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 ||
---|---|---|---|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0-5106485.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12-28 10:37:2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二、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和上级指示要求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主动公开的类别有机构职能建设、制度文件、工作报告、工作动态、公示公告、办事指南等。相关制度要求应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全部进行公开,特别是教育体育政策文件、部门会议、管理服务事项、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公共体育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65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业务工作64条。通过县政府部门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基层动态栏目发布工作信息10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高效。另外,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542条,图文并茂的阅读形式方便阅读,宣传效果显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均做到了按时按要求予以公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保密制度,健全审查机制,对于需要发布的信息,须由相关部门填写信息审批登记表,经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由专人负责依据审批登记表,进行信息发布。未经审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截至目前,我局无一例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机关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等工作塑造机关形象。局机关指定专门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研究提出信息发布规划和有关工作方案,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二是出台工作机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对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依法及时提供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多层次的宣传报道。推进在线办事,加强网上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政务办理和社会服务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负责网站部分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每日浏览网站内容,对新发布的稿件认真审看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保证核查巡检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护能力。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四是加大考核评估力度。严格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源政办发﹝2019﹞72号)要求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承办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5 |
65 |
6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釆购项目数量 |
釆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
|
|
|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组织 |
法律 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
|
|
|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就法制亍政收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2 |
|
|
|
|
|
2 |
||
(七)总计 |
2 |
|
|
|
|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完善,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在公开工作中不断探索、大胆试验,不断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