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石桥镇石桥中学新生“阳光分班”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36315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石桥镇石桥中学新生“阳光分班”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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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公正,建立健康有序、平等和谐的教育发展环境,着力解决新生入学盲目择班、择师的问题,根据市教育局《淄博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校对2023年秋季入学新生实施“阳光分班”。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操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分班”有利于维护每个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有利于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有利于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

2.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阳光分班”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局督查人员、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共同监督进行。坚持阳光操作,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告分班结果。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海波

副组长:韩兴才 马忠松 姜名利

成员: 李华 王敏 魏丛丛

2、成立学校“阳光分班”监察小组。

组长:郭俊臣

员:赵鹏飞、学生和家长代表(各5人)、

三、操作程序

1、91日上午7:30,组织新生报到,

2、进行学生分组。男、女生分别按学业水平检测成绩进行排序,将男生按照学业水平成绩高低进行1-33-1分组标号;女生按照学业水平成绩高低进行3-1再1-3分组标号,依次进行S循环,将编号为1的学生合为一组,编号为2的学生合为一组,以此类推,编号为1的学生组成1班,编号为2的学生组成2班,共组成3个班级组合(。涉及双胞胎子女是否分散到班要征求家长意愿。

会后立即在校内公示分班结果。

92日,组织新生报到进班,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在规定时限内不到所在班级报名的学生,学校将名单报沂源县教育局备案。

新生报到开学后,个别经沂源县教育局统一安排进入我校就读的而未参加分班的学生,学校研究后,以抽签的方式补充到班级学生数相对较少的班级。

五、工作要求

1、建立分班公示制度。分班前学校成立分班领导小组,制定分班方案,向社会公布分班原则及办法,并向社会作出承诺;分班后,在校内公布分班结果,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广泛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学生及学生家长对“阳光分班”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3、严格执行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班额规定,原则上各班级学生数不超过50人。

4、“阳光分班”完成后,学生不得串班、调班、并班,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调换班主任,学生参加入学学业水平检测并分班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入本市其它学校(不含民办)就读。

5、加强学籍管理,对于中途转入的学生,采取抽签方式安排到学生数较少的班级,在分班后的常态管理中,同一年级平行班学生人数的最大差距原则上不能超过3人,防止把转学变成变相的择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