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石桥镇中心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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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27851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1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09〕94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发〔2012〕71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发〔2015〕60号)、石桥镇教体办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的相关要求,经充分酝酿研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事宜,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教优酬、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考核发放、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的原则;
3.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向班主任倾斜、向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资金来源
县财政拨付给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岗位补贴、工作量补贴和绩效补贴三部分。
1.岗位补贴:学校按月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人均扣除400元后剩余的部分作为岗位补贴,根据教职工的出勤情况按月考核发放。(发放办法见附件1)
2.工作量补贴:学校按月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人均扣除200元,依据教职工的工作量按月发放。本项补贴重在体现岗位的差异性和工作量的大小。(发放办法见附件2)。
3.绩效补贴:学校按月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人均扣除200元,依据教职工的师德考核和工作业绩考核按学期发放。本补贴重在体现工作质量的差异。(发放办法见附件3)
五、相关问题
1、寒暑假期的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上级规定的岗位基数发放。其他工作时间的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依据考核结果登记上报,经教体办审核后再报计财科,通过代发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职工个人帐户。
3、经学校选派进修、学习期间的教职工继续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交流(支教)教师参加任教学校的日常考核,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派出学校发放。
4、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在外借调教师,按照上级要求在现工作单位考核发放。
5、考核分配细则经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小组确定,报教体办审批,并经教代会通过后公示实施。
附件1 石桥镇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附件2 石桥镇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工作量补贴发放办法
附件3 石桥镇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补贴发放办法
附件4 石桥镇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附件5 石桥镇中心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附件6 石桥镇中心小学教师业绩考核方案
附件7 石桥镇中心小学后勤工作人员业绩考核方案
附件1
石桥镇中心小学
教职工绩效工资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文件、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绩效工资岗位补贴资金来源
学校按月从不同岗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人均扣除400元后剩余的部分作为岗位补贴。
二、绩效工资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岗位补贴按月考核发放。
(一)全勤教职工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教职工全勤者全额领取岗位补贴。
(二)非全勤教职工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出勤补贴:根据本校考勤制度和教职工出勤情况,每周统计公示,按月考核发放。因教职工缺勤等情况所扣发的部分资金,统一纳入到业绩补贴中支配发放。
(1)请假一天,按30元扣发;本月累计不足一天的,每节扣发4元(每天按7节计算,上午4节、下午3节)。请病假三天以上的(需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门诊病历以及收款药费单据等材料),按每天10元扣发;不足一天的,每节扣发2元。确因大病需长期治疗的,经学校研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2)日常考勤:未向学校请假,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扣3元;5分钟以上即视为旷工,每旷工一节扣10元。考勤抽查时未在规定地点办公的一次按2节旷工扣除20元处理。
(3)课堂抽查: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上课后3分钟以后未到为迟到,下课前3分钟离开为早退);旷课1节扣30元;非本班任课教师给代课扣被代课教师15元;上课抽查不在,每次扣10元;违反课堂教学纪律:课堂上坐着上课、拨打手机、随意外出、室内抽烟等,每发现一次扣5元;请假未调课出现空堂,记请假人为旷课一节,请假已调课出现空堂,记代课人旷课。
(4)由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培训、开会等不按时参加、迟到、早退一次,扣8元、旷工一天扣30元;没按学校要求时间上报材料一次扣3元;
(5)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未到(以学校、教体办等抽查为准)按旷工一天处理。双休日期间外出培训学习及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者可调休相应天数,每月调休天数可顺延使用。
(6)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及生育期间的流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期间的工作量补贴、绩效补贴及出勤补贴按原数发放。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产假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无特殊情况不得续假,特殊情况确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未经学校批准未能按时到岗上班按旷工处理。(产假提前休的,自请假之日起计产假时间)
