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西里镇金星完全小学财务工作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27973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西里镇金星完全小学财务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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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西里镇金星完全小学财务工作制度

校长财务工作职责

根据《会计法》要求,在学校的财务工作中,校长具有以下职责:

一、组织领导学校的会计人员严格遵守《会计法》的各项规定。

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约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等会计行为的发生。

三、确保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决不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四、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字并盖章,以确保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五、学校的重大经费开支,事先必须向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履行审批手续。

六、学校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和物价部门的检查,如实提供账簿、凭证和报表,决不拒绝、隐匿、谎报.

七、依法保障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积极促进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八、任用具有《会计人员资格从业证书》的人员从事财务工作.

九、定期召开有关会议,认真听取财务工作汇报,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管好用好学校经费,发挥教育投资的效益,管理好学校校舍、教学设备等固定资产工作。

总务后勤副校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校的基本建设、总务后勤等工作。直接领导总务处工作,审查总务处工作计划,推动和检查计划的落实。

二、认真贯彻执行总务工作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指导思想,与主管教学教研、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协调工作。

三、分管学校的财务工作,抓好学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学校的规定,审批经费开支。

四、分管学校基建工作,其中包括校舍维修等工作。

五、监督检查物业管理工作,加强对校园环境的管理、绿化、美化、净化工作的指导。

六、协同总务主任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组织学校安全检查,对于不安定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七、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努力创造、改善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八、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遵纪守法的教育,提高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秉公办事的自觉性。

九、协助校长工作并完成校长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总务处主任工作职责

学校总务处主任是全校后勤工作的具体指挥者,要有熟练的业务能力和奉献精神,在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工作意见的前提下创造性地开展好后勤工作, 总务处主任具有以下职责:

一、在学校校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主持领导总务处工作,带领总务处工作人员做好全校的后勤保障工作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合理地安排、分配后勤人员的工作,充分调动后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坚决贯彻执行《会计法》,按照国家的财务法规,熟知本单位各项经费的开支标准、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

四、协助校长做好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合理使用各项资金,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保证学校各项资金收支的合法性。

五、负责校舍、校产的管理与维修定期对学校所有房屋进行检查,确保全校正常的使用安全。

六、负责校园管理和基本建设,校园规划布局要合理,校内道路畅通,坚实平整,做到绿化、美化、净化,无卫生死角。

 

会计工作职责

一、坚决贯彻《会计法》,严格执行国家的会计政策、法规和会计制度。

二、负责学校财务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求。

三、精通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登记总帐、各分类明细帐。

四、负责学校的财务决算、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做到报送及时、数据真实准确,决不虚报、瞒报,为上级部门提供可靠性信息。

五、及时登记备查账簿,定期向区财政局上报经费申请表,确保学校资金的正常运行。

六、严格资产管理制度,每月月末和总财产管理员核对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七、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整理立案,妥善保管。

 

出纳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会计法》及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制度,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及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

二、认真遵守现金管理的规定,库存现金不超银行限额(1000元), 不用白条抵库。当天收入当天存入银行, 不坐支、挪用现金。收付现金要当面点清。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不予报销。

三、严格管理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领支票时需填写用途,领用人签名。签发支票时, 写日期及金额。不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认真保管空白支票、各种票据及有关印章,不得遗失。

四、按时输入原始凭证, 时打印记账凭证, 认真做好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做到日清,月结,账证相符。每日终了,库存现金必须和现金日记账余额相符。银行日记账应及时和银行对账单核对,对未达账项, 及时查询,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做到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余额相符。

五、负责学校的收费工作,对所有的预算外收入均执行“收支两条线” 和“票款分离”的规定, 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同时登记备查账, 并及时核对余额, 保证学校资金及时、准确的入帐。

六、在会计的指导下做好在职人员工资变动上报、养老保险金的缴纳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的批报工作。

七、在会计的指导下, 做好学校的公积金账户管理工作, 负责教职工购房和退休人员支取公积金的信息咨询、账户余额的查询工作。公积金余额一年与银行核对一次, 并打印账户余额表。

