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
标题: 沂源县鲁村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703T/2019-197363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1-08 发布机构: 沂源县鲁村镇

沂源县鲁村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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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和上级指示要求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主动公开的类别有机构职能建设、制度文件、工作报告、工作动态、公示公告、办事指南等。相关制度要求应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全部进行公开,特别是党

委政府重点工作、政府工作报告、财政报告、人大报告、村级财务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相关资讯56余条,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比去年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信息公开数量进一步增长,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镇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我镇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规范和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开发,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保密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流程,草拟公文时,即在签批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即将信息公开纳入公文运转流程同步流转审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做好网站栏目维护工作,推动政府网站优质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二是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党政办公室为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构,并配备了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名,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鲁村镇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向镇党委、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协调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三是加强新媒体应用。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和机制,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积极加强新媒体应用管理工作,微信公众号“幸福鲁村”等成为本县重要的信息公开载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负责网站部分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每日浏览网站内容,对新发布的稿件认真审看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保证核查巡检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护能力。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四是加大考核评估力度。严格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源政办发﹝2019﹞72号)要求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全县政府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复率100%;承办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56

56

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了一定的成效,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面临着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扩展等问题。

今后我镇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一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发布责任。通过组织各部门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明确负责保障的板块、信息发布内容和时限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要把政务公开融入政务服务全过程和权力运行全流程。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的日常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加强日常业务指导与督导检查,充分调动各部门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鲁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

沂源县鲁村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