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
标题: 鲁村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703T/2018-509832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2-05 发布机构: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

鲁村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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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源政办发〔201733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7年以来,鲁村镇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从实际出发,以信息公开为切入点,稳步推进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上,取得了一定实效,促进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保证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完善组织领导情况。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镇党政办等5个部门工作人员担任成员,领导、协调全镇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督促全镇各村、各单位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各村、各单位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鲁村镇信息主动公开的类别有概况信息、工作报告、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公示公告、办事指南、工程招标等,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应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全部进行公开,特别是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政府工作报告、财政报告、人大报告、村级财务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

鲁村镇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2017年,鲁村镇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37条,其中,机构职能25条,政策法规22条,业务工作27条,其他63条。

五、政府信息刚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我镇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镇未向任何个人和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及商业机密的、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料归档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栏需进一步规范、个别部门信息公开还不及时,等等。下一步,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要主动公开。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部门、农村延伸,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创造条件,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是继续学习领会《条例》《办法》的精神,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经信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