固定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拟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并指导各部门财产管理员制定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使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与正常维护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财务审核及数据备份工作。

三、参与大宗物资购置,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

四、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账薄,及时与有关部门核对账目。

五、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保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建议,并上报区教育局批准。

六、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七、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八、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部门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登记有关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账薄和固定资产使用卡;及时与总财产管理员核对账目。

三、申请购建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验收。

四、保管、维护本部门固定资产。

五、提出固定资产处置意见,参与固定资产的处理。

 

仓库保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文具、纸张、劳保用品、保结用具等物品的计划购买、保管、领发、分类立项等工作,每学期都要对各部门、班级领用的低值易耗品进行核对。做到精打细算,修旧利废。坚持按规定发放,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仓库的物品做到分类存放,地面要清洁,物品要干净,保持通风,关窗、锁门及时,注意防火防盗。

三、物资入库,核对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用途,查对物单,相符后方可入库。发现质量数量有疑问时应拒绝入库。验收合格入库时应填写入库单,以备结帐。

四、库物资应分类,按名称、型号、规格存放,并贴标签,做到三无:无差错、无损坏、无丢失。三清:数量清、规格清、帐目清。

五、严格执行领、退、借、还物品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手续完备,不得超越权限发放物品。

六、确保仓库安全,杜绝任何事故隐患,严禁烟火,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领导。

七、要保持仓库通风、地面整洁、物品摆放有序。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仓库。

八、坚守岗位,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为人公道,不怕麻烦,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的做好服务工作。

九、当好领导参谋,坚持勤俭办学、力求节俭、物尽其用,不造成积压和浪费。

 

总务后勤培训学习制度

认真学习《会计法》及上级、学校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资金,全面提升总务管理层次和水平,更好的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学习的方式:以集体组织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开展业务培训。

二、端正学习态度,积极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按时达到培训目标。

三、根据上级要求和财务制度,加强学习。

1.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认真学习岗位职责,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总结工作经验,并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反思,努力提高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

2.注重本岗位新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工作技能的提高,学习内容要具有实用性和超前性。

3.加强对班级财产管理员的培训,使他们协助老师管理好班级的财产。

4.加强对部门财产管理员的培训,各负其责,严格管理,更好的发挥作用。

政府采购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政府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学校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济南市历下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学校应在每年初根据自己的资金来源和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经学校领导研究制定出当年的项目采购预算,采购预算经学校同意后上报教育局审核,严格按照教育局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执行,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项目,学校不得组织实施。

二、学校进行采购时,必须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政府采购程序进行,经学校领导签字确认将《采购申请表》上报教育局,待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项目采购。

三、学校与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进行验货,支付采购资金。

四、学校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一名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纳入校务公开的内容。学校分管领导应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整个项目的实施工作。

五、项目责任人应根据实际项目情况负责对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

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根据《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关于在教育装备和基建维修工作中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的意见》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指定本办法。

一、学校教育装备和基建维修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济南市历下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学校教育装备和基建维修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要纳入学校校务公开的内容,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三、教育装备和基建维修项目的确定要经学校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校长及分管校长要加强对项目的预算方案论证、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竣工验收、工程决算资料上报等环节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四、项目责任人要承担教育装备和基建维修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确保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工作任务。

 

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国家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学校可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的现金。

二、现金的保管

1.货币资金收付和保管只能由出纳员负责,其他任何人员(包括单位负责人)非经学校领导集体特别授权,不得接触现金。

2.要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出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3.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4.为保证库存现金的账实相符,要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的清点核对和清查小组的定期和不定期清查。库存现金的实有数,不包括借条和收据,如发现现金长余或短缺,应及时查找差错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擅自用盘点长款抵补以前的短款。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5.学校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学校利用公款私存形成帐外小金库。

6.大额现金的存取应配备专门车辆和专门的保卫人员。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学校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一、使用支票,必须经学校领导审查批准其去向、用途和金额后,才能由财务人员签发。

二、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金额,不能签发空头支票,不能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三、签发转帐支票的金额不能低于起点,签发现金支票要符合使用现金的范围。

