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类)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27618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24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类)

发布日期: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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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防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教体系统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沂源县教体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淄博电子工程学校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各种恶劣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确保街道办学校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恶劣天气范围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冰雹、大雾、严寒、高温等自然灾害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教体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校长   

成  员:各处室主任、教学部主任、中心主任和所有班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卫办,负责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预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报告、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恶劣天气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2、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救援,统一调配救援人员;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职责:

1.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2.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善后工作;

3.处理日常事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等级确认与划分

1、Ⅰ级事件: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可能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Ⅱ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可能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Ⅲ级事件:是指对个体可能造成的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七、应急处置措施

(一)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

根据政府统一部署,预报区的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1、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救援、抢救和医疗救助等应急准备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二)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教体办负责领导区域内教体系统的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Ⅰ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灾区教体系统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及时了解灾情,并根据实际部署工作。收集灾情数据,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报上级县教育和体育局。视需要调用(组织)力量到灾区协助或具体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紧急会议,通报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开始运作,协助上级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指挥、组织、协调教体系统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本校内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学校要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学校根据本校的灾情情况、分析后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提出自然灾害趋势评估和应急工作意见与建议报政府和县教育局。

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必须在政府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理。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学校告的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加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3、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Ⅲ级事件发生后,学校负责收集本校内统灾情,并及时报县教体局。

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县教育和体育局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视灾区情况确定应急工作规模。

学校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八、相关要求

1、当雾、雪、暴雨、大风、扬沙、严寒、高温等恶劣天气发生前和出现时,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全校的校舍、线路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

2、加强恶劣天气期间学校的值班,每一时段均安排教师在校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领导通讯工具和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3、学校要针对恶劣天气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恶劣天气的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信号,适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通过学生向其家长通报。在恶劣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情况下,学校可以先期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同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4、学校要特别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加强对车辆所有人、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教育,制定恶劣天气下的校车安全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演练,要求车辆所有人冰雪天气下配备防滑设备,必要时可以采取延缓接送、停止接送等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5、恶劣天气过后,要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在危险部位设立警示牌,高危险部位用警戒线、防护网封闭,必要时设专人看管,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6、落实责任追究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因渎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学校防雾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教体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淄博市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及《沂源县教体系统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关于做好雾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各种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安全预防应对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师生交通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我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校长

成  员:各处室主任、教学部主任、中心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安卫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预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报告、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

(三)主要职责

1、组织对师生进行恶劣天气工作的提示与教育,增强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防患于未然,保证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

2、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早计划、早部署、早预防;

(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三)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四)调动学校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四、预警机制

学校结合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地质等情况,主动关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等级,启动相应预案,通过校园广播、手机短信、“家校通”等方式及时通知师生、家长、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五、启动标准

出现暴风、雨雪、冰雹、大雾等天气带来的路面湿滑、结冰、塌陷、洪水、山体滑坡、能见度低等现象,影响师生交通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的情况时,启动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六、应急保障

1、是积极动员,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避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协调、协助有关处室处置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针对出现的浓雾、雨雪、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严重影响,学校要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全体师生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思想认识,积极行动起来,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疲劳厌战情绪,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非常时期的交通管理工作中。

2、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组织师生开展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

3、必须加强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应对能力和防范水平。

教育师生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认识恶劣天气及其危害,掌握必要的应对知识和防范技能。

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关注天气变化,与学校共同做好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遇有恶劣天气,应当主动接送子女上下学。

教育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提高安全和责任意识,在恶劣天气下接送学生,必须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操作规范谨慎驾驶,加强对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在严重影响车辆行驶的恶劣天气下,应当采取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及学校。

4、恶劣天气师生应减少外出活动。预警解除后需外出或上下学,必须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尽量乘坐公交等有安全保障的车辆或步行,过马路时,必须认真观察路面情况,主动避让过往车辆,严禁追逐打闹,尽量不骑自行车外出。

