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27616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14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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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2013年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担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分管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所有人员分工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落实“月例会制度”。学校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有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参加的安全会议,具体总结汇报分管安全工作的进展,及时研究新出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三、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要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四、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五、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六、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七、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八、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镇政府和县教体局。

十、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制度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至少2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进一步布置安全管理工作。

二、按照会议要求,学校主要领导不缺席上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和部署重要安全会议精神。每学期主持2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工作计划。重要工作要随时召开会议,及时安排部署,认真落实。

三、召开安全会议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安全责任书、布署安全月活动、119活动日活动、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等重要安全事项。

四、在教代会上,报告学校本年度安全事故、安全工作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每月中句和月底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会议由校长或校长委

托的分管校长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请

全校教职工参加

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通报上月安全工作情况,对没有完成

安全工作任务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通报,责令整改,并纳入相关部

门和人员上月绩效考核

三、对上月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

人、完成的时限。对学校一时不能整改的,制定防范措施,确保

不发生安全事故。对学校范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及时向教育主

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四、对上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安排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年初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三、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四、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五、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六、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不得参与评优选模。

七、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八、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九、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责任到人,及时排查。

二、定期检查学校的体育设施,所需药品和实验室、仪器室、微机室、实习车间、电教室的仪器设备及电源、线路等,保证微机室、档案室、图书室内的湿度。

三、每学期检查一次学校的消防设备、并对全体教师进行消防模拟演习。    

四、每学期,就安全问题及时召开班主任会,及时了解学生中不安全因素,每周星期五为安全教育日。

五、随时检查学校周边环境,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同交通部门和治安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采取有效措施。

六、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听体育课,检查体育器材的使用情况及体育运动的管理情况。

七、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体检情况及时向学生家长反馈。

八、租车带师生外出时,学校要检查其车辆手续及安全措施。要求出租车单位检查车有无故障,然后校方与出租车单位签订租车合同及安全保障协议。

九、实验课、实习课前,教师一定要检查所需器材、药品、工具。

 

学校安全经费投入和保障工作制度

一、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三、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四、各处室、各场所的责任人,各功能教室的责任人及其他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安全设施的隐患,学校安全检查小组要认真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上报,学校将及时解决。

 

 学校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有岗就有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和逐级安全责任制。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普及师生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学校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一、学校的法人是学校一级安全责任人,负主要责任,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由本人任组长的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党政工领导、教学、安全、保卫、后勤等管理干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7、加强与所属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8、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9、学校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它行为

二、分管安全的领导是学校二级安全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2、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导落实。

4、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部门、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5、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6、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7、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8、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9、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

10、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11、具体指导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工作。

12、二级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向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完成安全责任人委托和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三、各处室、科室组的负责人是学校的三级安全责任人,对本处室、科室组安全事故负有具体责任,在上一级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实施本处室、科室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实施本处室、科室组的安全检查,督促和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3、认真履行处室负责人的岗位安全职责(见《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岗位安全职责》)。

4、定期向上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安全工作。

四、全体教职工是学校四级安全责任人,对自己的岗位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认真履行自己岗位安全职责(见《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岗位安全职责》),定期向上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自己岗位安全工作履行情况。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下设20个工作小组(见《淄博电子工程学校校园安全卫生工作领导机构》)。

二、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确定校长、书记、副校长、处室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其他工作人员岗位安全职责(见《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岗位安全职责》),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岗位安全职责》,明确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认真落实。 

三、学校把安全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并把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之一,与每学年末对全校干部、教职工的考核评价挂钩。

四、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处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在考核评价中相应加分。

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 ,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职工,年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在考核评价中相应扣分;对直接责任人不评优、不晋级、不提拔使用、师德考核不合格,并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对于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要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党纪处分。 

六、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或由学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执行。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一、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将排查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

二、排查内容包括校舍安全、内保安全、消防安全、地质安全、校车安全、卫生安全、设施安全、活动安全、网络安全、校园周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和其它有可能影响师生安全的内容。

三、排查方式采用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结合,全面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查阅档案和实地勘查相结合等方式,并实行动态监督管理,每次排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每次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形式、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处理情况做好记录,并逐级上报。

五、一般安全隐患,能自行处理的要立即处理;较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而自身不能处理的要立即停用,并做好隔离警戒,并报县教育和体育局。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学校要定期组织人员全面排查校内火灾隐患,加强对微机室、图书室、教室、办公室、学校大门口、院墙、厕所、学生宿舍、食堂、用电设备、用电线路、锅炉房等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危旧校舍维修改造,每学期开学初及开学后每周一查、每月一结,都要组织人员对校舍进行全面巡查,发现情况建好详细台账,及时上报并落实责任,争取立即整改。

三、加强体育器材等教学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

四、加强实验药品、器材的安全使用管理,危险药品必须实行双锁制度,严防化学药品外流。

五、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管理,特别是抓好集体活动、大型考试、各种比赛竞赛期间的师生交通及饮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六、加大对学校内部重点危险人员的排查、管理、教育、稳控工作力度,严防发生暴力事件。

