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荆山学校 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号、工作群组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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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5-544454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2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荆山学校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号、工作群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应用程序、政务群的管理,提高信息传递效率,优化工作流程,保障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群是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便捷高效地开展工作的重要工具,必须严格管理,严格使用。
第三条政务群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保障信息的安全和保密,维护政务群的良好秩序。
第四条政务群管理应遵循便捷、高效、准确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权限严格、信息透明、责任落实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二部分:政务群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政务群管理工作应符合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别是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政务群的管理更应如此。
第六条政务群管理应以服务单位工作为中心,明确政务群的管理目标,并结合单位实际,合理确定管理的重点和措施。
第七条政务群管理应加强对政务群的规范化建设,确保政务群功能的全面发挥。
第八条政务群管理应树立和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管理模式,特别在信息审核、文件传阅等环节建立科学的分类处理机制。
第九条政务群管理应加强对政务群使用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使用人员的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政务群管理应完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务群的安全防护。
第三部分:政务群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十一条政务群管理应建立健全政务群使用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工作程序等。
第十二条政务群管理应规范政务群的建立、使用和维护程序,组织对政务群的管理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政务群管理应选配适当的软硬件设备,确保政务群设备的安全和稳定性。
第十四条政务群管理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政务群的分类,确保政务群的信息分类精准度。
第十五条政务群管理应加强政务群信息的管理和交流,确保政务群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