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做好全县2021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视力监测及学校体育工作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 安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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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1-520568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各学区,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做好我县2021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视力监测和学校体育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根据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6号)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各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真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反馈及上报工作
1.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认真组织全体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确定测试项目的实际测评,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参加体育锻炼。
2.体质测试完成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应于12月15日前将体质健康测试数据如实上报至青少年健康管理系统(https://www.qshnhealth.com)。普通高中需先通过微信公众号“青少年健康服务平台”向学生家长反馈学生体测成绩,成绩反馈完成后再进行数据上报。在上报数据时,需首先清除“青少年健康数据管理系统”中的学生基本信息,通过省学籍系统下载体测专用模板导入青少年健康管理系统,再进行数据上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体测数据上报截止后,将同步到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以下简称综评系统),今后综评系统不再接收市、区县和学校直接报送的数据。义务教育段各学校可视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青少年健康服务平台”向学生家长反馈成绩。
3.县教体局专人负责,对基层各学校上报数据进行逐级审核,督促学校在时间节点内及时、准确完成数据的上报工作。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测试数据确保真实准确,家长确认及反馈比例达到100%后,方可进行上传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
二、严格落实学生视力监测制度
1.自本学期起,全县各中小学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视力监测相关信息数据报送工作。通过“青少年健康数据管理系统”每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分别报送一次。春季学期单独报送,秋季学期与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数据报送时间要求一致。
2.全县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需测试视力项目,视力项目共分为:左/右眼裸眼视力、左/右眼屈光球镜S、左/右眼屈光柱镜C、左/右屈光轴位A。
3.左/右裸眼视力录入范围为3.0—5.3之间,如裸眼视力低于3.0以“0”代替。左/右眼屈光:球镜、柱镜、轴位均为必测项目,需使用专业视力验光仪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单录入。
三、扎实做好中小学体育工作报表和年度报告报送工作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应于2022年1月8日前通过“青少年健康数据管理系统”报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年度报告内容和报表数据信息的采集计算时间为2021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学校应于2022年1月15日前通过“青少年健康数据管理系统”逐级报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和《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纸质版需加盖公章报送至县教育局体卫科,体卫科审核后统一报送市教育局存档。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体质测试、视力监测数据上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体质健康测试和视力监测的数据上报、审核工作,市教育局将通过抽查复核方式对上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对数据失真情况严重的将严肃处理。
附件:1.青少年健康数据管理系统学籍导入操作指南(高中)
2. 学校体质健康和视力监测数据上报管理员qq群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