七、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整治。密切配合公安等部门,对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认真进行安全评估,摸清防范漏洞和突出问题;特别是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和镇、单位、村、社区,认真排查梳理学校周边存在的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和经常缠访闹访人员等特殊人群、高危人员,及时掌握情况,严格落实教育稳控措施。学校要聘请治安联络员,将学校发现的校园周边可疑人员、可疑现象,及时由联络员通报公安等相关部门、单位,及时落实相关措施。

八、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城管、文化、卫生、交警等部门,坚决取缔学校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以及违规经营的摊点,坚决铲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九、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合理规划设置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明确车辆管理与使用职责,严防超载、超员现象的发生。

十、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对强迫学生交“保护费”、敲诈勒索学生的涉案人员严追细查,严厉打击,绝不使其形成气候。

十一、认真做好校园安全巡查记录,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及时做好安全整改工作。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整改制度是学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

二、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当时无排除条件的应设立警戒线或警示牌。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三、学校要认真组织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教学楼、宿舍、厕所、围墙等校舍用房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严堵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学校有关人员要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四、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完善门卫、值班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五、学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校委会成员对学校安全负直接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体学校 校委员会成员任成员,负责学校校园的安全排查、整改。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三、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四、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五、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六、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七、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校园及周边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有效协调解决治安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学生的违法犯罪,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学校研究决定,在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设置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是学校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县公安局南麻派出所、县交警大队一中队、县法院执行一厅、工商局、卫生局、消防大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历山社区南麻二村、历山社区西台村等单位;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卫办,各成员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会议安排任务的落实和日常联络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

1、了解掌握各成员单位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

2、定期不定期通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联席会议安排、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3、协调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安排部署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分解阶段性工作任务;

5、研究整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隐患;

6、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改专项活动。

三、联席会议有关规定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全体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

2、每次召开联席会议时,各成员单位确定的分管领导不得无故缺席,确有急事要向县委分管领导请假,并指派联络员参加;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4、对于联席会议分配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扯皮,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将办理结果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归纳整理后及时报县综治办;

5、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平安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学校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一、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应迅速向镇教体办和县教体局汇报。

二、对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等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非正常死亡,学校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急需抢救的,在立即报告镇教体办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当地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三、不及时报告,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五、重大事件发生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迟报和瞒报。

 

学校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行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侵犯他人权利、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损害国家机关和单位信誉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

二、每学期至少一次对全校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树立正确态度,倡导健康网络意识和品德,真正使网络成为学校广大师生加强学习、增强知识的广阔平台,为学校的教育和教学发挥积极作用。

三、校园网由网络管理员统一管理,负责维护所有校园网络设备,对网络运行情况做如实记录,校园网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不得低于6个月。

四、网络管理员每日上班后十分钟内检查网站运行是否正常,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如出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处理和排除,并做好记录。如问题严重不能及时排除,应当上报新区信息中心或向供应商报修,并通知各处室、教学部,维持日常教学工作。

五、网络管理员负责对服务器的防毒和杀毒工作,每周对服务器进行病毒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学校沦坛由论坛管理员负责管理,监控学校舆论动向和网络信息,对校园论坛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过滤不良内容,保持学校纯洁氛围。

七、学生要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建立合理的“学生上网制度”,规范学生上网。

八、校园网安装合适的软、硬件来杜绝暴力、反动、黄色信息从互联网上流入,创造绿色上网环境。加强内部的管理,防止垃圾信息及不良信息在局域网内传播。

九、网络用户未经网络管理员同意不得进入学校中心机房,也不得通过网络在服务器上做任意改动。

十、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内使用。如网络用户微机上发现病毒,应先自行杀毒,然后通知网络管理员,以避免病毒扩散。

十一、各教职员工上班期间不得沉溺于网络或玩游戏,也不得浏览不良站点。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改动预设的网络IP地址。

十二、除校园网负责单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录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如有需要对校园网做大的改动时,必须向学校领导请示,征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十三、校园网各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管员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十四、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管员必须在24小时内向单位负责人及教育信息中心报告。

十五、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行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学校应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二、每天早晨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把学生到校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课堂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班长记考勤,下课后向班主任通报。 

三、严格学校学生请假制度,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请假。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没有书面请假一时联系不上,可以先报告学校,由学校安排人员联系。学校和班级认真记录,及时汇总,建立档案。

四、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进行沟通,以书面文字材料上交存档。

五、如学生无故不到校,班主任要上报学校。及时以电话或其它快捷方式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告知其监护人,并做好记录。 

六、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学校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与沟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严防事态扩大。 

七、学生在校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学校、班主任应及时向学生监护人通报,不得隐瞒。并以书面文字材料将通报的内容、时间、监护人反馈的意见等上交存档。 

八、学生在校期间离开校园,必须有班主任或政教处批准的请假条,将请假条交门卫,并告知学生家长。

 

学校大型活动管理制度

一、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一般不要组织出市的春游、秋游和夏令营活动。

二、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经校长和县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并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岗位责任。