四、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起保存;遗失已签发的支票,要立即挂失。

五、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

六、支票和印章必须由出纳、会计分别保管。

七、应及时正确地登记银行日记账,定期与银行核对帐目。

 

对账制度

一、账证核对:

根据各种账簿记录与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进行核对。这种核对除在日常制证、记账过程中进行外,每月终了,如果发现账账、账实不符,还必须追根求源,进行账簿与会计凭证的检查核对,以确保账证相符。

二、账账核对:

各种账簿之间的有关数字要相互核对,要求做到账账相符。

1.总分类账各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数与贷方发生额合计数相等,或总分类账各账户借方余额合计数与贷方余额合计数相等。

2.总分类账的余额与其所属各明细分类账户余额合计数相等。  

3.日记账的余额应与相应的总账账户余额相等。

4.会计部门有关财产物资明细账余额,应与有关财产物资保管或使用部门的登记簿所记录的数额相等。

三、账实核对:

各账簿记录应与有关的财产物资、往来款项之间核对,要求做到账实相符。具体核对内容有:

1.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与库存现金实有数逐日核对相符;

2.各种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

3.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面数量及金额,应定期与库存实物核对相符;

4.各种应收、应付款项明细账的余额,应定期与有关单位或债务人、债权人核对相符。

 

印鉴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财务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学校资金安全,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财务印章包括财务印鉴(由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组成)、收(付)讫章、财务处人员个人名章、作废章。

三、财务印章的管理应遵循“专职专管,相互牵制,监督使用”的原则。

1.财务专用章由指定的会计人员保管;法人代表章由出纳保管。

2.现金、银行、转账收(付)讫章均由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任何时间均不能由同一人保管。

3.保管财务专用章的会计不得保管收款收据。

4.保管印鉴的会计、出纳因事请假,不得将印鉴章转交给对方;也不得同时转交给第三方的同一人。

5.印鉴转交须经领导批准,并严格办理登记手续,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印鉴保管人员应设立印鉴保管登记簿,印鉴的交接必须进行登记,交接人必须签字,并注明交接时间。

6.印鉴保管人员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妥善保管印鉴,印鉴使用完后应妥善保存,不得随意放置。

7.印鉴保管人员加盖印鉴章时,必须认真审查支付款项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确保学校资金安全。

8.印鉴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印鉴,不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鉴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印鉴章保管人员负责。

四、财务印章主要使用在以下业务范围:

1.财务专用章用于财务室对外的各种文件、报表,财务处开具的各种证明,办理职工调离手续等。

2.财务印鉴用于开具支票、发票,办理各种银行业务等。

3.现金、银行、转账收(付)讫章只在现金、银行、转账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五、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内容和批准程序使用:

1.加盖财务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必须要有校领导和财务主管的签字,并应对所加盖的支票的编号进行登记备案。

2.财务印鉴的法人章只能用于与学校财务相关的业务,不能用于办理与财务无关的其他业务。

3.加盖财务章要有校领导签字或批准,并对所加盖的公章进行登记备案。

4.不得在空白介绍信或稿纸、白纸上盖各种财务印章。

5.各种财务印章的保管者,对加盖印章的内容要认真审查并负责;印章保管者有权对不合规定的、不规范的业务拒绝加盖印章。

6.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金额大小追究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7.在节假日期间更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8.已停用的财务印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清理上交,并对已加盖原印章尚未使用的票据﹑发票等做作废处理,并按规定渠道缴回核销。

 

票据管理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维护学校经济秩序,保证合理合法使用票据,使票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学校财务室负责对学校票据进行统一管理,由财务室指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检验、回收、核销、上缴等日常管理工作,校内任何部门不得自制自购票据和违章使用收费票据。

三、学校对外出具的票据,一律使用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和“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不得使用非财政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开财政票据。

1.各类收费工作,由财务室统一收取。

2.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存放和保管票据存根,不得私自损毁。票据存根联和票据登记簿,应当保管5年,保存期满,登记造册,报经主管部门查验后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备份软盘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三、学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门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保存。