(7)一个月内病假连续超过10天或累计15天以上的、事假连续8天或累计10天以上的,原则上不再享受出勤补贴。出勤扣款超出出勤部分的,再从工作量和工作业绩中扣除。
三、有关说明
1、除法定假期外,教师如遇特殊事情每学期可调休两天不扣岗位补贴。
2、教职工因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扣除的岗位补贴,转入学期末绩效考核使用。
附件2
沂源县石桥镇中心小学
教职工绩效工资工作量补贴发放办法
为了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客观公正地衡量教职工的工作量,使教职工工作量基本趋于合理,本着客观性、可行性和可比性的原则,对我校教职工的工作量计算做出有关规定,供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测算及绩效工资分配使用。
一、教学岗位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及工作量工资发放办法
依据国家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县教体局关于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以及《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学岗位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及工作量工资发放办法如下:
(一)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实际工作量=教师岗位周工作量*学科系数+其他兼职工作量
1.教师岗位周工作量计算办法
以一课时35分钟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计算课时工作量。教师标准工作量为12。语数教师每周10节课和3个教案计为标准工作量,英语、科学、品社教师每周10节课和6个教案计为标准工作量,音、美、综合及地方校本课程教师每周12节课和4个教案计为标准工作量,体育教师每周12节和6个教案计为标准工作量。达到以上要求的学科教师工作量均记为12课时。超过或少于以上标准的按照相应的教案和课时数增减工作量。
2.其他兼职周工作量计算办法
⑴中层领导及班主任工作量。中层正职每周加8课时。中层副职、班主任每周加6课时。
⑵语数教研组长每周计1课时,其他学科教研组长计0.5课时。
⑶除正常教学工作外,经学校批准安排的兼职岗位酌情增加课时如下:兼职功能室管理员计1课时;宣传干事计1课时;报账员每周3课时;校产管理员每周1课时;学籍管理员每月1课时;仪器准备员每周1.5课时。
(4)早读、中午自习分别按每天1课时计;特长生早晚辅导训练按每天1课时计。
(5)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教学岗位教师,实际工作量每周加3课时。
注:身兼数职的工作量上浮部分最高按10节计。
(二)教师工作量补贴发放办法
工作量绩效奖励按人均200元×月数计算总量。学期末根据教职工工作量节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1:1:1分为四个档次(一挡二档不扣钱、三挡扣25元四挡扣50元),每档次之间拉差25元。按学期考核发放。
二、后勤工作人员(含教辅人员)工作量量化及工作量补贴发放办法
1.后勤工作人员工作量的核定,按照到岗及时工作认真扎实较好的履行职责为标准工作量。
三、校级管理岗位人员工作量补贴发放办法
根据教体局指导意见,校长在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量补贴原则上参照学校考核前30%的教职工平均数发放。
四、教职工加班及调休处理意见
原则上学校不在周末或节假日安排教职工加班。如因上级部门或学校临时性工作需要,须在周末或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能调休的安排调休,不能安排调休的按加班计算,发放加班费,加班费按每天100元发放。全员参与的学校大型活动,不计加班。
附件3
沂源县石桥镇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补贴发放办法
一、教职工绩效补贴发放办法
教职工绩效补贴依据《东北庄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附4)在学期末考核每人每月按200元×月数计算。学期末根据教职工业绩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1:1:1:1分为四个档次(一挡二档不扣钱、三挡扣25元四挡扣50元),每档次之间拉差25元。按学期考核发放。考核办法由师德、工作实绩两部分组成,根据教职工考核结果,按照学期得分学期末发放。后勤工作人员绩效补贴根据考核评议得分单独排队划档发放。校级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补贴发放,参照上级指导意见,完成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任务的校长依据考核情况,原则上参照学校绩效考核前30%的教职工的平均数发放。
二、教育教学单项奖
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确定。
附件4
沂源县石桥镇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学校“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完善学校目标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一、绩效考评对象:全体教职工,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类型分为教学岗位教师、后勤工作人员两类。
二、绩效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坚持看素质、察民意、重绩效的原则。
3.坚持以激励为导向的原则。
三、绩效考核内容及分值。
学期末绩效考核实行100分制,按照师德考核占30%、业绩考核占70%进行计分。
四、绩效考核办法:
1.东北庄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考核部门 |
分值 |
德 |
按照《东北庄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附件5)实施考核 |
德育处
|
30 |
业绩 |
按照《东北庄学校教师业绩考核方案》(附件6)实施考核 |
教务处
|
70 |
2.东北庄学校后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考核部门 |
分值 |
德 |
按照《东北庄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 |
总务处 |
30 |
业绩 |
按照《东北庄学校后勤工作人员业绩考核方案》(附件7)组织实施考核 |
总务处 安办 |
70 |
五、说明:依据上级文件指导意见,结合学校情况规定,病事假超过一定时间,其相应的绩效工资按比例折算扣除相应数额。
附件5
沂源县石桥镇中心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维护人民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发展,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和淄教发〔2004〕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结合沂源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特提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为核心,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为目的,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适应新时期教育需求的专业化师资队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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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方法步骤
