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荆山学校初中部德育评价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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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5-553968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1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宗旨,以“三和四美”为导向,坚持“五育并举”,构建科学合理、全面客观的德育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价原则
1.全面性原则:涵盖学生发展的各个方面,对“五育”及“三和四美”进行综合评价,避免片面评价。
2.客观性原则:评价过程和结果基于事实,以学生的实际表现和成果为依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发展性原则:关注学生的成长和进步,鼓励学生不断超越自我,注重对学生发展潜力的评价。
4.多元性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包括教师、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家长评价等;评价方式多样化,综合运用定量与定性评价。
三、评价内容及标准
(一)三和
1.和煦少年(智)
学习成绩优异,在班级或年级中名列前茅;学习方法科学有效,善于总结归纳,能够举一反三;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等,取得优异成绩或有突出表现;主动帮助同学解决学习问题,在学习上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2.和雅少年(德 劳)
品德高尚,言行文明,诚实守信,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在校园内外都能展现出良好的道德风貌;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和学校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责任心,为班级和学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热爱劳动,劳动技能熟练,积极参与各项劳动实践活动,在劳动中表现出色,能够带动身边同学共同参与劳动。
3.和乐少年(体 美):
身体素质优秀,在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班级或学校赢得荣誉;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活动,热爱运动,具有良好的体育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艺术素养高,在音乐、美术等艺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如在艺术比赛中获奖、参与艺术演出等;积极参与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为校园文化建设增添色彩。
(二)四美
1.品行端正美
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言行一致,诚实守信;尊重他人,关爱同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口碑;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2.运动健康美:
身体健康,体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运动习惯;掌握多项体育技能,在体育比赛中表现出色,具有顽强拼搏的精神。
3.孝亲敬老美:
孝敬父母,关心长辈,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理解父母的辛苦,经常与父母沟通交流;尊重长辈,在公共场合主动为老人让座,关心和帮助孤寡老人,积极参与关爱老人的公益活动。
4.学有所成美: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在各学科学习中取得显著进步;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文学创作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相关奖项或荣誉;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解决实际问题。
(三)五育
1.育德:重点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社会责任感等。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尊重他人,积极参与班级和学校活动,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主动承担班级和学校的劳动任务,爱护公共环境和设施。
2.育智:考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业成绩等。具有积极的学习态度,主动学习,善于思考,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在各学科学习中取得良好成绩,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和课外学习活动。
3.育体:关注学生的身体素质、体育技能和运动习惯。积极参加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掌握至少两项体育技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在体育比赛中表现出拼搏精神。
4.育美:评价学生的审美能力、艺术素养和艺术表现。积极参加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和课外艺术活动,具备一定的审美能力和艺术鉴赏力,掌握至少一项艺术技能,如绘画、书法、乐器演奏、舞蹈等,在艺术活动中展现出创造力和表现力。
5.育劳:考查学生的劳动意识、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积极参与家务劳动,掌握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家务劳动技能,主动参与学校和社区的劳动实践活动,如校园卫生打扫、种植养殖、志愿服务等,在劳动中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和责任感,取得一定的劳动成果。
四、评价方式
1.日常评价:教师通过日常观察、课堂表现记录、作业完成情况等方式,对学生的学习和行为表现进行记录和评价。每周进行一次小结,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2.定期评价:每学期进行两次全面评价,分别在期中、期末进行。采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在“五育”及“三和四美”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学生自评和同学互评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教师评价和家长评价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和相关记录进行评价。
3.成果评价:对学生在学科竞赛、体育比赛、艺术活动、劳动实践等方面取得的成果进行评价。根据获奖情况、作品质量、活动表现等给予相应的评价等级。
五、评价结果呈现
评价等级:采用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学生进行评价。各等级的评价标准如下:
A 等:在“五育”及“三和四美”方面表现全面优秀,各项评价指标均达到较高水平,在班级或学校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B 等:在“五育”及“三和四美”方面表现良好,大部分评价指标达到较好水平,有一定的进步空间。
C 等:在“五育”及“三和四美”方面表现合格,基本达到各项评价指标的要求,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足。
D 等:在“五育”及“三和四美”方面表现较差,多项评价指标未达到要求,需要教师和家长给予重点关注和帮助。
评价报告:每学期末,为每位学生出具一份德育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学生在“五育”及“三和四美”方面的表现评价、教师评语、家长意见、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努力方向等。评价报告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评价结果运用
1.激励表彰:根据评价结果,每学期评选出“和煦少年”“和雅少年”“和乐少年”及“四美少年”,在学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和宣传,树立榜样,激励更多学生积极向上,全面发展。
2.学业指导:对于在学习方面表现不佳的学生,教师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学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个性化的学习指导计划,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3.家校沟通:评价结果作为家校沟通的重要内容,教师与家长及时交流学生的表现情况,共同探讨教育方法和策略,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4.综合素质评价:德育评价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学生升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