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埠村希望小学 资助政策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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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8716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1-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淄博市埠村希望小学资助政策指南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学生是家庭的寄托、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是学生资助工作永恒的主题。2007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系列学生资助政策,逐步形成了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全学段全覆盖,即任何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均可按政策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为使您更全面了解学生资助情况,现将义务段学生资助政策梳理如下:(如有变动,以上级最新公布执行的学生资助政策为准)
一、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公、民办义务段学校在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自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学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500元;非寄宿生减半。
3、发放渠道:由学校发放。
请各位家长详细阅读学生资助政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校(幼儿园)在籍在校全日制就读的,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根据学校要求,自愿、及时、实事求是填写申请表,向学校递交申请,由学校认定后,才能享受相关资助,在申请表填写及学校认定过程中,如出现“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或因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不予认定。
欢迎家长朋友们对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沂源县教体局学生资助科:0533-3228238 0533-3228362
回执单
请在下面横线处填写以下内容:
本人已经收到《致沂源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已阅知晓义务段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手抄上面一行)。
是否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
年 级: ;班 级: ;家长签字: 。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