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20号建议的答复
张英等4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农村闲置土地规划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闲置土地被私占私用问题。
2019年以来,鲁村镇人民政府依托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清理违法违章建筑,累计投资500余万元,对全镇370处违规违法用地进行了全面整治,拆除违法违章建筑5200余平方米,私占私用问题从根本上予以解决。现已有部分村将闲置土地平整,供部分车辆停放;同时鲁村镇对30村文化广场服务设施进行规范提升,进一步扩大文化广场覆盖范围,既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求,也具有供车辆临时停放的作用,有效缓解农村停车问题。
二、关于在道路较宽敞的路规划车位问题
经实地了解,目前鲁村镇绝大部分农村主干道宽度在3米左右之间,因此对于各位代表提出的规划停车位建议较难实现,但能够切实发挥村两委及保洁、安全、护林、综治网格、警务助理等各员作用,在周末尤其是节假日期间,主动划区划片,积极引导车辆出入,保障干道通畅。
三、关于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文明出行问题
文明出行一直是我镇大力倡导文明新风的一部分,镇主要领导在多次会议上做了专门安排部署,一方面,加大村级文明宣传力度,以村两委为主力,通过张贴标语、宣传栏,广播播放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文明出行家喻户晓;另一方面,依托现代媒体宣传主阵地,在开展家庭洁美、倡导移风易俗的同时,结合“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活动,大力宣传文明出行,倡导文明新风。
鲁村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