四、财务有专人对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遗失和泄密。

五、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的财会人员提供利用,非财会人员不得借阅和查看。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六、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移交到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七、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基础,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类。

八、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严格审查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经批准后销毁。  

九、档案管理人员调动调离要将经管的档案和未了事项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编制交接清册,办理交接手续,并由主管领导监交签字。

 

财务考核制度

一、考核办法

1.所有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年度进行。 

2.述职报告学期结束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上级主管领导。

3.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上级主管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计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岗位职责考核(考核的重点):指对每个财务人员要担当的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基本考核要素由部门质量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进等构成,此项考核占总考核的70%。  

2.能力考核: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绩、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组织纪律考核: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

 

收支审批制度

一、财务收支审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和学校财务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开源节流,确保发展。

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大经济业务事项需经校务会集体讨论决策后,方可实施。

三、学校对外收费,严格按照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

四、学校只能开设一个基本银行帐户,每笔货币资金收付,包括现金的缴存和提存,都必须反映在银行存款帐户中,并进行严格控制,监督存款的使用,每月月度终了与银行进行对帐。

五、购物必须预先提出申请,一律填制请购单,由科室负责人或主任确认后签名,再由仓库保管员核实后签名,报告总务主任,校长批准后方可购买。

六、财务室根据学校预算安排、资金情况和财务开支的具体范围以及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按有关程序统一安排政府采购。

七、报销凭证须由当事人签名,校长签字后方能报销。

八、遵照银行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库存现金限额不超过银行核定给学校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要的现金,须提前一天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数额较大的应报告校长审批。数额巨大的开支,应由校务会集体讨论,主管领导根据决议审批。

九、凡未列入本制度的内容和紧急情况一般由校务会决定,必须由校长审批。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主要有以下三种亲属关系:

1.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和源泉,它是亲属关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当然需要回避。

2.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法律上讲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出生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联系的亲属,如祖父母、父母、子女等;第二种是指本来没有自然的或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亲属关系中最为紧密的关系之一,也应当列入回避范围。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旁系血亲是指源于同一祖先的非直系的血亲。所谓三代,就是从自身往上或者往下数三代以内,除了直系血亲以外的血亲,就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实际上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与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所谓近姻亲,主要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因为三代以内套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在亲属中也是比较亲密的关系,所以也需要回避。

 

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一、财务人员应在一定时期将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按时上报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具体措施是:

1.学校要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定期向教育局和财政局提供财务报告。

2.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3.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学校要定期作出财务分析报告。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及学校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比率、学生人均支出增减率等。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特点及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三、学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每季度一次上报区教育局和财政局。

 

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财务工作的特点及市财政局对会计电算化管理岗位设置的要求,设置如下管理岗位:

电算主管、系统管理员、数据录入员、复核员、记账员、档案管理员。

在实际工作中,实行一人多岗。

二、电算主管岗位职责: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合理的设置电算化管理岗位及配备岗位人员,检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

三、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

1.参与制定本单位财务电算化发展方向;

2.根据运行的财务软件的特点和本单位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建立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体系和核算方式。会计科目的设置必须符合会计制度与本校核算管理的要求,报表数据格式必须符合教育局及本单位的要求;

3.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保证和监督系统的有效、安全和正常运转,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纠正;

4.负责系统运行环境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系统建立时的各项初始化工作;

5.对系统的安全性、正确性负责,定期打印机制上机操作记录,与手工填写的上机操作记录进行核对,并按规定整理、装订及归档;

6.负责上机人员的使用权限;

7.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硬件和软件的运行情况;

8.负责系统运行中硬件和软件的维护工作(包括各环境库的修改和更新操作);

9.定期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进行备份

四、数据录入员岗位职责:

1.执行会计主管和系统管理员对本岗位工作的具体指挥和要求;

2.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输入微机,及进行前台报帐;

3.严格执行电算化管理中有关操作、使用的各项规定;

4.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给会计主管和系统管理员。

五、复核员岗位职责: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合法性及是否有经办人、财务负责人签字;

2.对已录入的凭证及时复核,最迟应在次日复核完毕;

