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市埠村希望小学教职工考核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2-527786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市埠村希望小学教职工考核制度

发布日期: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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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埠村希望小学教职工考核制度

 

  一、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考核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对教师进行月考核、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

  二、严格考核程序,对全体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多层次、多角度考核。

  三、月考核在教师常规工作“周周清”的基础上进行,强化过程性管理。

  四、学期考核在月考核的基础上,从教师德、能、勤、绩等诸方面进行全面量化,其结果作为对教师实施奖惩的主要依据。

  五、年度考核在每学年末进行,根据教师全年德、能、勤、绩情况,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人数按上级规定比例评选,不合格教师实行高职低聘、试聘、待聘或解聘。

  六、教师必须同期参加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评优、选模、职称评定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七、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社会人士以及学生家长参与学校评价和教师考核等工作;逐步建立教师业务定期考试制度,并将考核、考试结果作为奖惩和聘用(任)的主要依据。

  八、对爱岗敬业和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应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