1、成立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学校成立师德考核小组,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德育主任任考核小组副组长 ,选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担任组员。
2、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学生和家长评议占30%,教职工评议占30% ,考核小组考核占40%。为学校教育教学做出重大贡献或事迹突出产生重要影响的好人好事经学校班子会议研究给予适当加分,对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造成较大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扣分。考核成绩折合成30分计入学期末绩效考核。师德考核每学期一次,由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对象为学校全体教职工。
3、组织评议。学校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检查的力度。评议由学校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分学生(含学生家长)评议、教职工评议、考核小组评议三部分。学生评议:由年级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核,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取其所教班级平均分作为该教师的学生评议分数。学生家长评议时,要抽取班级学生人数的30%家长参加。教职工评议:以年级组为单位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做出客观评价。
4、公布考核结果。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的师德档案,师德考核档案存入教师个人的专业技术档案。
2.师德考核优秀者,在学校评先树优时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3.考核分数计入教职工学期末德业勤绩考核总分,同时作为学期末发放绩效补贴的依据。
附件6
石桥镇中心小学教师业绩考核方案
一、教师业绩考核内容分三项,总分200分(其中常规工作100分、教学成绩80分、其它加分项20分)。然后折合成70分计入学期末教师绩效考核。
二、教师业绩考核细则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基本要求 |
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
合计 得分 |
综合评价考核处室 |
常规工作 100分 |
B1.计划与总结等材料类 |
C1.每学期能按时保质上交(5分) |
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总结、教学反思、教育叙事、优秀课例分析以及其它教务处要求全体教师上交的稿件,该项不扣分。如果不交、迟交或质量差视为不合格,每缺一项扣1分,直到扣完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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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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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集体备课 |
C2.按照学期集体备课计划认真参与集体备课活动(10分) |
1.按照学期集体备课计划认真参与集体备课活动,并且做到定备课时间、地点、主备人、成果共享等。能认真完成个人准备任务3分;在个人主备的基础上积极参与集体研讨2分;形成集体备课定稿2分;在集体备课定稿的基础上最后有个性完善2分。每次集体备课的成果能及时上传学校资源库1分; 2.学校要求所有任课教师都要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活动。不按时参加集体备课活动,或无故缺席集体备课,每缺席一次集体备课活动,扣2分,直至扣完为主; 3.教研(备课)组长要认真组织集体备课,不得将集体备课时间挪作他用。否则将首先追究教研(备课)组长责任,并扣除教研(备课)组长该项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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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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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备课 |
C3.扎实实施集体备课制度;教师电子备课和课件要正常共享;实行教师备课情况月查制度(20分) |
1.所有教师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均要整理出电子教案和课件;依据教学计划和课时安排,每少一个教案和课件扣1分; 2.继续实行教师备课情况月查制度。教务处每学期对教师备课情况检查4次,每次满分25分,学期末核算4次得分之和乘以20%来计分。备课检查具体内容和要求见《东北庄学校备课检查得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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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上课 |
C4.无误课、缺课现象(10分) |
虽有病事假,但未耽误上课不扣分;因事因病请假(法定假除外),少上5课时扣1分,少上10课时扣2分,依次类推;请假误课情况根据学校办公室统计数据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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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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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遵守办公与教学秩序(10分) |
有下列情况的适当扣分。校内吸烟、违反办公纪律在办公期间做网上炒股与聊天、长时间浏览欣赏非教学网页与音像视频、备课无需听音乐但戴耳机边听音乐边工作等与教学无关的事情,每发现一次扣1分。课堂上拨打手机、衣冠不整,穿背心、拖鞋、超短裙上课及非特殊情况坐着上课一次扣1分;学生到功能教室(含操场)上课集体迟到,在经过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后仍出现迟到现象的,视责任情况给责任人扣1分;酒后上课、请假没有交接好教学工作造成空堂的一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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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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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作业布置与批改 |