3.审核记帐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要求,借贷关系是否平衡,各种账表相互之间数据是否一致,保证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4.发现凭证错误,分析责任原因,通知有关岗位人员进行修改,复核人员不得擅自修改;

5.发现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填写有误时,及时与其他人员协调处理;

6.及时对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报表进行复核,确保录入数据的及时、准确;

7.复核后的凭证要加盖岗位人员印章,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六、记帐员岗位职责:

1.根据复核后的记帐凭证,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帐簿,打印输出记帐凭证汇总表和凭证汇总底稿;

2.记帐凭证要在每月终了10日内装订成册,装盒保管;

3.根据《账务系统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对账、结账、结转下年等工作;

4.根据帐簿数据,准确编制生成会计报表,报表格式遵从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报表的编制要求数据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手续齐备,做到帐帐,帐证,帐表之间勾稽关系严密。报表必须由单位负责人、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主管和制表人签名并盖章;

5.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负责,不允许任何人进行非会计系统许可的任何操作;

6.按档案管理要求移交档案,认真填写《档案移交登记簿》,并在《档案移交登记簿》上盖章或签字。

七、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日常工作;

2.对会计核算结果的历年资料要保存二份,分别存放在不同地点;

3.注意查阅《档案移交登记簿》,对接收的书面及计算机档案资料负责。

 

会计电算化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员守则

1.非法操作人员不得擅自上机操作;系统管理员、数据录入员、复核员、记帐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有权在各自的职权范围按规定上机操作本系统。

2.上机操作人员必须使用其真实姓名,操作密码注意保密,一旦泄密,操作人员有权修改自己的口令,否则出现问题,操作人员和系统管理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操作过程中如出现机器故障,不得对机器进行敲打、拆卸,应立即报告系统维护员,以便及时检查,排除故障。

4.严禁使用浪潮国强财务软件以及选定的工具软件以外的任何软件,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

5.未经电算主管同意,操作人员不得在机器上使用来路不明的软盘和光盘。经批准可以使用时,应先进行病毒检测,以免感染病毒。

二、操作人员的操作权限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机操作。 

2.操作人员上机操作前后必须填写“上机操作日志”,如实填写操作人员姓名,上机时间,操作内容,下机时间,操作期间系统运行情况等。

3.上机人员必须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为防止此类情况的发生,开机后,上机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现场,离开时,必须退出系统;上机人员操作完毕后,也必须退出系统。

4.所有的原始凭证必须经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签字后,由数据录入人员输入;在购入固定资产时,还要由财产管理员签字。数据录入员要严格按原始凭证内容输入,不得擅自修改凭证的数据及内容;发现已输入数据有误时,应利用软件提供的修改功能进行改正,不得用其他方式修改;数据录入员可进行数据查询工作,但不得进行数据复核操作。录入完毕后,打印出机制凭证,连同原始凭证以及手工记帐凭证一并交数据复核员审核校对。

5.复核员不能进行凭单制做工作,应对数据录入人员录入的记帐凭证进行严格审核,特别应注意金额、明细科目、借贷方向和摘要的审核。复核时发现凭证制做有误,必须通知制单者进行修改,复核人员不得进行已录入凭证的修改工作,凭证修改后再进行复核签章操作。

6.记帐员对已复核的记帐凭证进行再次审核,特别应注意会计科目的使用及借贷方向的审核。审核无误后,执行汇总凭证,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帐簿。凭证要按规定装订成册;机制帐簿按有关规定打印。

7.系统管理人员实施数据维护时,不允许随意打开系统数据库进行操作,不准修改数据库结构,其他操作人员一律不准实施操作。

8.系统管理员、数据稽核员、复核员、记帐员以及档案管理员均不准实施数据录入操作。

9.备份数据软盘和存档数据软盘、账页、凭证、报表及其他资料由档案管理员按规定统一核对、登记、存放、保管。

 

会计电算化账务处理管理制度

一、考务人员应在每年初或上年末建立完整的新会计年度的账务文件,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设置全部级次的会计科目。会计年度中,可以根据需要追加新的会计科目,但已使用过的会计科目不得修改或删除。

