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电子工程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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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5-553959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2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淄博电子工程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舍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校舍安全管理责任制,成立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各部门负责校舍安全的具体工作。
二、禁止利用校园校舍私搭乱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改变校舍用途。
三、定期组织和不定期巡查校舍安全,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记录,及时排除。
四、加强对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实训中心、食堂、微机室、图书室、学校大门口、院墙、厕所、超市、理发室、文印室、体育器材室等重点部位安全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校舍维修改造,根据校舍安危情况,制定维修计划。一般维修,及时上报报修单;重大维修改造项目,需经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审批报备,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施工单位确保项目质量。
六、教育学生和教职员工爱惜保护校舍,保持墙壁、地面、门窗和照明等设施完好无损,人为损坏的,要责令赔偿和修复。
七、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因故意、失职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