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职责任务清单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37934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6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职责任务清单

发布日期: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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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2.负责指导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3.贯彻执行教育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按分工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5.参与县级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政策。监测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对所属单位经费使用、校产管理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6.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布局规划、校舍建设、电化教育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与管理、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图书资料的配备与管理、实验室建设及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

7.归口管理全县各类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编制全县初中段及以下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查上报高中段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县初中段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8.组织、指导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育学术团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广教育科研成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9.负责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归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接收外国留学生工作。负责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10.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1.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12.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县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省、市、县重大体育竞赛。

13.负责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承担体育行业发展与统计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14.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5.负责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6.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信访稳定工作。

17.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