二、在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后的二十天内,完成结转各账户的年初手续,并保证数据检验平衡正确,年初余额在当年记账以前修改,记账以后如有调整,只能通过填制记账凭证进行。

三、任何登记入账的收、支及转帐业务都必须填制记账凭证,编号应当连续。

四、数据录入人员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制作机制凭证,复核人员必须直接对机制记账凭证进行复核签章,同时要对打印输出的帐簿进行检查签章。

五、出纳人员每天必须将当日发生的现金收、支数据输入计算机并据以计算帐面现金余额,与库存现金核对,做到帐实相符,若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写出书面说明,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六、确定每月的记账期限,每月至少记账一次,每月月末以前应将当月所有收、支及转帐业务全部登记入账,每月核算一次总账、明细账。

七、必须将储存在机器内的账簿数据打印输出成书面文件,平时可根据业务需要打印会计帐簿,但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数据打印输出。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均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活页装订。

 

部门预算编制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二、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三、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四、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五、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

六、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总务处、财务室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七、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八、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九、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育局。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

十、总务、财会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按照时间要求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十一、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 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处室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十二、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上报教育局,经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资产统计报告制度

学校通过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来反映学校国有资产存量、增减变动及其使用情况,以考核资产使用的情况,从而更好地提高资产的运用效率,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订资产报告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

二、管理部门对所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定期进行清查,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三、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进行统计,及时报送报表,在报送报表时,应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准确,同时对国有资产变动、使用和结存情况作出文字分析说明。

四、学校应在每年终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编制汇总报表及分析说明向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报告。

五、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资产信息报告,全面、动态地掌握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固定资产清查制度

为保证本校财产的完整安全,防止资产的损失,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校产的全面清查(利用学生考试后至放暑假时间)。

二、成立以学校主管校长为组长、总务主任 、固定固定资产管理员、财务人员及分财产管理员为成员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具体分工,责任到人实施盘点清查。

三、学校财产清查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由总务处主任牵头,学校校产管理员与固定资产的具体保管人员于每学期终了采用实地盘点制,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填制清查表。

2.由会计与学校总财产管理员核对固定资产总帐和校产帐,要求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在财产清查中如发生盘盈,必须查明原因,并由清查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报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帐务处理。如发生短少、损失,必须查明原因,并由清查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报单位领导,严格按照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损失分级报批权限,分别予以报批,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五、财产清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清查的要求进行认真清查。如有不如实反映,清查不符要求的将追究其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是总务处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保障学校固定资产的完好及更好的充分利用,要求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明确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真做好管理工作。

二、对学校固定资产要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帐卡,做到帐物相符,使用方便。

三、对学校固定资产要做到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损失、丢失等),及时处理。

四、及时掌握固定资产、设备和耐久使用品的增减变动情况,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正台账记录,及时办理处理手续。

五、管理人员要加强责任心,会同各财产管理员,经常核对盘点财产,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对账内财产每年进行盘点盈亏,发现盈亏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做好盘盈盘亏登记。

六、对无使用价值和损坏、报废的财产上报校长征得同意,应及时做好报损、报废手续。

七、财产设备进校后,应收集相关的保修单,以备质保期内保修使用。使用说明书收集后上交总务室保管。

八、对各部门及个人所需临时借用的财产,应征得校长同意,方能借用,并做好财产借用手续。

九、协助总务主任对上级和学校需要的数据及统计报表按质按时及时提供和完成。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一、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和分部门明细帐,负责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使用年限进行监督,保证资产良好运行,保值增值。

二、固定资产大型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标。购建的固定财资产须办理入库手续,验收合格后,加盖固定资产章后,及时入帐。

三、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对已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单,报经领导同意后,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报废。并做好登记。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四、部门管理员要爱护和保管好财产,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财产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五、固定资产管理应做到管理完善。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六、固定资产保管人需要更换的,由部门负责人与原保管人进行部门分帐目与实物的清点,核实无误后,再确定并转交给新保管人,并制作交接清单,由使用人和负责人共同监交。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一切固定资产均需登记入账。财产管理员定期与会计核对固定资产总金额,与仪器、图书、校舍、办公家具等管理员核对各类固定资产金额,每年清查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二、购置、自制、调入的固定资产都要经财产管理员验收,填报固定资产增加凭单,由负责人、经办人签章后,分别登记入账。

