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鲁村镇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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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703T/2024-550021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2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 |
沂源县鲁村镇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以来,鲁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旨,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深化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不断推动法治鲁村建设走深走实,现将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4年,鲁村镇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2024年工作要点,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一)学深悟透狠抓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不断提升法治素养。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的二十大报告及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认识,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着力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着力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年初制定了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方案,制定了党政联席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形成以上率下的示范效果,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学习3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党政联席会议开展会前学法5次,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主要干部率先做,深入推进依法治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站所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主持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签批法治建设制度5次;司法所长列席党政联席扩大会7次,向领导班子汇报法治建设情况2次。
(二)强化责任率先垂范,以上率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抓好依法行政。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开展全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素养水平,全年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二是开展伴随式执法。由司法所随同镇相关执法部门执法工作中进行“伴随式”执法监督,监督员对执法人员规范着装、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用语使用、全过程记录、调查取证规范性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执法站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后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保证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记录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鲁村镇紧紧围绕镇域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普法宣传质效。提升矛盾纠纷法治化解能力,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推进重大事项“全链条”双审查双备案,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鲁村镇构建“党政办+农经站+司法所+党建共同体+村+法律顾问”的“全链条”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完善合同拟定—汇总转办—顾问审核—司法所备案—农经站入账的“全链条”审查,实现农经站把实质关、司法所把合法关的“双审查”及农经站、司法所对合同“双备案”。2024年以来,全镇共审查镇级文件制度3份,镇村各类合同56份,提出修改意见近200条,涉及标的资金超1亿元,从源头上切实降低基层工作风险,提升治理效能。
(二)建设红色法治文化阵地,提升普法宣传质效
鲁村镇用好“618”战备电台景区红色旅游资源,与沂源县司法局合力打造全县第一处“国防+景区+法治”红色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与景区有效融合,相得益彰。同时根据“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及《沂源县县级国家机关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文件精神,制定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依法治理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具体措施等。紧紧围绕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职工及镇村群众,以“法律十进”为抓手,紧密结合各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普法宣讲活动近50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0000余份,覆盖群众近25000人次。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治教育网络,发挥兼职法治副校长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开展反霸凌、反邪教、防溺水、禁毒、反诈进学校普法宣讲7场。
(三)坚持“有解”思维,实现“齐心”解忧
一是高标准建设“一站式”矛调中心。依托镇综治中心,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精心设计、精致施工、精细管理,设置敞开式接待大厅、完善升级镇一站式矛调中心“四室一平台建设”;二是整合优势资源,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解。规范配备了政法委员和专职的平安法治办主任,配备法律顾问、警务助理、调解员、信访专干、心里咨询师。整合司法、综治、信访、市民投诉办、派出所等部门进驻,并联合法庭、检察院、妇联、人社等单位定期轮驻,对社会矛盾纠纷及群众来访诉求实行集中受理、一站式服务。打造党建共同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全镇67个村,全部设立村级综治中心,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三是打造“四心”调解品牌,合力实现“齐心”解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四心”调解工作法,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实践中诠释“齐心解”工作品牌,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实现事情双解,防止旧疾复发。今年以来,共调解各类案件89件,结服率超过95%,有效维护大局稳定。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有待提升。法律顾问服务知晓率虽然有了明显提升,但部分农村群众对法律顾问工作仍然存在一知半解的情况;法律顾问在到村开展工作时,主要精力放在值班方面,因经费保障不及时,法律顾问工作参与调解、诉讼案件积极性不强,作用发挥有差距。
(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标准有待提升。全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主要依靠宣传牌呈现,建设标准不高,普法形式单一,不利于长期保存,宣传牌缺失、失色等情况均存在。普法宣传方式简单,群众参与度低,没有形成双向的学法互动,学习内容难以深入人心。
(三)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待强化。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了部分村没有向镇政府报备合同开展审查或报备不及时等情况,影响审查效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法律风险,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议事机构作用。抓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做好年终述法工作,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不断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水平。在巩固完善阵地基础上,讲法治文化与景区、企业、宗教场所相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传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为法治鲁村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持续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推动村级项目合同必审必报制度,要求农经站对各村无合法性审查意见的项目合同不签字、不放款,真正实现审查工作为镇村服务,切实降低镇村干部工作风险。
(四)推动法律顾问服务提质增效。与县司法局探讨开展法律顾问团队式服务新途径,探索年轻律师到司法所担任所长助理新途径,同时减少对法律顾问日常到村值班工作考核,减轻其费用负担,增加为镇村法律服务考核比重,真正让法律顾问发挥所长,解决镇村实际问题。
特此报告。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