5、团结协作,通力维护安全。与市县气象局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以便迅速调整及时应对。借助电视、广播、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师生及时发布最新道路交通信息和天气变化信息,提醒师生注意交通安全。同时,还与120急救、车辆施救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应急性交通事故现场施救组,参与应急性交通疏导及施救,以最细致全面的预防措施,确保我校师生在恶劣天气下交通的安全畅通

6、各班主任要将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上报学校一份,自留一份,以备应急使用,要经常对本班学生进行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教育

七、处置措施

1、校长是本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校长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恶劣天气,学校可以采取停课、提前或延时上下学、接送学生车辆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防范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到校接送学生,同时向县教体局报告。

3、发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学校需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减少损失。

八、信息报送

1、遇有恶劣天气,学校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24小时畅通,遇有问题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学校值班电话:3280274

2、发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突发事件,学校按照《沂源县教体系统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县教体局。

九、责任追究

1、要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因应对恶劣天气不力而造成责任事故的,应依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2、恶劣天气下学校发生交通突发事件,因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学校防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为有效减少大气重污染对人体造成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职责

(一)根据沂源县环保局发布的大气重污染预警通知,及时通知学校各处室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二)学校领导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在易发生较严重大气污染时期,每天上网查询空气质量实时发布数据,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空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提醒学生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同时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二、实施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校范围。

三、应急措施

1、学校根据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采取相应措施。

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Ⅲ级):200<全市平均AQI指数≤300,学生减少户外运动。

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Ⅱ级):300<全市平均AQI指数<500。学校停止户外课间操、体育课等。

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Ⅰ级):全市平均AQI指数≥500。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等,必要时停课。

2、学校公务用车尽量停止行驶。

3、教职工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开车上路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校内各类施工工地停止施工,禁止清运土方、建筑垃圾等。

5、学校食堂尽量减少油烟排放。

6、学校燃煤锅炉使用优质低硫煤,尽量减少排放。

四、应急响应流程

 

 

            

  

 

 

 

 

 

       

 

 

 

 

 

 

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校长

成  员:各处室主任、教学部主任、中心主任

六、相关规定

1.本预案是淄博电子工程学校结合自身情况,参照沂源县教体局源教体函文件《关于印发<沂源县教体系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根据沂源县教体系统处置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而制定。

2.本预案由淄博电子工程学校负责解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四)学校防雷击、防溺水减灾工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学校校舍的实际情况,做好学校防雷、防溺水减灾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学校防雷减灾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防雷、防溺水减灾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防雷减灾工作应急处置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各处室主任、教学部主任、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卫办,由安卫办主任兼任主任,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二)主要职责

1、按照防雷、防溺水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管理。

2、加强领导、组织、计划、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3、根据雷雨的预报和实际情况,决定、发布本预案启动时间、截止时间并组织实施。

4、遇有严重灾情时,根据本预案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防雷、防溺水措施与方法

1、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 学校要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防雷电、防溺水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雷电、防溺水抢险工作队。

2、根据学校建筑物和有关设施的具体情况,请气象局专家对学校防雷电设施进行鉴定,排查隐患,按要求安装避雷设施。对现有避雷针、避雷带的状况与屋顶金属物的连接情况、引下线是否有断裂或锈蚀、接地装置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现象、排(下)水管线是否堵塞等经常进行安检。

3、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加强对师生防雷电、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以提高师生防雷电、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入汛期后,要求广大师生经常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派专人负责,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增强防范能力和应对逃生能力。

4、定期进行彻底大排查,建立雷电防溺水隐患台账,清除一切不安全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5、建立报告制度,健全汇报网络 ,一旦发生雷电袭击溺水事件,及时报告灾情,并在第一时间向教体局、 政府汇报。校长的手机 24 小时开通,切实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

四、应急处理

1、发生雷击后,在场教师通知领导小组并立即启动处置防雷电防溺水应急预案。依据现场情况,适时决策、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同时负责与有关卫生、防疫、公安、交通、水利等部门协调工作。