C6.作业布置与批改符合要求,不能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10分) |
1.作业布置量适当(3分); 2.批改及时认真且全批全改(3分); 3.及时讲评并督促学生订正错误(2分); 4.有批改分数(或等级)、日期或恰当批语(2分); 5.以上4项全部做到得10分;基本做到得8分,有一项未达到得5分,有两项未做到得3分; 减分项: 1.作业量严重不足(小于或等于正常量的50%)和严重超标(大于或等于正常量的200%),扣2分;二次以上作业未改扣2分;不指导学生订正作业的,扣2分。 2.如作业布置确实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并给学校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经查实并经整改无效者扣3分。 注:每学期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检查2次,或检查1次、作业展评1次,学期末核算得分情况,满分10分;音体美以平时的辅导活动过程性材料为作业检查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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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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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业务学习 |
C7.按要求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及时上交各类业务笔记(10分) |
1.教师每学期业务学习不少于20次,按要求完成理论学习笔记,书写认真得5分; 2.笔记不认真、没有按要求完成酌情扣1-3分,检查形式为教务处期中期末各检查1次,如需要还要进行理论学习笔记展评和理论学习质量检测,分数同样计入该项考核分; 3.教师专业化成长相关活动5分,比如外出学习心得、临时性材料上交等,均视完成情况酌情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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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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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公开课与听评课 |
C8.每一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在学校开一节公开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外派学习听课不计入节数)(10分) |
1.能按时开公开课并认真听评课的得5分; 2.能按时开公开课但听评课节数不够的得3分; 3..未按要求开设公开课的最高得2分。 注:学期末教务处针对教师听课情况(备课本和听课表)核对统计听课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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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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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课题实验 |
C9.认真开展课题实验,过程资料齐全(10分) |
1.按时认真制定学年课题实验计划(1分); 2.认真完成上一学期的课题实验阶段性总结(1分); 3.写出较高质量的学年末的结题报告(2分); 4.注重实验过程,有活动记录等材料积累,建立了个人课题实验档案(2分);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成果和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教育教学叙事征文、课题申报等活动(2分); 6.积极参加县级以上课题实验并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任务,实验报告或实验论文获得表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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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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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校本课程 |
C10.认真落实校本课程开设和开发任务(5分) |
1.按照学校工作部署,承担校本课程研发开设任务且按方案设置要求认真落实到位的得5分; 2.承担校本课程研发开设任务但落实不到位的得3分,不按学校要求研发开设校本课程的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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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A2. 教学成绩 (80分) |
B10.质量检测成绩 |
C11.期中质量检测最高分40分,期末质量检测最高分40分。依据期中和期末学业水平质量检测成绩记分 |
个人成绩得分: 1、任教考试学科者,以全镇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为标准定量考核,公式为:某教师的考试学科教学成绩=【80分—(全镇该学科期中考试成绩的最高平均分—该教师所教班级的平均分)】×30%+【80分—(全镇该学科期末考试成绩的最高平均分—该教师所教班级的平均分)】×70%。 2、任教考查学科者,以全镇期末统一组织的技能抽测成绩为准。某教师的考查学科抽测教学成绩得分=80分—(全镇该学科技能抽测成绩的最高平均分—该教师所教班级该学科技能抽测成绩的平均分);若任教多门考试学科或考查学科者按上述公式分别计算后再求出考试学科的平均成绩得分或考查学科的平均成绩得分。 某教师的成绩分=考试学科的教学成绩得分×70%+考查学科的教学成绩×30%。 3.考试学科教师教学成绩:期中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 4.中途接班考试学科教师成绩,以上学期全镇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平均分拉差为基础,制定上浮率,用80×(1+上浮率)为本学期教学成绩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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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A3.其它业绩加分项(以各项加分累计分数作为分子,以各项加分分数累计最高者分数为分母,用分子除以分母,再乘以20,即为本项分数应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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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其它业绩情况加分(针对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而言,如属学术机构组织的减半计分,累计各项加分20分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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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公开课与专题发言类(7分封顶) |
