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两县春蕾小学教师评优树先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07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两县春蕾小学教师评优树先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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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县春蕾小学教师评优树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激励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科学评价全体教干教师
的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本校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了如下教师评优树先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教学质量奖,依据教师每学年两个学期教学积分产生;荣誉的分配突出一线教师,本着按年级、学科、人数比例进行划分的原则,同时向成绩优异的联小、学部倾斜;
(二)以上教学质量奖,原则上与本学年度评选的镇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不重复;担任班主任的教师教学质量奖可以与其他荣誉重复;
(三)校级教学质量奖和校级优秀教师视上级设置奖项而定;
(四)受到师德、安全等方面通报批评的教师不具备评选资格。
三、评选依据
(一)综合荣誉评选依据

教师专业发展(20分)、教学常规(100分)、考勤70分)、安全评价(20分)、课堂素养(40分)、学科成绩(40分)、纪律(80分)、师德建设(100分)、工作量(30分)。
第一名设为标准分500分。
(二)教学质量奖评选依据
1.语数英评选依据:教学常规(100分)、学科成绩(350分)、工作量(50分).

2.其他学科,根据镇学区抽测结果量化,位居同年级同学科1-2名的任课教师,纳入教学质量奖的评选。
(二)管理奖

各科室(教务、德育、安全)根据学区期末检查得分,全镇各校同科室排名,1-3名获管理奖项。
四:其他
(一)如分配名额不足,优先保证一线教师,具体分配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二)同一奖项不重复奖励同一名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