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推荐2022年教育工作表现突出教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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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2-527923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源教体函〔2022〕 号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推荐2022年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班级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德育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的通知
各学区,局属各学校,鲁山学校:
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创办更加均衡、更加优质、更具特色、更具活力的沂源教育,同时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全县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拟于2022年教师节期间,推荐表扬在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班级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德育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扬项目名额
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120名;班级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60名;教育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 60名;德育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60名。
二、推荐条件
(一)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推荐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现代化研究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
4、受到过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方面的表彰。
5、申报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须近五学年在一线任教,且课时量达到规定标准,兼职管理人员申报的课时量不得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
6、申报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近三年师德考核至少有一个年度为优秀等次。
7、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个年度为优秀等次。
8、2017年(含)以来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称号的不再申报。
(二)班级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推荐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乐于奉献,勇于探索,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和学生观,关心每一名学生的健康成长,班内无辍学现象,转化后进生工作成绩显著。
2、近三年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
3、善于总结反思。有较高的教育学、心理学素养,初步形成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方法和教育风格,有德育工作论文在县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获县级及以上班级管理表彰奖励者优先推荐。
4、管理方法科学。注重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善于与学生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并适时予以帮助和教育,在班级管理方面形成独特的管理优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严格、规范。
5、教育效果显著。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班级管理考评成绩近两年必须名列全学校前三分之一列,所带班级学生无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6、有较高的师德修养,近三年师德考核有优秀等次。
7、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个年度为优秀等次。
8、2017年(含)以来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的不再申报。
(三)教育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推荐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近三年师德考核有优秀等次。
4、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个年度为优秀等次。
5、2017年(含)以来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不再申报。
(四)德育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推荐条件
1、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
2、热爱德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
3、在探索落实德育实效、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市级以上学校少年宫、学校文化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德育实效性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技教育,德育工作成效显著。
4、注重总结反思,需有德育工作论文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刊物发表或获奖。
5、近三年师德考核有优秀等次。
三、推荐、申报办法和工作要求
(一)推荐办法
推荐人选以局属学校、学区、民办学校为推荐单位,被推荐人选经推荐单位同意后方可上报。各单位要严格按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不得超指标推荐。
(二)推荐程序
1、各单位成立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由单位负责人、中层干部、班主任、教师代表组成,其中,班主任、教师代表不少于推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1/3。
2、制定推荐方案。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推荐方案,并经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
3、公开推荐。各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根据推荐方案,进行公开民主推荐。
4、公示。各单位推荐的人选须在单位及学校公开栏等公示3天,广泛接受监督。
5、上报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审批。
(三)有关要求
1、对存在下列问题的,在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1)近五年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一票否决问题的;
(3)近五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因违法违纪受到过刑事行政处罚的;受到过党纪处分的。
(5)违背教育教学规律,致使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6)参与有偿家教的;存在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
(7)有其他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
2、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推荐人选统计表,请于9月2日下午下班前报县教体局人事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yjtjrsk@zb.shangdong.cn;班级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德育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推荐人选统计表请于9月2日下午下班前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yjtjjjk@zb.shandong.cn。统计表须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3、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各单位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教干教师广泛宣传推荐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真正把近年来涌现出的工作突出教师推荐上来。
4、本次推荐实行责任制,各单位对所推荐的人选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推荐者,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1.沂源县2022年工作表现突出推荐人选名额分配一览表
2.沂源县2022年工作表现突出推荐人选统计表
2022年8月25日
附件1: 沂源县2022年工作表现突出推荐人选名额分配一览表
项目 单位 |
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 |
班级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 |
教育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 |
德育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 |
沂源县第一中学 |
11 |
6 |
5 |
5 |
沂源县第二中学 |
6 |
3 |
3 |
3 |
淄博电子工程学校 |
6 |
3 |
3 |
3 |
沂源县实验中学 |
5 |
3 |
3 |
2 |
沂源县历山中学 |
6 |
3 |
3 |
3 |
沂源县沂河源学校 |
5 |
2 |
2 |
3 |
沂源县振华实验学校 |
4 |
2 |
2 |
2 |
沂源县实验小学 |
3 |
1 |
2 |
1 |
沂源县第二实验小学 |
1 |
1 |
1 |
1 |
沂源县鲁阳小学 |
1 |
1 |
1 |
1 |
沂源县特殊教育学校 |
1 |
1 |
|
|
沂源县竞技体育学校 |
|
|
1 |
|
沂源县综合实践活动学校 |
|
|
1 |
|
沂源县实验幼儿园 |
1 |
1 |
|
|
沂源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
1 |
1 |
|
1 |
沂源县第三实验幼儿园 |
1 |
|
|
|
沂源县第四实验幼儿园 |
1 |
|
|
|
沂源县历山幼儿园 |
1 |
|
|
|
沂源县历山街道学区 |
6 |
3 |
3 |
3 |
沂源县南麻街道学区 |
5 |
2 |
2 |
2 |
沂源县南鲁山镇学区 |
5 |
2 |
3 |
2 |
沂源县鲁村镇学区 |
7 |
4 |
4 |
4 |
沂源县大张庄镇学区 |
5 |
2 |
2 |
2 |
沂源县燕崖镇学区 |
4 |
2 |
2 |
2 |
沂源县中庄镇学区 |
4 |
2 |
2 |
2 |
沂源县西里镇学区 |
5 |
3 |
3 |
3 |
沂源县东里镇学区 |
7 |
3 |
3 |
3 |
沂源县张家坡镇学区 |
4 |
2 |
2 |
2 |
沂源县石桥镇学区 |
4 |
2 |
2 |
2 |
沂源县悦庄镇学区 |
7 |
4 |
4 |
4 |
沂源县教学研究室 |
2 |
|
|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
|
1 |
4 |
沂源县鲁山学校 |
1 |
1 |
|
|
合计 |
120 |
60 |
60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