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
标题: 鲁村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703T/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2 发布机构: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

鲁村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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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村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鲁村镇在县委、县政府及依法治县委员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镇工作的领导,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鲁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委书记、镇长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鲁村镇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认真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在2021年第一季度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2021年度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推动形成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关键少数学法,提高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水平

1.统筹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鲁村镇委印发党委理论中心组、机关干部学法计划,推动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全面依法治镇全过程、各方面。

 2.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在全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

三、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鲁村镇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定期组织各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既提升了群众法治意识又规范了执法行为。2021年一来未出现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

1.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

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宪法及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度化。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营造校园内外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深厚法治氛围,让宪法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开展宪法赶大集活动,法律顾问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讲解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与义务,对《宪法》、《民法典》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学习宪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为进一步坚定全体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鲁村镇积极发动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包村干部、网格员深入村居、家庭开展普法宣传,并为村民张贴宪法宣传挂历,向村民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让宪法走进寻常百姓家。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

为进一步加大民法典普法力度,让民法典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学生学习实践、融入企业生产经营、融入乡村依法治理,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鲁村镇开展以“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赶大集向群众宣讲《民法典》中与老百姓生产、生活相关的物权、合同、婚姻家庭、继承等变更条文,让群众切实感知《民法典》与“我”息息相关;民法典宣传进机关,大力营造机关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机关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民法典宣传进企业。增强企业职工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民法典普法宣传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群众运用民法典维护权益、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规范;推动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聚焦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聚焦高品质生活,围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防治家庭暴力、与“三农”有关的法律法规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聚焦高效能治理,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安全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四、积极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

今年来鲁村司法所以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为着力点,聚焦整合顾问力量,优化审查队伍,完善机制建设,强化制度保障,全面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对审查制度、流程、队伍、标准、台账档案和工作实效等多个方面进行提升改进。认真执行《鲁村镇、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鲁村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实施方案》、《鲁村镇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方案》等制度,建立落实规范化文件起草、审核、集体审议、法律顾问把关、公开发布制度,确保镇村两级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合同、项目、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工作事项、流程明晰。在村“两委”换届期间,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换届过程中的法治审查、督促指导、法律事务处理等方面的作用,严防换届期间集体资产流失。2021年完成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0次、镇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8次,组织一村一法律顾问审查村级重大事项、合同、村规民约等事项共计105件次。

五、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为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促进公平正义,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我镇根据工作需要多次补充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领导小组,搭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平台,聘请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确保一村一专职人民调解员。推行多部门联调模式,镇综治中心、鲁村派出所、法庭、交警中队、司法所五单位为常设机构,其他相关综合治理职能部门、矛盾纠纷涉事单位等为非常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抽调,实现全镇矛盾纠纷化解力量的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鲁村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取得的成绩,也有不足之处,下一步,鲁村镇补短板、抓不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1、进一步加强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镇深入开展;

2、进一步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构建法治教育平台;

3、加强队伍建设,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的参与;

4、进一步推进基层法治示范的创建,促进基层法治化管理;

5、强化宣传力度,搞好“法律七进”活动,将法治宣传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