台建设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县大数据中心的要求,完成了目录设置、目录绑定、栏目映射、数据迁移等工作。镇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政务公开专职负责人员1名,负责政务新平台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保证政务公开有序运行。

监督保障

1.抓好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本单位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公开范围分类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

2.完善工作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成质量、及时率等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指标。

3.落实责任追究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我镇未收到县人大、县政协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5

16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2020年,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镇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

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鲁村镇人民政府

   2021126

 

鲁村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2-1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鲁村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3640016;电子邮箱:lucundzb@zb.shandong.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以来,鲁村镇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围绕市县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思想统一,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镇党委高度重视,年初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每季度听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年终召开本年度工作总结反思会,做到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如一。由镇长李可成任组长,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崔艳霞任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耿瑜珠、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毕轶翔、齐文涛、边鑫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协调工作。

(二)规范工作机制,理顺公开流程。由领导小组牵头重新完善了《鲁村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针对我镇2018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需进行政务公开得内容,建立了镇办各部门与政务公开小组之间的密切联系,确保各项事务及时准确进行公开。

(三)重视舆论,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宣传,利用线上线下两个途径立体化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可度和使用率,对网上申请公开事务进行普及,拓宽群众对政府事务进行监督的渠道。

(四)创新思维,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除通过政务公开网站进行政民互动之外,我镇人社所、司法所等部门还利用印发明白纸、指南、手册等方法,对事务性工作进行普及和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通过县政府部门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基层动态34条,机构职能2条,部门文件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主动公开信息主要类别为部门文件及通知类文件;涉及政民互动的基层动态类文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发布政府信息的主要途径有:在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在镇政府设立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8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处理情况:2018年无处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涉及内容公开较少,涉及重点领域的工作内容多通过线下发放明白纸,召开通气会、讲座的方式进行宣传普及,还需进一步增加线上公开的数量。

二是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

三是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筛选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强化责任意识,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个栏目所需公开的内容,及时上报,定时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流程有效运行,公众可以方便快捷的查询信息。

二是提供更多学习培训机会,加强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继续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积极探索新的公开方式,对原有的政务公开信息进行补充和完善,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

四是及时查摆改正本年度所存在的工作短板,与各重大领域负责人及时沟通,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沂源县鲁村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08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和上级指示要求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主动公开的类别有机构职能建设、制度文件、工作报告、工作动态、公示公告、办事指南等。相关制度要求应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全部进行公开,特别是党

委政府重点工作、政府工作报告、财政报告、人大报告、村级财务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相关资讯56余条,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比去年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信息公开数量进一步增长,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镇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我镇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规范和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开发,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保密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流程,草拟公文时,即在签批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即将信息公开纳入公文运转流程同步流转审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做好网站栏目维护工作,推动政府网站优质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二是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党政办公室为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构,并配备了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名,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鲁村镇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向镇党委、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协调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三是加强新媒体应用。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和机制,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积极加强新媒体应用管理工作,微信公众号“幸福鲁村”等成为本县重要的信息公开载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负责网站部分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每日浏览网站内容,对新发布的稿件认真审看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保证核查巡检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护能力。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四是加大考核评估力度。严格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源政办发﹝2019﹞72号)要求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全县政府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复率100%;承办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56

56

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了一定的成效,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面临着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扩展等问题。

今后我镇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一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发布责任。通过组织各部门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明确负责保障的板块、信息发布内容和时限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要把政务公开融入政务服务全过程和权力运行全流程。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的日常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加强日常业务指导与督导检查,充分调动各部门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鲁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

沂源县鲁村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鲁村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12-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源政办发〔201733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7年以来,鲁村镇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从实际出发,以信息公开为切入点,稳步推进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上,取得了一定实效,促进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保证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完善组织领导情况。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镇党政办等5个部门工作人员担任成员,领导、协调全镇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督促全镇各村、各单位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各村、各单位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鲁村镇信息主动公开的类别有概况信息、工作报告、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公示公告、办事指南、工程招标等,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应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全部进行公开,特别是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政府工作报告、财政报告、人大报告、村级财务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

