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共鲁村镇委员会关于成立鲁村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专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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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703T/2024-549555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1-0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 |
中共鲁村镇委员会
关于成立鲁村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专班的通知
鲁发〔2024〕20号
根据县委编办安排,为推进我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成立鲁村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专班,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班 长:石运忠 党委书记
常务副班长:孙庆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班 长:高源泽 党委副书记、政协工作室主任
成 员:谭乐富 人大主席
何玉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房 杰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高 涵 党委委员、副镇长
崔艳霞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炳利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桑志华 副镇长、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杨 丽 人大副主席
田 川 副镇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明明 副镇长
孙 静 三级主任科员、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鞠立华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徐传勇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宋 波 应急安全保障中心负责人
崔现国 综合执法指挥中心负责人
陈 蕾 镇副科级干部
申恒安 党建办公室副主任
张 磊 派出所所长
焦云鹏 法庭庭长
牟朝阳 司法所所长
张连忠 自然资源所所长
沈启凯 市场监管所所长
朱林强 鲁村中队队长
张自军 沂源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鲁村分中心主任
赵新刚 沂源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屠宰分中心主任
专班办公地点设在党建工作办公室,王炳利为联络员。主要任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根据县委编委和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下,在县委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实施小组及工作专班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强化全面建立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的统筹谋划、梳理调研和编制落实,坚持立足法定、依法履责,坚持责权一致、责能一致,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坚持制度创新、深化融合,坚持“自下而上”“上下联动”和“三上三下”等原则,精心组织、科学编制履职事项清单。要严肃保密纪律,加强正面引导和舆情管控,稳妥有序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中共鲁村镇委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