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科学技术局
标题: 沂源县科技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420J/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17 发布机构: 沂源县科学技术局

沂源县科技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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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科技局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科技局发展总目标,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对科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科技工作,不断提高我县科技工作的透明度、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提升科技工作执行力与公信力。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快推进科技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坚持依法依规、规范运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以及工作任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可信,防止弄虚作假行为。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政务管理公开

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充实完善,根据人员调整和实际分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更换,确保责任到位,工作有人干。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定期会议和培训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年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和政务公开工作年报,通过政务公开目录等形式方便群众查询信息,便于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行及结果公开

1.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做好政策法规、重要文件公开工作,定期对制定实施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及时公开工作执行情况。主动做好单位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实时更新相关信息,形成常态化工作信息公开机制。

3.及时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及有关报表。及时做好审计情况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问题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科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1名负责信息化工作的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强化督查检查,制定政务公开考核实施方案和分工落实意见,推动政务公开有序组织实施。加大培训力度,将政务公开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组织、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综合考核,各责任科室负责公开平台相关模块信息的录入、更新;各科室主要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职责,具体负责搜集、汇总、整理、报送工作中产生的政务信息。

(三)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经常性调整机制,根据任务要求、工作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定期公开。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所有政务信息在制作或获取特别是文件起草时,都要依法依规认定其公开属性,并进行标示。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谁提供、谁审查”和“一事一审”的要求,各科室在报送公开信息前,逐条梳理,确保审查责任到位。

四、主要内容

(一)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受理机构为沂源县科技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沂源县振兴路61

2、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3、办公电话:05333241139

4、邮政编码:256100

(二)落实指导监管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三)组织编制公开事项目录。组织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及时公共相关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局属单位、科室要坚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局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抓好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落实,着力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公开不主动、不及时和公开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二)落实责任。各局属单位、科室要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落实。要利用好县政府网站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问题。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切实做好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三)完善平台。积极做好与政务服务网对接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四)强化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强化激励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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