三、外出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四、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确需乘坐交通工具的,要聘用有资质公司(公司商业保险数额大)的合格车辆及驾驶员,并签订相应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五、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六、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七、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县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八、组织学生活动的领导、教师应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九、组织处室负责人必须在活动外出前一周,把校长、县教育和体育局和县监察局派驻第四纪检组审批后的申请交办公室,办公室办理完审批后交安卫办存档,同时处室负责人把驾驶员的驾驶证和租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照片)交安卫办存档。

十、凡是由于带队教师在工作中不负责任而发生的伤害事故,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一、制定活动计划

在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前,需提前制定好活动计划。计划中必须包含安全管理方案,具体内容有:
    1、 活动时间、地点、主题。
    2、安全负责人员安排及责任分配;,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3、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说明以及对提前学生进行的与活动有关的安全教育文字材料。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详细说明可能发生的事故出现后,各安全负责人员的具体工作。如何处理好现场,如何报警,如何对受伤学生进行抢救,如何对现场学生进行安排以避免使事态扩大,如何通知学校领导、如何通知家长等方面,力争把事故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切实保护学生安全。

二、提交学校审批

活动负责人于活动实施前一周,将活动计划(方案)、县纪委的《单位重要会议(活动)报告单》和县教育和体育局的《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审批表》、《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人员登记表》,报办公室,办公室报校长,行政讨论后通知活动负责人,活动负责人方可组织学生进行大型活动。  
   三、安全措施要求

1、学生外出活动,须严密组织,统一指挥。 

2、充分调动带队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事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3、师生外出活动,学校必须配备小药箱,以便应急。

4、外出活动学生应以班为单位排好队,前后呼应,严格行进纪律,注意行进安全。

5、到达活动目的地后,必须听从当地的统一指挥。无论是参观或是听取报告,必须遵守各处的规定和要求。

6、凡是进展室参观,参观者需成一路纵队,鱼贯而入,遵守展室规定,不准随意触摸展品。

7、凡是在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或病痛,视情况做出紧急处理直至送往医院同时报告分管领导。

8、凡是由于带队教师在工作中不负责任而发生的伤害事故,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针对季节特点适时组织教育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做到教育先行。

二、政教处、安卫办等相关部门职责,制订安全教育宣传计划,收集、编写教育宣传材料,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宣传形式,通过下发安全明白纸、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宣传单、学校安全知识手册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自护自救、自我防范能力。

三、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火、防事故、防侵害、防骗、防盗、防中毒、防病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要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师生员工,防患于未然。

四、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等特点,选择内容和形式,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

五、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员工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积极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等系列活动。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楼道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开展学生生存教育、自护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避险、逃生和报警方法。

二、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师会。利用例会、教师安全专题会、暑期教师会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2、学校集会。一般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校学生集会,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项。

3、专题报告会。邀请铁路、交警、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电力等有关部门来校作专题安全知识报告。

4、班会。各班利用班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5、利用广播、板报、图片展览、安全教育光盘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6、体育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理化生实验课。课前有关教师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三、适时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1、每学期开学第一天组织安全教育日活动,第一周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及寒暑假放假前,要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2、适时开展国家法定的安全教育日、教育周活动。三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为法定安全教育日,三月份最后一周为教育周,5月12日为防震减灾日,11月9日为消防日等等。

3、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安全事件防踩踏、防暴力、防火、防震等自救自护演练。

四、每学期分管安全工作的校(园)长、安办主任及相关人员应按时参加全镇安全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五、学校专业保安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维护人员、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电工、锅炉工、食堂工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

六、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会同公安、交警、交通、消防、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助学校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掌握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七、学校应当与学生监护人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门卫管理。要严把校门关口,落实校外人员入校登记、盘查询问等安全保卫制度,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加强校内值班巡逻,特别是加强对易发事故、事件区域的夜间巡逻,避免针对师生的侵害事故、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力度,落实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实行封闭式管理,及时清点学生人数,发现和纠正在宿舍内私拉、乱拉电线和违章用电、违规用火现象。落实学生住宿用品的统一采购,杜绝各类劣质用品进入宿舍,侵害学生身心健康。

三、加强食堂管理。严格落实食堂管理人员责任制,按规定对餐具用具等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按操作规程使用炊事机械,杜绝伤亡事故发生。做好食堂用电、用火管理,落实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制度。

四、加强晚自习管理。晚自习学生没有离开教室前,学校要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五、加强学生上下楼管理。学生在校学习和晚自习时,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上下楼梯的顺序,培训学生轻声慢步、靠右行走的良好习惯,并安排专人值班巡查,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六、加强学校场地管理。不得将学校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场地开放用于停放社会车辆。

七、加强学校大型及外出实践活动管理。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及外出实践活动,要按隶属关系经同级教育部门审批,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八、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学校要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学校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

九、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学校内部的矛盾纠纷,防止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十、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的研究,及时解决学校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的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安全工作作出决定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学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整理、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一、档案建立 
       1 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2、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留存。 
       二、档案补充 
       1、外来文件、函件由办公室干事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2、将校内印发的安全资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案。 
       三、档案传递 
       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严禁包封,并加盖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本人自带。 
      四、档案查阅 
       1 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2、校内人员借阅安全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的归还。 
       五、档案安全保密 
       1 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带入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2、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殆尽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