2、收集整理各类信息资料,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随时掌握系统的防雷电防溺水安全情况处置应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文字图象相关资料。

3、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等工作,及时调查收集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迅速控制事态蔓延;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要登记收缴,做好妥善处理。

4、做好现场的维护管理警戒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需要采集证据的进行文字和图像收集;疏散人员,疏通车辆,维护处置现场秩序;调集处置现场所需人员的调集和工具、设备、物资的供应;解决相关人员食宿;协助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

五、防雷防溺水减灾监测巡视制度

1、主动从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息、12121气象台及时了解雷电、溺水灾害预警信息,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防雷防溺水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2、发生险情时,防雷防溺水减灾指挥部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指挥、领导到位,及时组织救援人员到位,协调物资、资金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并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绝不隐瞒不报。

(五)校园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我校校园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校园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极端性、灾害性天气造成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校园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县教体局《关于印发沂源县校园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结合我校校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成  员:各处室主任、教学部主任、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卫办(联系电话3266572),由安卫办主任兼任主任,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二、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一)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下进行,切实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组、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汛责任,校级领导对口负责,层层把关。

(二)负责整个学校的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风工作,做好各类学校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好暴雨、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风抢险任务。

(三)建立、完善信息监测与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全县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校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指导有关处室和教学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接到预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四)负责对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常识教育,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演练。

(五)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六)实行24小时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七)及时对级部处室受灾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受灾情况及工作动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八)组织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三、预防与准备

(一)思想准备: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暴雨、台风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二)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组织指挥机构,学校成立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三)物资准备:学校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风物料,在学校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四)抢险队伍准备:学校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对防汛防台风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防汛防台风预案准备:学校根据市、县校园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学校防汛防台风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主动应对洪水、台风可能造成的危害。

四、预警

(一)预警级别,县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雨情、台风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县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Ⅳ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2.较重 (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2.严重(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3.特别严重(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二)预警发布

Ⅳ级、Ⅲ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城防指副指挥报告请示,经县城防指副指挥签发后发布。
  Ⅱ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城防指指挥报告请示,经县城防指指挥签发发布。
  Ⅰ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防指请示,经县防指指挥或委托县城防指指挥签发后发布。

(三)发布方式

城市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方式应具有多元性和针对性。由县城防办组织县广电总台、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委等成员单位按照市城防指指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城市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应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县广电总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短信、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内部有线等方式进行发布;公安交警、人防等部门通过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发布。
    五、抢险救灾措施

(一)预警行动

1、IV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

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

对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

学校组织检查校舍安全情况,要加固门窗、围板、棚架、篮球架、宣传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必要时疏导学生安全回家。

2、Ⅲ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学校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妥善处理。

就近的学生可以疏导回家,年幼的学生必须由家长接回或学校指定专人护送回家,路远的学生留在学校安全的地方,并由老师看护。

建议师生减少外出,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师生留在学校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3、Ⅱ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学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

师生停止室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风),密切监视灾情;

学校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外出人员就近躲避,外出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达安全场所;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Ⅰ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的基础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防汛指挥部领导,立即赶赴学校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

有在校学生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处于危险地带的学生立即停止上课,并转移到安全的避雨(风)场所。

学校根据上级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

师生留在室内或就近避险,外出行驶车辆紧急就近到安全场所停放,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驾乘人员离车到达安全场所躲避,同时注意收听有关防汛防台风信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二)应急响应

1、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3、灾害发生后,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地或按照演练既定的安全路线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救援活动,抢险救灾应由专业人员或成年人参加。

4、学校及时掌握、调度汛情灾情,向县校园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一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5、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六、善后处置

(一)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二)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组织工会、团委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对受灾家庭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并给予必要的救助。

(四)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组织实施。

(五)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学校加强师生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编制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案和地方课程,增强师生防汛防台风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师生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二)应急培训。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应急演练。学校定期组织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演练,每年举行1-2次,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责任与奖惩。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处室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不服从命令、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学校防地震应急预案