鲁村镇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2017年,鲁村镇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37条,其中,机构职能25条,政策法规22条,业务工作27条,其他63条。

五、政府信息刚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我镇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镇未向任何个人和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及商业机密的、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料归档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栏需进一步规范、个别部门信息公开还不及时,等等。下一步,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要主动公开。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部门、农村延伸,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创造条件,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是继续学习领会《条例》《办法》的精神,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经信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鲁村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4号)及县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6年以来,我镇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从实际出发,以信息公开为切入点,稳步推进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上,取得了一定实效,促进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保证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完善组织领导情况。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镇党政办等5个部门工作人员担任成员,领导、协调全镇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督促全镇各村、各单位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镇各村、各单位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鲁村镇信息主动公开的类别有概况信息、工作报告、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公示公告、办事指南、工程招标等,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应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全部进行公开,特别是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政府工作报告、财政报告、人大报告、村级财务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

鲁村镇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2016鲁村镇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13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13条,业务工作11条,统计数据1条,其他87条。

五、政府信息刚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我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未向任何个人和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及商业机密的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料归档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栏需进一步规范、个别部门信息公开还不及时,等等。下一步,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要主动公开。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部门、农村延伸,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创造条件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鲁村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12-31

2015年,我镇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鲁村镇实际情况,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按照上级要求,现就我镇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党政办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宣传推动力度加大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纸等方式广泛宣传。

(三)政府信息及时录入和公开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鲁村镇实际,制定了《鲁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梳理本年度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政府信息45条。

(四)做好政府信息审批和审核工作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该公开的一律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本年度政府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本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工作动态和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重大决策草案等5大方面内容。

(三)公开形式

1、通过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在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设立政务公开栏。我镇认真抓好了镇、村政务公开栏及其他公开平台的建设,使之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全镇46个行政村均设有村务公开栏,镇政府设有固定的政务公开栏。

3、会议通报公开。通过两委会、干部大会等会议形式将需要公开内容进行通报。

4、印发资料文件公开。将政务公开内容以文件或简报、宣传册等形式印发给部门和村、居,向全镇干部群众通报和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组织引导工作仍显不足。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需进一步加强宣传。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基本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下一步打算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3、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鲁村镇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现公布2014年鲁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鲁村镇政府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及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制定了《2014年鲁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发布了《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结合我镇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从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鲁村镇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鲁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镇制定了《鲁村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鲁村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鲁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求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4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35条。我镇主要通过政府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设置政府公开栏3个,主要公开了本镇的有关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工作报告、办事指南政府有关公告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镇未收到镇域内村民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镇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原则上都予以减免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镇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制定了《鲁村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各村、各部门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等。

下一步,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各村、各部门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鲁村镇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4-01-07

为全面总结我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形成了鲁村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将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配齐队伍按照县政府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我镇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由党政办、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等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从而打牢了我镇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二是抓实工作。一方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填报本镇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充分运用政府信息查阅点、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及时做好了信息发布,定期将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动态进行及时公开,及时更新,满足了群众的信息需求。另一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通过改进和完善,逐步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严格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形成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人大监督的舆论监督体系。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及时反馈,促进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三是做好宣教。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镇村干部、基层百姓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先后多次召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村村务信息公开联系人,就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的操作、信息查阅流程等内容进行培训;印发通告,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鼓励群众学习、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该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3年,我镇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主动公开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所占工作比重大,社会关注度高,对此我们投入了很多精力,不断完善提高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质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应急管理、其它信息、公开指南等11方面内容,特别注重了全镇各项工作动态的及时公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注重了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认真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信息形成20日内按要求发布和更新信息;三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可以在政府信息查询处查阅存档资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镇没有收到要求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镇政府及各部门未收取政府信息查询、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十分重视网站和信息公开咨询服务,2013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们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严把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关,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在政府信息公开前,都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信息“填报、初审、复审、复核、公开”的“五步曲”进行。对密级把握不准的信息,由同级保密机关进行审核。截至目前,全镇无一例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在公开内容上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资源整合上还有待进一步优化。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第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要求每位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和诚信政府的现代行政管理理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第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加强网站建设,增强信息服务功能,对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第三,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2014.1

