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石桥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27405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27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石桥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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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石桥中学中学师德师风建设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思想,塑造教师的良好形象,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特制订以下师德师风建设制度。

一、自觉学习有关教育教学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重温《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自身的法律法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依法治教,从自身做起,从源头根治一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全体教师应当自觉履行教师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从教。

三、不参与赌博和迷信等违法活动,坚决抵制伪科学和邪教组织的渗透。

四、自觉形成良好的师德风范,加强师德修养,树立"德高为师,身征为范”的形象,以规范的言行参与社会活动,在社会上发挥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五、育人先育已,教育行为要注重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办公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等管理制度,教师应严于律已,以身作则,不擅离职守,上课不使用手机、不吸烟,严谨治学。

六、全体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教学教研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七、全体教师应服从组织安排,乐意接受学校分工,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应保质、及时完成。

八、全体教师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风尚,不以教谋私,不以教谋财,不向学生吃拿卡要,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推销资料,不得重利轻教。

九、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教育学生应善于引导,注意方式,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后进生,正确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勤于育人。

十、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规,不搞个人收费,不搭车、不加码、不巧立名目收费,禁止一切乱收费行为。

十一、强化安全意识,严守安全底线。教师不仅要做遵守安全规则的楷模,更要对学生时时讲安全,事事想安全,处处保安全,确保人人安全。

十二、上述师德师风及行风建设有关规定, 一律与评优晋职、竞聘挂购,实行阶段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若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声誉或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若情节严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除依法处理外,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解聘。

 

沂源县石桥中学中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教职工管理制度,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规范考勤制度,严明考勤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出勤总则

1.学校实行全日坐班制。

2.学校教职工严格按照规定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按 时出席各种会议和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3.教职工享受带薪寒暑假,具体时间由市教育局确定,寒暑假期间如因学校工作需要到校,教职工应服从工作安排。

4.教职工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坐班期间学校进行不定期抽查。

5.教职工考勤由办公室负责,对教职工的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公示、赋分。考勤奖惩的落实由组织人事部负责。

6.涉及全校性大会、重大活动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其他会议、活动考勤由相关召集处室负责考勤。

二、考勤范围

7.凡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均遵守本考勤办法。列入考勤范围的有:工作日坐班(上课)、升旗仪式、全体教职工参加的会议或其它活动、值班(含节假日值班);双休日或节假日学校统一安排的工作或集体活动;学校统一安排的外出集体活动;上级安排的校外会议及相关工作。

三、考勤的相关要求

⑴请假每节按1.5元扣发。

⑵迟到、早退一次,扣3元;旷工一节扣10元;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按旷工一节处理。考勤抽查时未在规定地点办公的一次按旷工2节处理。

⑶由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培训、开会等,迟到、早退一次扣9元;旷工一天扣30元。不按学校要求时间上报材料的一次扣3元。

⑷不参加例会、升旗一次扣4节课出勤,不参加临时性例会一次扣2节课出勤(3天之前通知的会议按4节课核算)。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未到岗(以学校、教体办等抽查为准)按旷工半天(5节)、一天(10节)处理。不参加期中或者期末考试监考按请假6天、阅卷按请假2天记入考勤”

⑸请婚、丧、产假等手续及时间,按照国家和教体办规定执行。(注:产假提前休的,产前15天计入规定产假时间;寒暑假生产的,假期从孩子出生日算起,若放假前已请假,则工作日中的15天也记入产假,不足15天的按实际天数计)。家中子女参加中高考的,考试期间给予和实际考试时间一致的陪考假期。

⑹因直系亲属生病需要陪护的提供住院材料,根据家中子女人数取平均天数给予调休。

⑺一个月内除去调休后请假连续3天或累计5天以上的,需提供住院等相关手续,否则按每节课4元扣发。

⑻产前2个月、孩子满6个月前晚自习可以只安排学习内容,但不可调休;怀孕头2个月、产前2个月及产后6个月时间段内上的晚自习课,享受1:3调休。哺乳期为18个月,哺乳期间每天2节课调休。

⑼每学期给予每人5天的事假。

⑽其它事项:

①每天上午按4节、下午按3节考勤。

②本部分绩效工资一月一次发放。

③上晚自习以及此时间段值班的领导、教师, 在工作日可分别按所上节数的1:1调休;每月剩余调休节数可顺延使用。

④周末或者假节日由学校外派教研、学习等,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调休,一月一汇总并报办公室。

 

 

沂源县石桥镇石桥中学教师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全校教师要自觉保护室内外一切用电设施,杜绝浪费现象,养成安全节约用电的好习惯。

2.各办公室内的照明及饮水设备、电扇、空调等,由各办公室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下课或活动结束)后关闭电源。开电扇时,可开启门窗辅助通风,开空调时必须关闭门窗。

3.走廊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天气情况及作息时间开关,坚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现象。各办公室要根据需要进行开关,避免浪费。

4.教师办公用电脑在下班必须关机,并将插排断电。

5.严禁在校内使用非学校统一发放的大功率用电设备。

6.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总务处专门指定人员负责。

二、办公室环境与文化

1.办公室成员应努力创设健康积极、和谐友善的办公室氛围。

2.办公室人员应共同保持办公室环境的卫生、干净、整洁。

3.工作时间内勿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4.办公室每日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卫生整理、教师午餐的领取、分发等工作。

5.办公室午休的教师应在下午预备铃前结束午休,并将用品整理归位。

6.办公工位的布局有利于学校教学工作,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整。

三、其他管理制度

1.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纸张,控制打印、复印数量以及书面材料的发放范围,尽量采用双面打印复印。

2.严格办公用品的审批和控制办公用品发放数量,鼓励重复利用。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日常办公用品的,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购单,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后交由总务处统一购买。

4.凡调离本岗位的员工,需将办公用品归还(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5.自觉养成节约用水、随手关水的良好习惯。做到“随手关水”、“人走水关”,防止发生“常流水”的现象,禁止浪费水资源,发现漏水及时报修,杜绝安全隐患。

6.私家车按要求停放至停车场,不得随意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