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人民路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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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5-553997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2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人民路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拟定本制度:
一、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 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
二、收入管理
1.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 合法的收据。
2.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账并及时上交。
三、支出管理:
1.学校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
(1) 支出、学校的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凡预算中没有安排的购物项目,学校不得安排支出。学校因工作需要,购买教学用品等至少有两人共同前往购买,取得合乎规范的税务发票并签字。其中一人为经办人另一人为证明人,校长签字方可入账。对于一次3千元以上的购物、维修、装备等开支,原则上应由校委会讨论通过。
(2)公务招待:学校公务招待费实行严格控制,凡工作需要招待的 、必须报请校长同意后方可招待,公务招待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阅卷、文体等活动以及各类培训、召开会议等用餐, 原则上应为工作餐、费用可在培训费和会议费项目中支出。
(3)核验:理财小组由3名教职工组成,所有支出报销前,须经理财小组全体成员对逐笔支出业务认真审查,无异议后完善相关签字手续 ,由校长签字审核审批后方可入账报销。
2.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 、资产管理
( 一 )现金管理:
1.学校所有一切现金收入,均须及时交入银行。
2.定期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抵库。
(二)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定固定资产账目,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2.所有资产物资均按采购、验收、领用、保管、登记、维修、处理等制度执行,执行情况每学期由总务主任向校委会汇报 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学校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按有关规定办好报损和报废手续,报损报废要逐级申报、审批。
4.学校不定期对财产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
五、经费报销制度
1.办公费主要用于学校添置办公用品、教师差旅费、学校门窗及桌凳的修理、支付水电费等不得挪作他用。
2.差旅费的报销:
(1)差旅费票价必须与报销相符,实际车程价与报销价相等。
(2)差旅费报销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原则上为一个月,经办人填 写好差旅单由校长审批。
(3)去外地学习培训按标准报销。
六、申购验收制度
1.办公用品由学校统一安排人员负责购买,零星购买须填写清购单校长审批。
2.所有物品均需验收后、入库登记。
3.领用物品须办理有关手续。
沂源县人民路小学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