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悦庄镇青龙山小学资助政策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27924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1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悦庄镇青龙山小学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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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悦庄镇青龙山小学资助政策

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含扶贫办认定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含即时帮扶家庭学生);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联认定的残疾学生;医保部门认定的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

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义务段资助政策

(一)教育资助项目

1、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公、民办义务段学校在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比列:不低于在校学生的10%

3资助标准: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学年108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350元;非寄宿生减半

4)发放渠道:由教育部门发放。

(二)教育免补项目(补助到户资金)

1、资助对象:正式注册学籍、公、民办义务段学校在校生中,沂源县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沂源县户籍非建档立卡低保、低保边缘、因伤因病造成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资助方式:义务教育免补的作业本费、伙食费、校车接送费、校服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国家规定教辅资料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上教育学习费用先自付,学年末由县扶贫部门或县民政部门扣除生活补助金额后直接发放到学生(家长)的“一本通”上(对在我市行政区域以外接受义务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发生的教育学习费用,按全市同地区同类教育阶段享受补助的平均数额给予补助)。

3发放渠道:建档立卡学生由扶贫部门发放,非建档立卡学生由县民政部门发放。

(三)教育救助项目(补助到户资金)

1、资助对象:公、民办义务段学校在籍在校生中,沂源县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沂源县户籍非建档立卡、低保、低保边缘、因伤因病造成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

3、发放渠道:建档立卡学生由县扶贫部门发放,非建档立卡学生由县民政部门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