为使学生进一步了解防震应急疏散知识,强化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紧急避险、应急疏散和自救自护能力,确保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高效有序、科学合理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保障全校师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县有关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组成及职责

学校应急机构应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疏散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等组成。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校长

成  员:各处室主任、教学部主任、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应急意识和学校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2、参加同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执行有关指示、批示,服从统一领导。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

3、在临震预报发布后,负责对学生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组织学校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

4、震后,负责指挥各应急工作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地震应急抢险工作,调度学校的应急疏散、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和物资配备;

5、及时调查、统计和上报震后人员伤亡等灾情;

6、负责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组  长:安卫办主任

 成  员: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  总务处主任  教学部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2、制定和定期修订校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

3、具体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组织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应急演练;

5、承担地震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以及上情下达,下情(灾情)上报等职责;

6、进行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供应; 

7、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负责接待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疏散组及职责

    组 长:政教处主任

     成 员:政教处副主任、所有上课教师、班主任

    应急疏散组职责: 

1、以谁上课谁负责和方便疏散为原则,负责组织师生震时就近避震;利用学校操场、绿地和空旷地带,组织学生就地避震并在震后有序、快速疏散; 

2、编制学校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各年级疏散路线图,建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

3、妥善安置生活必须食品(吃、穿、住、用)等工作;

4、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5、组织开展师生避震、疏散、简单救护演练。    

(四)抢险救灾组及职责
    组  长:安卫办主任

成  员:除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当班上课教师、各班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学生疏散和学生伤亡统计、上报、安抚学生外,其他人员全部为抢险救灾组成员,包括:学校人事干部、医务人员、非当班上课教师、图书室管理员、学校保管员、后勤或总务处工作人员等。

抢险救灾组职责:

1、组织实施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师生;

2、抢救重要财产、重要档案等;

3、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

4、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

5、负责预防和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

(五)安全保卫组及职责

组  长:督评处主任

成  员:总务处主任、副主任、保卫科长和保卫人员  

安全保卫组职责:

1、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

2、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等扑救工作。

二、警报信号、集中地点和疏散路线

(一)地震发生的信号:连续三次短促的警报声,代表发生地震,学生进行应急避震。

(二)地震发生后,组织疏散的信号:连续长警报音报警,学生进行疏散(如停电时以长哨声代替)。

(三)集中地点和疏散路线

1、集中地点:全校学生全部逃离现场后,在操场集合(按照升旗队形集结),以教学部为单位清点人数(班主任或班长负责清点本班人数后,报本教学部主任或副主任或直接报领导小组成员),若发现有未到人员时及时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或领导小组成员,责承救援小组出动进行搜救。

2、疏散路线:当时不管在教室还是宿舍、食堂等地方,所有师生都按平常演练的路线疏散,学生先撤,教师后撤,上课教师和值班人员要担负学生疏散任务,疏散小组成员和中层干部立即到学生活动地方指挥疏散,引导学生有序撤离。

四、临震应急行动

学校接到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后,领导小组应及时主持召开应急会议,宣布校区进入临震应急状态。按本预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进一步学习和熟悉地震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开展防震科普知识的强化培训、避震及疏散演练,落实抢险救灾设备、物资保障,检查并排除水、火、电、暖设施和危险建筑物等安全隐患。

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以下工作: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学校领导小组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学校各项抗震工作,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对广大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学校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五、震时应急行动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师生疏散、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指挥。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部署、协调和开展应急救援和救护工作。保持学校与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教育部门、地震部门的通信联系,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趋势等情况。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2、人员疏散。应急疏散组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和人员疏散、转移方案,组织师生按方案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在疏散、转移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3、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组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组织校区内搜救工作,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并帮助其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协助专业救援队搜救被埋人员。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队抢救伤病员、开展校区疾病预防和水源卫生监控等工作。

4、抢排险情。抢险救灾组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供电、校内道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校内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

 5、安全保卫。安全保卫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验室的警戒。

6、信息收集。学校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教育行政部门。

7、应急响应终止。学校的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师生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学校及时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经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