1.公开课县、市、省、国家级每节依次加2、3、5、7分,计最高级别,不累加; 2.专题发言减半计分; 3.参与学校教育教学论坛发言的一次加1分,每学期最多加2分; 注:公开课、发言、讲座均需有书面发言稿并附相关证明,并交教务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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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C13.优质课等课堂教学比赛类(本项按实际得分计算) |
1.优质课县一等奖加4分,教坛新秀2分;市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省一等奖加10分,省二等奖加5分;国家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 2.录像课等比赛类按省市县级别一二等奖分别加5、3、2和3、2、0分计分。 3.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质课一等奖+2分,同一学年的两项不累加; 注:以上同一奖项只计最高奖次,不同奖项可以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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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辅导学生获奖(8分封顶) |
1.参加诸如布谷科技节、百灵艺术节、机器人航模比赛、汉字书写与征文比赛以及其它各类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学生获奖且教师有指导奖证书的国家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省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2分。指导学生获奖但组委会不设指导教师奖的,也参照以上标准;指导学生在县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且有学校署名的加1分,最高加4分。 2.学校体育运动队参加运动会总分获县前三名的指导教师加6、4、2分。 注:以上同一奖项只计最高奖次,不同奖项可以累加。此项最高加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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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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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文章及论文发表或获奖类(7分封顶) |
1.发表文章(指县级以上新闻报道或普通文章类)。县、市、省、国家,每篇依次加1分、2分、3分、5分。此项最高加5分; 2.论文发表。在杂志类教育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市、省、国家级别分别加3、5、7分,在报纸类教育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市、省、国家级别分别加2、4、6分。此项最高加7分; 3.获奖文章(含论文、课件、个案、教学基本功、教研成果评奖类等)。每篇依次按等加分:县一等奖加1分;市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省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此项最高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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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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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课题实验类(5分封顶) |
课题实验通过市级以上结题主持人加4分,其余参与实验者加2分。此项最高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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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附件7
石桥镇中心小学后勤工作人员业绩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后勤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为教育、教学和师生服务,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并在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育人功能。为提高我校后勤管理的效率,不断深化后勤管理改革,正确评价后勤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后勤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考核结果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时间
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学期结束前。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与审核。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后勤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与效益,包括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主动性、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和团结协作、工作质量、工作时效和满意程度等。
六、业绩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后勤工作人员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写好书面个人总结。
2.服务对象民意测评。学校组织部分教师代表依据《后勤工作人员业绩考核表》,对后勤工作人员进行民意测评。
3.学校考核小组评议。召开后勤工作人员考评会议,学校考核小组听取个人述职后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评议。
七、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业绩考核计分实行百分制,其中服务对象测评分按60%计入考核总分,学校考核小组测评分按40%计入考核总分。
根据以上总分按70%折合成相应分数作为绩效补贴发放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