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科学技术局
标题: 沂源县科技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420J/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01 发布机构: 沂源县科学技术局

沂源县科技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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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科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科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全面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予以公开。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持续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

(二)做好社会监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大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细化公开。

二、加强解读回应工作

(一)强化重大政策措施解读。围绕2022年全县科技创新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科室(单位)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二)及时回应好社会关切。强化舆情回应意识,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科室(单位)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健全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坚持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三)切实增强回应实效。积极运用媒体专访、座谈访谈、电视问政、网络问政、撰写文章等多种方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三、拓展政民互动

       (一)推进决策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拟定科室(单位)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二)推进会议公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创新公众参与模式。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建立反馈机制,对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和会议议定结果,及时告知公众代表,并将会议相关材料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四、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

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和机制,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五、组织保障

(一)健全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指导协调职能。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提高依法公开能力。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南等,探索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凡非涉密政策、文件等政务信息,原则上一律公开,确有特殊原因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的,需注明理由。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突出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依申请办理水平。

(三)加强监督培训。强化日常监督,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公开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围绕新条例出台、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做好相关人员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