三、固定资产使用可实行责任包干。由班级、教研组、各办公室功能室等分别使用,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四、学校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经有关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限期收回。

五、对管理不善等人为造成损坏、丢失的固定资产,要查清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赔偿或处理,然后办理报损手续。

六、固定资产因使用年限较久或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定不能使用,应办理报废手续。

 

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制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望师生遵照执行。

一、购买物品首先必须教研组及各室财产保管员填写物品申购单,后经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再经校长审批方可购买。

二、物品采购必须凭由总务处办理采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

三、物品购入之后必须凭有效发票经财产管理员验收之后由总务主任审核,再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及使用。

四、学校财产管理员接到物品发票之后即刻登记物品验收登记簿,并及时入帐。

五、各专用室加强对本专用室物品的管理及使用,学校管理员应对各部门管理员管理的财产每学期进行检查,平时经常性的指导。

六、每学期对班级财产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文明班级、先进班级的依据。

七、学校物品出校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学校财产拿出校门。

八、学校财产如在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坏必须经财产管理员核准,经主管领导审批,由学校报帐员开据发票进行赔偿。       

 

财产借用制度

一、借用学校财产必须经总务主任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外单位来借要有正式介绍信,经校长室批准。

二、学校一切物品设备,原则上不借给私人。

三、借用物品须填写借用登记表,由借用人签名,物品借用期间由借用人负责保管。借用分长期和短期,长期借用最长时限为一年;若还须借用则办理续借手续;短期借用须在用毕后即归还。

四、贵重物品长期借用须经校长同意。

五、凡财产、物品拿出校外,必须向总务处开出门证,传达室凭出门证放行。

六、归还物品(器材、工具)保管员要验收,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遇人事变动调出,须在归还所有财产的前提下,方予以办理变动调出手续。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学校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处室核算的原则。

二、学校低值易耗品是指文具和纸张,还有各项维修配件,节假日用品,如党旗、国旗、彩旗、横幅等,劳保生活用品等等。

三、总务处根据学校各年级、处室低值易耗品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并结合当年学校经费的可能和库存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采购计划,报校领导审批后购买。年度内各月份的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可在批准的年度预算或储备定额内组织采购。

四、低值易耗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时必须注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

五、库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科学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账物对号、固定存放,便于收发和检查,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六、严格领退手续,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设立登记簿,登记其分布、使用及消耗情况,定人保管。使用损耗后,及时办理手续,以旧换新。

七、建立清查盘点制度,坚持日清、月结、季盘点。盘点内容一般包括收发有无错误、账物是否相符、物品有无变质及损坏情况。

八、清查盘点多年不用的积压、呆滞低值易耗品,对其应按有关规定,积极进行修旧利废、改制利用、变价出售和调剂处理。使用部门对于领取后多年不用的低值易耗品,应当办理退料手续。

九、建立对账制度,仓库与财务保持金额账目相符。仓库保管应做到账、卡、物相符。

十、对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财产浪费、损失,私人挪作他用的部门或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罚。

 

固定资产使用、维修保养制度

一、学校各功能室、图书馆等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维修保养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维修,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二、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具体操作规程,专人进行操作。

三、对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及基建过程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四、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记录,定期检查,提高资产利用率。

 

固定资产对账制度

为提高我校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保证有条不紊地完成不定期的清查资产工作,我校每年进行一次资产清查,从而使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一、固定资产管理员定期与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核对账簿,做到账物相符。

二、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分别与使用部门每件固定资产实物保管人员逐一核对实物,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管理员每月应与会计核对账目。

四、在期末时部门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和总账的数据与进行核对,以保证双方数据的一致性。

 

