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电子工程学校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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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3-536370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淄博电子工程学校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考试是教学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之一,考风建设也是学校的基本建设之一。为扎实落实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政策文件精神,端正考风考纪,实现以考促教、以考促学,健全考试管理制度,是保证考试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检验教学质量,促进教风建设、学风建设的基本条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考试细则: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魏述民 耿益民
副组长:张庆琴 何 雷 冯军文 侯振国 吴 峰 刘玉军 张光斌
成 员:沈学敬 齐 军 孟祥照 申恒芳 李 丹 毕京祥 刘传明 沈友佩 周 茜
下设巡视组、考务组、题库建设组、考试事务组、阅卷组、成绩分析组、信号组等,具体分工及职责为:
(一)巡视组:
组长:张光斌
成员:学校领导、教务处、各部及相关处室负责人。
职责: 负责考试的巡视工作。
(二)考务组:
组长:沈友佩
教务处、各部及相关处室负责人。
1.题库建设组:
组长:沈友佩
成员:齐 军 孟祥照 申恒芳 李 丹 毕京祥 刘凯霞
职责:负责试题库的建设。
2.考试事务组:
组长:沈友佩
成员:齐雷祥 孙新梅 刘凯霞 逯贵娇 黄婷婷及各部分管教学主任。
职责:负责考试文件制定,考试用品准备,考试宣传,考场书写、考场安排,监考人员训练,考试组织、信号等考务工作。
3.阅卷组:
组长:沈学敬
成员:齐 军 孟祥照 申恒芳 李 丹 毕京祥
职责:负责组织阅卷统分工作。
4.成绩分析组:
组长:沈友佩
成员:齐 军 孟祥照 申恒芳 李 丹 毕京祥
刘凯霞
职责:各学科、各任课教师、各部、各班级的成绩统计及质量分析。
5.信号组:
组长:高东强
成员:李昊宇
职责:负责考试时信号统一发送。
二、教师、班主任监考要求
(一)教师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及考纪教育,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提醒学生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
2.监考教师在考前15分钟到规定地点领取试卷,进入考场后,按照统一播放的考试信号拆封、分发试卷。正式铃响后,学生开始答卷。
3.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地做好监考工作。在考场内不吸烟、不喝茶、不谈笑、不看书报,不批作业、不与其他教师闲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中途不得无故离开考场。
4.监考教师不读试卷,对试题不作任何解释,不提示或暗示;如果试卷模糊,学生询问,应予当场答复。
5.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如发现有学生企图作弊时,应予口头警告;构成作弊事实的,应记录相关情况,留下作弊证据。
6.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教师要求学生停止答卷,并按照顺序将试卷整理验收。
7.监考教师将收齐的试卷,连同考试违纪学生情况一并送交验收地点。
(二)班主任工作
1.负责本班教室的考场整理工作,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2.教育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秩序,诚信考试,不准作弊。对于作弊的学生,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安排相应学生负责考场的卫生打扫工作。
三、考场设置与布置
1.考场应宽敞明亮,安静通风,桌椅整齐,卫生清洁。
2.考场数量要满足考试需要。
3.配备以下物品:考试用桌椅45套,监考工作用桌椅1套,考场标签1张、座号标签40张、考场考生信息表一套。
4.监考工作用品1套:中性签字笔、削好的2B铅笔和装订工具等。
5.每考场考生数最多为45人,单人单桌,单独排列,桌口要反向朝前摆放,桌洞内无杂物。
6.座号标签按座号顺序贴在桌面左上角,靠墙的须贴在靠近走道一侧的桌面上角。
7.地面、桌斗、墙壁保持整洁,无其它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及文字材料。
8.考场前门外左侧适当位置张贴考场标签。
9.考场前方摆放监考工作用桌椅。
四、工作要求
1.严密组织考试各环节,端正考风考纪。考试考场及监考由各专业部自行安排,实行单人单桌、桌洞朝前,交叉双人一前一后监考,领导高密度巡视等措施,努力形成良好的考风考纪。各部、各班要认真组织召开专题会,贯彻落实 "以端正考风为突破口,以考风正学风、促教风"的教学工作要求,动员学生集中精力搞好考前复习,力争考出好成绩,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实守信、自尊自律。对考试违纪学生,学校将根据《学生违纪处分条理》、《违反考场规则及作弊问题的处理规定》、《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从重从严处理,并不准参加任何评优选模活动。
监考工作各部需提供监考教师名单,专业部统筹安排,做到监考工作的公平性、学生成绩考核的真实性。
2.教务处提前统筹发布各科考试时间、考场平面分布图、《考场规则》、《对违纪和舞弊考生的处理规定》等,召开好考务会议,组织学习《监考守则》、《监考人员分工》等文件,强调工作纪律,明确职责和要求。实行监考教师负责制。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按监考分工严格履行职责,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提前或拖后考试时间。监考人员要认真维护考场秩序,及时预防并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如有违纪考生要将其作弊情节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如果当场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主考处理。试卷装订前后由考务人员分工验收、复核,切勿出现漏卷、乱卷、漏号、倒装等错误。对监考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3.严把巡视关。巡视人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处室领导组成,巡视分工要张榜公布,巡视人员要按照《考场规则》的要求,加大检查密度,开考后每10分钟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记好巡视记录,做到一场一总结,对监考教师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现象或学生舞弊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阅卷和成绩统计。各科试卷均密封装订由各部组织阅卷统分,实行阅卷组长负责制,阅卷和成绩统计要公正严格、认真细致、准确无误,做到给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据,阅卷期间严禁学生参与,以保证成绩的真实性。阅卷和统计工作结束后,教务处与各部共同做好成绩分析,并客观公正的应用于师生考核。
5.成绩分析。考试结束后,各部迅速统计成绩,统一格式并在第一时间做出成绩分析,试卷分析,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召开成绩分析会。查找学生考试的得分点与失分点,试卷结构,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