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50号建议的答复
徐洪亮、王云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教育资源全县统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县教育和体育局坚持以“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为引领,着力在统筹城乡发展、优化教育布局、强化师资配备、提升育人质量上狠下功夫,持续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这是适应人口变化形势、服务支撑人口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2023年,县教育和体育局紧密结合县域人口发展趋势,精准预测基础教育学位未来发展趋势,科学测算教育设施供给密度,编制《沂源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23—2035年)》,为教育资源与教育需求均衡配置、高效利用奠定了基础。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学生大量进入县城,农村学校呈现小、散、弱的现象。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当整合小、散、弱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同时保障必要的上下学交通条件。县教育和体育局为优化农村教育布局,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积极稳妥”的原则,建立中小学校撤并工作暂行管理办法,“一校一策”制定撤并搬迁小规模学校幼儿园方案,让学生享受到更好、更集中的教育。
我县是典型的山区县,地势起伏较大,人口居住相对分散,如果对全县中小学学校进行整合,乡镇只保留幼儿园及小学三年级以下学校,势必需要增加校车,单单增加校车数量这一项财政支出就难以实现。同时,农村学生集中到城区读书需要住宿,我县城区学校全部不具备住宿条件,再加上改造校舍、新建学生公寓等基础设施的费用数额巨大,县财政难以满足。综上所述,您提出的关于教育资源全县统筹的建议难以实现。
针对农村师资配备,我县实行“县管校聘”政策,着力均衡县域内教师资源配置,优化乡镇教师队伍结构。县教育和体育局制定下发了《沂源县2024年县属(含历山、南麻街道)中小学跨校选聘实施方案》,制定方案时设定了年龄比例结构,降低了乡镇学校年轻教师的流失比例。制定《城区学校支教乡镇学校实施方案》,完成城区学校支教乡镇学校教师13人。制定下发《2024-2025学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参加教师交流轮岗346人,其中城区到农村学校交流27人,农村学校间交流教师75人。富余教师安置到农村中小学42人。为补充考选后出现的农村学校教师老龄化问题,县教育和体育局多措并举加强乡镇学校教师配备,每年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全部分配到乡镇任教,6年服务期内必须服务基层,加大了农村教师补充力度,新教师学历均达到本科及以上,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下一步,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深入研判人口规模结构变化对我县教育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不断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形成与人口分布相匹配、相适应的教育资源布局,优化城乡学校布局,推动城镇学校扩容增位,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师资配备均衡化,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协调发展。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单位: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栾福友;联系电话:3242802)
(可以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