多媒体设备管理及使用规范

为了提高多媒体设备的使用率,使多媒体设备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多媒体设备管理及使用规范》,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多媒体设备指投影机、电视、背投电视、液晶电视、交互式电子白板、幕布、实物展台、配套的计算机及中控、遥控器等设备。

一、管理

1.多媒体设备移交校方后,学校应及时履行固定资产登记手续,计入固定资产,并编制设备管理号。应将管理编号及采购日期牢固、明显的标示在设备表面。

2.在班级内固定使用多媒体设备应建立班级管理员制度。当班级新分配教室时,财产保管员应当与班级财产保管员共同查验设备并签字确认。当教室调整及班级毕业前,财产保管员应当与班级财产保管员再次共同查验设备并签字确认,如有损坏、丢失应依据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处理。

3.学校应建立多媒体巡检制度,每学期对所有多媒体设备检查1-2次,并根据检查情况及时安排维修,确保多媒体设备的可用性。

4.学校应特别注意多媒体设备的防水、防潮与防尘工作。投影机需每年安排一次内部除尘。教室粉刷、大扫除、基建施工等易产生大量灰尘工作前应对多媒体设备(特别是投影机)进行防尘处理。

二、使用

1.不允许随意更改连线。确需更改的,请通知电教工作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进行更改。

2.多媒体设备不可以长时间连续工作。大课间及午休时间必须关闭多媒体设备。上课过程中如长时间(>=15分钟)不使用投影机,应关闭投影机。

3.投影机不可以直接断电,必须在关机3分钟后方可切断电源。

4.每天放学前,班级财产管理员必须检查设备,确保切断电源。

三、维修

1.多媒体设备出现故障后,班级财产管理员应及时通知总务部门安排维修工作。非专业人员不得自行维修。

2.总务部门应首先根据采购合同中约定的保修条款确定是否属于保修范围,在保修范围内的设备应该通知原供货商进行维修,已经超过保修期的设备可以在原供货商和第三方专业维修机构中择优选择维修单位。

3.学校应建立设备维修档案,维修档案应保存五年。档案内容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号、采购时间、故障时间、故障现象、维修单位、费用、修复时间。

四、报损

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设备可以报损:

1)设备无法使用

2)维修费用超过新购设备价格50%或者无法采购到备件的。

2.报损流程:

1)学校原供货商或指定维修机构检修设备,并出具鉴定报告。

2)教育局委派第三方专业公司检查设备,并出具鉴定报告。

3)学校提出固定资产报废申请(随附前两机构鉴定报告),电教站核实审批。

4)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残值处理。

 

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国家财产,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是贯彻“勤俭办学,节约开支”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全班同学进行爱护公共财物、集体主义荣誉感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班级财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变为学生的自觉行为,使全校同学养成爱我学校、爱我班级、爱护财产的良好习惯,特制订本制度:

1.班级财产管理,实行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每位学生对班主任负责,班级对总务处负责,总务处对校长负责的一条龙管理体系。

2.各班级由责任心强的学生干部组成财产管理小组,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班级财产管理工作,坚持管用结合的原则,大胆的协助学校管好教室里的所有财产。

3.每学期(年)初各班由总务处配备课桌椅、讲台桌、卫生用具和电教设施,以及教室中现有的照明灯具、门窗、玻璃等,,由班主任登记签名交总务处存档。

4.班级的财产检查具体有学生会与各班干部负责,每周一小查,每学期一大查,把检查使用情况纳入政教处常规记分,作为班级评比先进和班主任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5.班级财产的减少、丢失、报废或损坏,必须履行报批手续,管理员必须及时到总务处办理报批或赔偿手续,否则不予修理或增配财产。(教室门锁丢失班级自行配置,及时交到总务处)

6.全校学生必须树立勤俭节约的风尚,做到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无特殊情况不开日光灯、投影仪用完及时关好开关,晚间离校前要拔掉插座、关好教室窗户、锁好教室前后门。

7.如发现有故意损坏或流失现象的,视情节轻重损坏程度大小,除责令当事人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相应的扣分。

8.对一学期(年)以来,校产使用无损坏和保管使用完好的班级,按平时与学期结束最后的验收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