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荆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2290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13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荆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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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荆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区资助中心学生资助政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1、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对象初步评议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度。

1、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江玉峰

成员:杜元章、李清美、姚博、荆宏刚、朱梅红

2、学校资助评定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学校资助工作评议小组:

级部:

组长:杜元章

成员:宋成伟、白如洋、齐元宝、苗宝成、崔宝洋、马光营、荆宏刚、娄树鹏、张馨歌、赵凯

小学级部:

组长:李清美

成员:杜潇霖、唐兆霞、王增磊、刘琴、伊廷安、张纪华

3、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承担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于民主评议工作。

学校资助工作认定小组:

1、六年级1班 组长:王富霞

组员:蔡园园,刘云青,周满,左梓彤,李禹含,刘舒宁

2、六年级2班 组长:周满

组员:刘云青,刘在军,王富霞,王梓萌,冯怡文,唐陈佳艺

3、六年级3班 组长:辛思华

组员:齐文婷,夏红军,周满,周小曼,周文赫,王梓晨

4、六年级4班 组长;夏红军

组员:张在军,侯玉婷,辛思华,任馨如,李慧苒,侯奕妃

5、六年级5班 组长:刘新月

组员:丛佳慧,张爱萍,李桂娜,杨轸祁,刘欣瑜,曹雅茹

6、六年级6班 组长:李桂娜

组员:张爱萍,刘新月,丛佳惠,利心茹,朱静轩,杨雅婷

7、六年级7班 组长;张爱国

组员:沈雁,宋成伟,宋薇薇,王牧川,王韵迪,韩欣芮

8、六年级8班 组长:宋成伟

组员:丁艳,赵凯,崔学校,江亚倩,张雯涵,谢婉琦

9、六年级9班 组长:王功媛

组员:沈丽萍,马元英,陈红,杨舒雅,张雅婷,段星辰

10、六年级10班 组长:郎亚丽

组员:张馨歌,王功媛,陈红 ,公正,桑焱垅,朱朔瑶

1、七年级1班 组长:杜元章

组员:周丽云,刘国婧,宋春杰,陈映囡,刘津源,王道睿

2、七年级2班 组长:齐元宝

组员:武晓月,沈雅丽, 潘凯, 亓新然, 孔文昊, 陈皓瑄

3、七年级3班 组长:白如洋

组员:宋春杰, 苗宝成、宋春杰、马浩轩 、陈致源、尹浩轩

4、七年级4班 组长:苗宝成

组员:刘晶莹,吴树明,董士娟,刘蕊畅,冯文东,杨璐菡

5、七年级5班 组长:崔宝洋

组员:刘艳芳,单文静,刘玉红,崔艺腾,许琪颖,黄晨曦

6、七年级6班 组长:马光营

组员:刘玉红,任守美,刘相伟,白滨豪,刘香琳,刘馨童

7、七年级7班 组长:荆宏刚

组员:唐文晴、刘艳芳、李红、赵一婷、张茹柳、陈玉婷

8、七年级8班 组长:王芳

组员:张海云、娄树鹏、王越洋、咸钰博、冯文博

9、七年级9班组长:杨洋

组员:刘相伟,王秀兰,王芳,齐欣芮,史皓元,袭琳舒。

10、七年级10班 组长:张海云

组员:吕欣乐,逯凯一,李红。马锦瑶,陈俊宇,徐浩翔。

小学部:

1、年级 组长:刘玉梅

组员:张德利、宋卫雪、逯纪红、徐立红、任霞

2、年级 组长:王艳艳

组员:亓永蒙、杜潇霖、陈飞、公富华、李霞

3、年级 组长:杨庆雷

组员:李华、王金凤、杨晓莉、江腾、崔祥利

4、年级 组长:孙风宇

组员:刘琴、任百惠、李楠、耿晓红、陈云玲

5、年级 组长:耿晓丽

组员:宋卫雪、陈洪亮、王建翠、刘薇、王端田

6、年级 组长:张洪娟

组员:唐本华、亓永蒙、唐本花、江秀丽、齐艳霞

7、年级 组长:任颖

组员:陈洪亮、郑萍、高建、王秀娟、耿立霞

8、年级 组长:张雪玲

组员:陈立霞、唐克、张立华、李超、周萍

9、年级 组长:亓银铃

组员:郑萍、陈丽霞、唐光凤、宋西玲、董昌玲

10、年级 组长:刘慧

组员:唐克、庄园、腾晓玲、李敏、张雪梅

11、年级十一 组长:苗本红

组员:刘洋、吴俊沂、孟令美、焦会芹、徐娜

12、年级十二 组长:高涵

组员:王秋月、庄园、董士娟、李会平、任芹芹

1、年级 组长:梁珊珊

组员:李芬芬、周洋、刘敏、陈小梅、卢臣文

2、年级 组长:刘艳

组员:宋忠银、伊廷安、刘璐 、王丽娜、郑卫丛

3、年级 组长:唐兆霞

组员:朱梅红、张纪华、周国旗、许萍、李翠霞

4、年级 组长:徐正涵

组员:张纪华、伊廷安、刘金花、余小霞、周忠芳

5、年级 组长:王丽君

组员:任晓妹、李芬芬、刘彦霞、李少华、郑强

6、年级 组长:周丽                                                                                                                                                                                                                                                                 

组员:伊廷安、任晓妹、朱梅红、李华、孙永妍

4、由荆宏刚、朱梅红担任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人员,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具体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三、认定标准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生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不得降低条件和标准,不得搞平均分,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

四、资助申请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学生及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或金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申请资助的学生于每学年开学初,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社区)委员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

4、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后,评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认定,拟确定资助名单。

5、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若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更正领导小组。

6、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县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资金管理

1、资助经费来源于财政预算安排。

2、学校要严格按照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核定、发放工作,做到公平、公主、公开。

3、学校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资金发放完成后,应当做好资助资金发放表(领取人签字按手印)或通过银行卡发放的银行回执存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4、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六、档案管理

学校要做好学生资助管理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名册等档案资料,包括:

1、上级相关资助文件;

2、学校资助管理办法;

3、学生资助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4、宣传、评议、公示、发放过程等影像资料;

5、卡户学生名册;

6、受资助学生签字名册(通过银行卡发放的还要必须有银行发放回执、凭证);

七、监督检查

为加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学校资助评审小组和班主任每学期应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对象进行资格复查,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资助资格。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对象认定工作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将及时做出调整。

 

 

 

 

 

 

沂源县荆山学校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