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
标题: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703T/2024-542631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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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鲁村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鲁村镇泰薛路62号;邮编:256104;电话:0533-3640016;邮箱:lucundz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鲁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及“三提三争”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鲁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及时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在保证不泄密的情况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3条,公开信息内容涵盖乡村振兴、安全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等类别,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鲁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精准规范答复申请,建立规范答复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程序,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件同步办理、答复规范,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加强与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构业务交流,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复盘总结,及时整改短板和不足,切实提升答复质量。2023年鲁村镇人民政府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包括1件互联网政府信息平台和0件纸质版邮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鲁村镇规范政务信息发布程序,及时、准确、全面地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细化政务公开主体、内容、程序,确保格式规范、目录准确。严格按照“谁制作或获取、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涉密不上网 上网不涉密”的原则,对所发布的信息坚决做到先审后发,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各阶段责任,确保发布内容安全可靠。强化信息更新时效,定期对栏目进行监测,督促提醒责任部门及时发布信息,避免出现更新不及时、扎堆更新等现象,方便企业、群众查询获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为切实提高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网络信息建设,2023年,鲁村镇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的作用,统一集中公开信息;二是使用好“幸福鲁村”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公开党委政府工作动态、政务信息以及各种惠民政策等共计345篇,获得群众好评。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党政办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梳理完成《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全镇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抓好日常培训。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每季度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强化考核监督。发挥效能考核“指挥棒”功效,加大政务公开督查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高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镇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有所欠缺。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样化。二是信息公开覆盖范围不够广。同群众互动较少,没有积极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三是离规范化建设存在一定差距,人员力量配备不足。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细化政府信息栏目,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综合运用政策问答、图解、文字解读等方式对重大政策文件开展全面解读。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运用公众号等新媒体媒介作用,面对面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三是强化专人负责,落实人员培训。专人负责门户网站信息内容更新,同时提高政务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鲁村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鲁村镇未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

2023年,鲁村镇不断创新公开内容,通过二楼大厅公示屏、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信息推送订阅。镇政府开辟政务公开专区,设立政务公开栏和咨询电话,强化政务公开力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政府工作的进展和成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2023年度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鲁村镇严格按照2023年度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决策、政策解读回应、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梳理重点任务,明确公开责任,形成工作台账,确保落实到位,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巩固提升,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廉洁政府

(五)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