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鲁村镇LC-02-A-01~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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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703T/2025-554682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18 | 发布机构: | 鲁村镇人民政府 |
《沂源县鲁村镇LC-02-A-01~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一、规划范围
刘家庄水库北部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12.11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
5.《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意见》(鲁自然资字[2024]72号)
6.《山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7.《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
8.《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版)
9.《沂源县鲁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专项规划等。
三、规划内容
1.规划用地
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12.11公顷。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9.10%,均为其他教育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0.3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85.84%,其中商业用地7.60公顷,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2.7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6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5.26%,均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2. 道路交通
规划支路2条,为振兴路、山财路,振兴路道路红线宽度12米,山财路道路红线宽度7米。
四、公示时间
2025年9月18日-2025年10月17日
五、联系电话
鲁村镇人民政府:0533-3640016
六、附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