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荆山学校防范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5-542391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2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荆山学校防范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2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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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教体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沂源县教体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防范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 指 挥:江玉峰       

副总指挥:刘鹏     

成    员:杜元章  李清美  齐元宝  各班班主任

二、学校防范暴力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职责

1.暴力侵害事件发生后,根据总指挥部署,责任部门组织协调事发学校及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控制罪犯,制止暴力侵害,保护师生人身安全。

2.加强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的普及教育和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积极组织事后处置工作。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进行救护、处置工作,把暴力侵害事件造成的损失、影响降到最低点。

4.事发学校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学校负责人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学校建立内部安全护校队伍,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内保护校队伍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

6.学校各事故处理小组的职责为:应变保护组负责在公安部门介入之前与侵犯势力的周旋,紧急状态时的抵御处置等;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引导学生至安全地方;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突发暴力侵害事件。

四、预警预防

1.开展经常性社会矛盾排查分析,及早发现可能引发学校、暴力侵害的各种矛盾和因素。

2.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控制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学校、。

(3)加强对校内有心理疾病及精神病症状人员的疏导和监控。

(4)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5)经常性地与校外法制辅导员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校、周边地区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人或事),采取有效对策。

(6)各校对护校队,加强平时培训和演练,同时加强校园防范暴力侵害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有效防范和抵御不法暴力侵害。

五、处置流程

防范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1.第一目击者报警

(1)按一键报警按钮或拨打“110”报警电话。

(2)校内通告:立即报告校长,以最有效的方式(广播、锣声、报警声等)预警全校师生。

2.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1)接到报警后,正在组织室内教育教学活动的,任课教师要立即组织关锁门窗,安抚学生保持镇静,保持警惕;如遇课间活动或在室外开展体育训练的,执勤教师、校内内保人员、任课教师应及时保护学生转移至安全区域。

(2)校内保卫队伍成员听到预警声后,立即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并要在公安部门赶到之前,利用警械,尽力制止犯罪行为,与歹徒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或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犯罪行为。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按照平时演练的路线迅速疏散至安全区域。

(3)校安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教体局安全办公室,并迅速向公安、救护、消防、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同时,学校第一责任人及时上报。

3.如有人员伤亡,人员救护组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以最快的速度拨打120 急救电话或把伤员送往就近的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4.学校协助警方阻止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

六、善后处理

1.学校保护好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2.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护秩序和善后处理。

3.沟通协调组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学校心理专兼职教师及时对学校师生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班主任及时与每位学生家长沟通信息,做好情况通报。

4.在上级部门没有明确指示的情况下,由校长接受媒体采访,其他人员可回避媒体采访,防止形成炒作引发社会恐慌情绪。

5.及时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

6.如有伤亡或财产损失,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七、信息报告

1.报告时限及程序

根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学校对发生的暴力侵害事件要及时报告,对可能引发暴力侵害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也要报告。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暴力侵害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教体局和相关部门进行电话报告,并及时补报文字材料。

(2)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疑似可能伤害的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2)结案报告内容

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附则

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暴力侵害事件的工作文件,学校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进行相应培训和演练。

对于在处置学校暴力侵害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由有关部门予以通报表彰,表现特别突出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后予以奖励;对于在处置学校暴力侵害事件中未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渎职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预案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以及应急处置和应急演练中发现的新情况,适时予以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