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金星完全小学 学生资助政策与申请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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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5-554664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0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西里镇金星完全小学
学生资助政策与申请指南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及申请流程整理如下,接受全体师生与家长监督。
一、资助政策总览
我校学生资助体系涵盖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自主资助三类,覆盖义务教育阶段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具体项目如下:
(一)国家资助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等
(二)地方政府资助
地方困难学生专项补助 不符合国家资助条件,但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
(三)学校自主资助
校内学习用品资助。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对应资助:法定监护人持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低保家庭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学生;学生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不限);学生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需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经济特别困难(需提供医疗诊断书、受灾证明等材料);其他经学校资助工作小组认定的困难情形(如单亲家庭、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等)。
三、申请流程
1.发布通知: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学校通过班级群、校园公告栏发布资助申请通知,明确申请时间、材料要求;
2.提交申请:学生或家长向班主任领取并填写《金星完全小学学生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如低保证、残疾证、医疗票据等);
3.班级初审: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由3-5名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审核申请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班级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交学校);
4.学校复审:学校资助工作小组(由校长、德育主任、财务人员组成)对班级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拟资助名单,在校园公告栏、学校公众号公示5天;
5.发放资助:公示无异议后,国家及地方资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至家长指定账户(或按政策发放实物),校内资助由学校统一组织发放,发放后需家长签字确认。
四、材料要求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将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资金):
1.《金星完全小学学生资助申请表》(班主任处领取,手写填写,家长签字);
2.家庭困难证明材料(任选对应1项及以上):建档立卡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复印件;
3.低保家庭:低保证复印件+近3个月低保金领取记录;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4.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表;
5.突发困难家庭:医疗诊断书、住院费用票据、受灾证明等复印件;
6.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户口本(含户主页、家长页、学生页)复印件各1份。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时间:每学期集中申请1次,一般为开学后1个月内,逾期未申请的,可在下一学期补报(特殊情况可随时向学校申请);
2.信息更新: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如脱贫、新增困难等),家长需及时告知班主任,学校将调整资助资格;
3.监督反馈:学校设立资助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学生咨询与举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资助工作小组提交书面说明。
六、学校资助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组长(校长):陈现礼
德育主任(负责材料审核):徐宽义
公示渠道:学校校园公示栏
沂源县西里镇金星完全小学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