六、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要立即赶赴指挥所,各责任点负责人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到本单位集结待命。     

2、学校领导小组要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要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1)上课(自习)时间:

各班撤离路线秩序规定:按平常演练撤离。各班学生前5排从前门撤出,后3排从后门撤出,从靠近门口的学生开始,迅速把凳子放在桌下,按照离门口从近到远的顺序依次撤离教室。各班学生出教室后,不管高矮,自然排成三列纵队,各班学生按先后顺序走通道,迅速下到地面后,跑步进入安全集结地点

(2)就餐时间:

A、值班教干、教师及食堂人员迅速组织在餐厅就餐的学生,按平常演练撤离。按离出口“近及远”的原则撤离,即按桌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食堂后到操场中央集合;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全部撤到操场中央集合。     

(3)午、晚休时间:按平常演练撤离。校内所有人员全部撤到操场中央集合。

3、地震后总务处人员要迅速关闭或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4、医务室人员要迅速开展以抢救受伤人员为主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5、保卫科人员要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保护,加强校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6、政教处、团委、工会要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

7、学校办公室人员要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及县委、县政府。

七、注意事项

1、地震来临时,师生可先躲进书桌下或床下,地震间隙再向室外有序撤离,切勿盲目跳楼、跳窗逃生;一楼或平房如能打开门窗,可迅速撤到室外开阔地带。如房屋已开始摇晃,可用书包、被子、枕头等物保护头部和身体、以防被飞砖、杂木砸伤。避震时尽量在空旷地带,避开建筑物、电线杆等容易倒塌的物体。

2、撤离时值班人员迅速打开安全通道,组织撤离。

3、如地震已使门窗扭曲、通道阻塞,来不及撤到房外,住平房的人员可躲到桌子、床铺等较坚固的用具下面暂避;住楼房的人员可迅速跑到卫生间和厨房躲避(因房屋建筑多为框架结构,这些地方跨度小,较其他部位牢固),切勿盲目跳楼,以免发生伤亡,更不要一窝蜂地往楼梯跑,以免拥挤伤人。

4、撤出房屋后,不要躲在大树下或狭窄的小巷停留,还应注意避开高压线、变压器及电杆,以防触电受伤。

5、地震刚停时,切莫急忙回到房屋内,因随后而来的余震仍可使房屋倒塌而伤人。

6、地震过后,要认真检查住房是否有倒塌的可能,同时检查电线、煤气管是否损坏,避免引起火灾、爆炸等次生灾难。    

八、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及时发布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学校各科室、各教学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抗震工作的迅速落实。                                                                                                        

3、本预案所涉及人员,将由学校领导根据其调动或调离情况及时更换或递补。

4、本预案为学校抗震减灾总纲领,也是学校平时组织安全应急疏散演练的依据,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学校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做好学校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配合全县防汛工作顺利进行,确保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快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洪涝灾害造成的师生伤亡和校产损失,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突发性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发生时,学校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3、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校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抢防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2、重点防护对象

(1)处于低洼易涝区域的校舍及设施;

(2)流经学校排水管沟;

(3)存有隐患的危旧校舍;

(4)学校供水、输变电线路、通讯及公用设施;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 指挥机构

1、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员:各处室主任、教学部主任、中心主任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学校防汛工作。 

(1)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命令。

(2)全面负责学校防汛工作。

(3)服从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调遣和完成上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学校防汛指挥部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主要职责

(1)组长

在上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面负责本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的工作。

(2)副组长

协助组长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及成员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或受组长委托,行使组长职权。

(二)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

1、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综合协调组,技术组,抢险组,应急疏散组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

2、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构成(附后)                                        

3、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县局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

(1)传达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并做好在应急状态下的信息传达,确保信息畅通(综合协调组负责落实);

(2)具体负责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开展学校防汛宣传,提高师生的防洪减灾意识(综合协调组、宣传组共同负责落实);

