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悦庄镇青龙山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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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2-527943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悦庄镇青龙山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办法
1、食堂24小时有专人值班,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作。
2、每天下班时,对液化气钢瓶、机械、电源、水源、门窗等,由食堂负责人负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如擅离职守,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3、使用液化气钢瓶必须按规定有检验标志,未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液化气钢瓶不允许在学校食堂使用。
4、食堂所使用的学校财产及饮事机具,责任到人,如有丢失,要及时照价赔偿,不得影响学生正常供餐。
5、不允许在食堂乱接电源。不允许在食堂乱投灭鼠、灭蝇等药物。
6、杜绝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食堂。
7、非工作人员未尽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操作间。
8、做好食堂防火、防盗等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
9、食堂负责人要加强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作为整个食堂工作的重点之一,常抓不懈。
10、食堂负责人要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使员工树立良好的形象,避免在校园造成不良影响。
2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