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1-520485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2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6-20
  • 字号:
  • |
  • 打印

《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和必要性

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保障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打造“减负提质”高效课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1、起草背景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一系列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作业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县部分学校不同程度的存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不高,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问题,影响了学生的学习质量,占用了学生、家长过多的时间和精力,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2、制定依据

在广泛调研我县中小学教师、家长、学生的基础上,依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21〕2号),《关于加强作业管理提升作业效能的意见》(源教体函〔202072)。

3、主要内容

(1)科学把握作业育人功能。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是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方法的有效载体,更是了解学情教情、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2)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建立学生作业统筹和公示制度,调控学生作业时间。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实行作业审核公示,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3)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中小学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4)创新作业类型方式。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落实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根据实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各学区、学校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

(6)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7)认真批改反馈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鼓励科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诊断。

(8)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

(9)关注校外培训作业。各校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校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10)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各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细则,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并在校内公示。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

(11)建立作业规范化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学校要组建学校、年级和备课组三级作业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机制,做到作业管理日查周结月评制度常态化;明确教研组、备课组和任课教师的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形成科学规范的作业教学流程,作业设计、布置、使用、批阅、讲评和反馈等环节逐步科学化规范化。

(12)健全作业研究机制。县、学区教研室及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教研员要充分发挥学科专业引领作用,强化对本学科作业设计研究的指导,适时召开作业设计主题研讨会、作业设计比武、优秀作业评选活动,推进学科作业设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13)建立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学校要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县教研室要把作业管理纳入学校教学管理评价。县教育督导室把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根据需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4、起草过程

遵照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各校存在的实际问题,在借鉴其他区县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学生、家长、教师充分调研,形成了《通知(初稿)》。在此基础上,召集各学校分管领导和部分骨干教师,通过调研和召开座谈会,多次研究讨论,形成了《通知(征求意见稿)》。后续,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广泛收集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2021年6月,报经局党组办公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