(3)落实防汛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做好学校防汛工作(根据职责,各小组分工负责落实);

(4)负责应急物资的筹备、使用和管理(后勤保障组负责落实);

(5)向师生发布Ⅲ、Ⅳ级应急时的预警信息(综合协调组、宣传组共同负责落实);

(6)在紧急状态下,有序组织师生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区。

(7)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接到抗洪抢险指令后,必须迅速、准确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组长的指令迅速展开抢险工作,解救被困人员,保护校产安全(抢险组负责落实);

(8)对雨情、汛情、灾情进行分析,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在应急状态下协调卫生部门,协助做好医疗救护工作(技术组负责落实)

(9)协调民政等部门,做好有关善后工作(后勤保障组、综合协调组共同负责落实);

(10)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根据职责,各小组分工负责落实)。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1、预警级别

城市汛情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以上级防指发布为准)。

2、预警启动

当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要提早预警,通知各处室做好相关准备。一旦险情出现,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在接到指挥指令后发布警报,汛情通报和防汛抢险命令等信息。

3、预防预警行动

(1)思想准备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防大灾,全面落实防汛组织、防汛责任、防汛物资、防汛队伍和防汛措施,使全校安全度汛,确保师生、校产不受损失。

(2)组织准备

学校成立防汛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防汛、抗洪、抢险的组织、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做到汛期全天24小时值班,其他月份也不得忽视,做到常备不懈。

(3)工程准备

对流经学校的地下排水管道;学校低洼易涝区域;校内年久失修或废弃不用的危旧房屋;校内新建的各类防洪排涝工程设施;由各责任处室负责疏通,保修,维护以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4)物料准备

学校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以应急需。

(5)防汛检查

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及时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6)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完成学校排水管道和沟渠内的废渣、垃圾,在汛期来临前清理完毕;对存在防汛隐患的地方排查整改,对因失误造成损失的处室,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防汛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应急 (Ⅳ级)响应、较大应急 (Ⅲ级) 响应、重大应急 (Ⅱ级)、特别重大应急 (Ⅰ级) 响应四个级别。

2、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响应

(1)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

(2)抢险队伍及防汛物资管理人员要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3)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按照城防指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和应急响应动态。

(4)及时发布汛情信息,做好防汛、抢险、排险的各项工作。

(5)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随时掌握现场情况。

(6)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公共事件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并及时采取控制性措施。

3、防汛应急措施

进入汛期,学校防汛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并根据县防指的要求,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各单位接到警报后,要按照城防指和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根据规定的方向、路线有序组织撤离。

4、储备防汛物资,落实防汛队伍

1)学校对防洪抢险设备、机具、物资要有充分的准备,落实好防汛物资存放地点,确定好具体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并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防汛物资要定点存放,登记造册,专人管理,不得挪用,听从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的调度,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运得到、用得上。

3)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并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以临战的姿态投入到防汛工作中去,确保汛情紧急时所有抢险队伍,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5、指挥和调度

出现水涝灾害后,领导小组应根据县防指和城防指的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按规定的处置程序,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6、抢险救灾执行

出现水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并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7、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领导小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出现水涝灾害后,及时做好师生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难场所,保证基本生活,并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8、响应结束

当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视情况,结束应急响应(以上级发布为准)。

五、应急保障

1、通信与信息保障

出现突发事件后,要尽力保障信息的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其他人员快速撤离。

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教职工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一旦出现险情,学校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统一指挥,立即投入抗洪抢险工作,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等青壮年带头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3、资金保障

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涝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4、供电、交通运输、医疗、治安保障

协调县供电公司,县交通局、长途汽车站等交通运输部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县公安局等的支持和援助,提供紧急状态下的供电、交通运输、医疗、治安保障,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善后救灾修复工作

灾害发生后,积极开展自救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水毁校舍及设施修复、学校复课等善后工作。

七、附则

名词术语:

大到暴雨:6小时累计降雨20.0-39.9毫米;24小时降雨39.0-74.9毫米。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