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文稿解读】《沂源县家长学校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34839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文稿解读】《沂源县家长学校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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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沂源县家长学校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全县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体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新机制,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路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工作,提升家长满意度。

二、文件出台依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指导》主要包括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加强阵地建设,优化办学环境;整合教育资源,丰富课程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提高教学质量;重视师资培养,提高专业水平;加强科学研究,注重成果转化等七项重点任务。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家长学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大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多方资源,设立家长学校发展项目,支持家长学校建设和发展。积极拓展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按照相关政策参与家长学校工作,丰富家庭教育场地、设施和活动资源,形成行政部门主导、社会力量支持补充的家长学校经费保障机制。

(三)加强评估检查。建立家长学校考核制度,建立评价激励机制,对在家长学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四)加强宣传推广。定期评选,大力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工作,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为家校社合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