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第47-1号提案的答复
顾美萍委员:
您提出的我县公办幼儿园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幼儿园作息时间。您提出的提案中“公办幼儿园学校仍然存在放学时间过早问题,冬季放学时间在3点左右,导致大部分上班族家长无法按时接孩子。”与实际不符,沂源县公办幼儿园10月—4月离园时间为:下午4:00—5:00,5月-9月离园时间为:下午4:30—5:30,结束时间无法接孩子的家长,各幼儿园每天安排值班领导和老师照看,直至家长接走孩子才下班。
(二)开展日常课后延时服务人手不足。幼儿园师生比要求是1:6—1:8之间,暑假后2023年招聘的67名幼儿教师上岗后,沂源县公办幼儿园师生比是1:9.8,专任教师配备不足,教师的工作量加大。公办幼儿园都为提供餐点的全日制幼儿园,要求教师全天照顾好孩子,平均上班时间长达12个小时。由于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培养培训的相关工作必须利用幼儿离园的时间开展,近年来,为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幼儿园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利用孩子离园后和周末时间开展教研、集体教学、家园沟通、环境创设等培养培训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教基字〔2022〕11号)和淄博市教育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淄教字〔2022〕86号)文件要求,遵循一园一案原则,探索开展幼儿园延时服务。2023年8月20日,省发改、省财政、省教育和省卫健联合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了延时托管服务费是服务性收费,县教育和体育局将积极对接发改局,做好幼儿园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成本核算工作,确定延时服务收费标准,鼓励各园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开展延时服务,真正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学前教育。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0月7日
(联系单位: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刘乐兰;联系电话:3227055)
(可以公开)
抄 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