鲁村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1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及《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鲁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1月1日至2012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鲁村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鲁村人民政府电话:368010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鲁村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2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任副组长,党政办秘书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由专人负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同时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我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其中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4条,规划计划方面的信息4条,业务工作57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结构和内容,及时将党委、政府的工作动态和亮点工作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情况: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了《鲁村镇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发布制度》《信息保密制度》等,对保密工作各个环节,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的有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保密和审核制度,坚持做到严格把好审查关,防止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公开,保证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对照保密检查目录,对所有的涉密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清查,清查中,没有涉密文件和信息外流。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改进措施: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对信息进一步梳理,明确属性,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鲁村镇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1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鲁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鲁村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鲁村人民政府电话:3640016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鲁村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1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武装部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秘书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由专人负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同时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我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中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19条,规划计划方面的信息2条,业务工作39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结构和内容,及时将党委、政府的工作动态和亮点工作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情况: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了《鲁村镇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对保密工作各个环节,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的有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保密和审核制度,坚持做到严格把好审查关,防止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公开,保证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对照保密检查目录,对所有的涉密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清查,清查中,没有涉密文件和信息外流。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改进措施: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对信息进一步梳理,明确属性,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鲁村镇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0-12-21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县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按照县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鲁村镇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0年,鲁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结合辖区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二、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

    鲁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负责人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专门配备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其中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监督,并做好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更新工作,提供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有关统计数据。同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已产生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或依申请根据下列内容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概况、领导分工);

    2、法规文件(主要包括:公共资源配置、人事信息、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3、围绕重大部署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三大攻坚任务”、“放管服”改革);

   4、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重大行政决策、政府会议、政策执行、建议提案办理);

   5、围绕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

    6、围绕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

    7、围绕加强办事公开提升服务实效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8、围绕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主动公开目录、公文办理程序、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9、围绕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10、围绕加强组织保障,构建政务公开大格局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加强考评督查和培训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以主动公开为主,公开载体主要有两个:一是网站。根据上级要求,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和《指引》规定的分类标准,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源,上传县政府门户网站的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同时,也安排专人对子网站进行维护管理。二是通过公开栏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此外,各站所、行政村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会议纪要》、便民手册、公开栏(墙)等形式,及时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三是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置了桌椅等办公设备,方便群众查阅。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镇未向任何个人和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内容不够完善、信息量有待增加的问题。下一步, 鲁村镇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时限要求,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鲁村镇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09-1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县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按照县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鲁村镇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09年,鲁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结合辖区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二、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

鲁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负责人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专门配备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其中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监督,并做好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更新工作,提供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有关统计数据。同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已产生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或依申请根据下列内容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概况、领导分工);

    2、法规文件(主要包括:公共资源配置、人事信息、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3、围绕重大部署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三大攻坚任务”、“放管服”改革);

    4、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重大行政决策、政府会议、政策执行、建议提案办理);

    5、围绕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

    6、围绕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

    7、围绕加强办事公开提升服务实效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8、围绕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主动公开目录、公文办理程序、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9、围绕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10、围绕加强组织保障,构建政务公开大格局着力推进公开(主要包括: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加强考评督查和培训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以主动公开为主,公开载体主要有两个:一是网站。根据上级要求,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和《指引》规定的分类标准,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源,上传县政府门户网站的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同时,也安排专人对子网站进行维护管理。二是通过公开栏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此外,各站所、行政村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会议纪要》、便民手册、公开栏(墙)等形式,及时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三是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置了桌椅等办公设备,方便群众查阅。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镇未向任何个人和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内容不够完善、信息量有待增加的问题。下一步,鲁村镇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时限要求,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鲁村镇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8-1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鲁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鲁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鲁村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由专人负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同时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结构和内容,及时将党委、政府的工作动态和亮点工作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月1日止,我镇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镇未向任何个人和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改进措施: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对信息进一步梳理,明确属性,扩大信息公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