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人民路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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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4477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5-2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1.每学期末进行一次统一的检测,一、二年级进行无纸化检测,三四五年级采用县教研室的统一命题进行检测。
2.在日常的教学时间段,各班级不允许组织统一的检测,更不允许用考试成绩进行排名的做法。
1.语文、数学学科检测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教研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检测成绩卷面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以成绩给学生排名次。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做好成绩分析工作。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检测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成绩册,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巩固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