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关于实施集团化办学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2-532540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1-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实施集团化办学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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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和必要性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改革创新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为动力,以实施校际间互动提高、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为工作重点,科学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学校治理、教学管理、教师激励、学生评价等探索创新,实现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质量整体提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望和需求力争至“十四五”末,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乡村教育有突破性改善,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培育形成一大批新优质学校。

二、制定依据

(一)起草背景

实施强校扩优行动,是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鲁教基发〔2020〕2号)、《山东省关于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的实施意见》(鲁教基字〔2020〕11号)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实施强校扩优行动 建立完善基础教育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函202134,着力破解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强力推进城乡教育融合,加快全省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

(二)制定依据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实施强校扩优行动 建立完善基础教育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函202134)、淄博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强效扩优行动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淄教基字202234)要求,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根据按需设置、有序推进原则,逐步推动符合条件的学校组建组建城乡共建型教育集团、紧密融合型教育集团、贯通培养型教育集团、职普融通型教育集团,使集团化办学成为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四)起草过程

沂源教育和体育局、中共沂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沂源县财政局、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过对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各个方面的不断研究与探讨,制定了关于实施集团化办学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